人民網>>傳媒>>傳媒專題>>全國新聞學子優秀論文評選>>第十屆全國新聞學子優秀論文評選參評論文

[學子論文]微博工業中《新浪微博公約》的解讀及其輿論啟示

王攀

2014年10月27日15:31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新浪微博社區公約(試行)》(以下簡稱《公約》)的出台對互聯網信息時代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本文對微博工業環境下《公約》提出的背景進行了描述,並通過《公約》產生的價值和引起的紛爭對其內涵進行了解讀。根據《公約》的互聯網治理特點,筆者得出了其對互聯網時代輿論管理的啟示,以期對互聯網社會的民主和法治建設有初步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公約 價值 紛爭 輿論管理

在新媒體技術快速發展的社會條件下,微博社會中信息的大規模生產,傳播和商業化擴散,形成了一種類似法蘭克福學派所提出的文化工業,我們稱之為“微博工業”。這種工業形態將信息批量產出,催生用戶表達欲望,並將“發微人”的個人意識形態上升為社會意志。然而,把關人的缺失使“信息的控制與協商”成為微博工業社會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新浪微博用戶數量已經突破5億,並呈逐年增加的趨勢。信息管理的難度加大,對信息違規的判定更難達到准確和公正。再加之現有法律對微博工業社會不能完全進行信息規范,更使信息的管理工作變得迫在眉睫而又無能為力。全國人大常委會曾頒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互聯網行業也早已制定《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北京市更是制定了專門針對微博的《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但是“為避免立法的相對滯后性,立法機關大都將法律規定得較為抽象和原則,從而導致很多網民對自己的網絡行為合法性缺少事先的明確評估。”①

基於此,新浪於2012年5月正式提出《公約》,旨在維護新浪微博社區秩序,更好地保障用戶合法權益,規范微博工業社會新浪微博的信息傳播模式,引導用戶正確處理微博使用中“自由”與“責任”的關系。

《公約》共有8章31條,是在憲法和國家根本大法的指導下,依據微博工業社會的具體情況和當下媒介業的發展背景而制定的。其中最主要的內容涉及新浪微博違規信息的界定,處理流程,處理辦法和信用積分,這也是整個公約的亮點所在。相對於國家頒布的信息傳播法,《公約》實現了法律界定的更明確化,用具體的界定方式對責任進行判斷和確認。

一、《公約》出台的價值

《公約》的出台為用戶的信息表達既提供了平台又進行了約束,使用戶能夠在明確法律界限的前提下自由表達自己的觀點,規范了互聯網社會下的言論自由與限制措施,極大地促進了信息時代網絡社會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一)對異端行為的約束

《公約》通過對不符合社會規范行為的約束,讓微博用戶了解微博社會的信息規則並遵守這個規則。假使某用戶發布信息觸犯了《公約》的某些內容,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這種處理結果就是對用戶行為的一種評價,評價此種行為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其他用戶的法律權利。而“圍觀用戶”能從這種評價中受到教育,讓他們懂得在互聯網條件下,即使用戶匿名性導致信息混亂和責任感的降低,但還是有“無形的手”調控著微博工業的信息生態。

例如,在《公約》第四章違規信息界定中明確規定了敏感信息、垃圾廣告、淫穢色情信息、不實信息以及用戶糾紛的具體條款。通過對違規信息的了解,互聯網用戶了解社會運行中認可的道德秩序是怎樣建構起來的。他們在提倡主流做法的同時對異端行為進行譴責和制止。根據“沉默的螺旋”理論,當意見領袖提倡社會主流價值觀,它就會被當作優勢意見去影響他人。這樣的“輿論壓力”是對異端行為的無形約束。

為此,微博社區管理中心專門設立了違規用戶公示區,對違規用戶進行曝光,也使普通用戶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從而使用戶在約束范圍內充分公開表達自己的意見。據人民網2013年11月12日的報道:新浪微博處置10萬個發布違法違規信息的微博賬號,除了禁言、扣除積分外,情節嚴重的用戶賬號被直接注銷。這是對異端行為的直接處理,不僅影響著他人的價值判斷,而且維護了社會安定。

(二)對公共秩序的遵守

“公共秩序原則,是指社會主體的傳播行為應當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風俗,不得違反國家的公共秩序和社會一般道德。”②遵守互聯網社會公共秩序,不僅關系到信息安全和信息維護,而且關系到互聯網社會的文明程度。《公約》在條款中表達了對公共秩序的認同,認為違反公序的行為都應受到處罰。

《公約》違規行為界定第十五條敏感信息的界定是根據憲法精神進行的,而垃圾廣告,不實信息等信息違規,則是在國家大法的指導下根據互聯網的特點,具體分析而制定,是憲法精神的具體化。這樣的規定使公共議題的討論范圍限定在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之下。言論自由的不被濫用,網絡言論的規范化,讓公共秩序的建立有了保障。

@舒淇遭新浪微博網友圍攻而退出微博之后,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創始人胡延平發出了這樣的疑問:微博社會需要公共秩序嗎?若需要,應與現實世界相同相異還是相悖?而《公約》的出台,恰好是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公約》涉及的有關條款維護了信息社會的公共秩序,也對公共秩序的要求做了合法地遵守。

(三)對自由價值的拓展

《公約》出台之初受到了很多的質疑。因為新浪對於違反公約的用戶,將會對其微博內容進行強制刪除,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會被凍結賬號。很多人將矛頭直指新浪,質問其是否侵犯了用戶的言論自由權。

這裡牽涉到的就是《公約》的自由價值問題。法律該給新聞業以怎樣的自由,自由的限度是什麼?如果加以約束,約束的限度是什麼?這是備受爭議的法理學問題。但應該清楚的是,正如西方新聞業社會責任論的論調,新聞業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而是在澄清和提出社會總價值觀的前提下成為“交換評論和批評的論壇”,是在法的限定下實現的自由。

所以,《公約》條款所體現出的規范和約束,恰恰是法律要求范圍內的自由。它明確了用戶不能去發布怎樣的消息,也明確了用戶可以發布怎樣的消息。自由的范圍就是法律的范圍,當用戶言論和社會自由產生矛盾的時候,《公約》提供了一個准則和保障機制,這種約束維護社會穩定,是對自由價值的擴展而不是侵犯。

(四)對裁定民主的履行

在之前的違規信息裁定中,“微博小秘書”幾乎是憑借一己之力對信息真偽以及侵權行為進行判定。而在《公約》內容上,用戶權利、違規裁定、社區機制均形成了制度化規范。《新浪微博社區委員會制度(試行)》第三條指出:對於可明顯識別的違規行為,由站方直接處理﹔其他違規行為,由社區委員會判定后處理。站方服從社區委員會的判定結果。這就避免了之前“微博小秘書”把關的個人判定。

《公約》是對民主的遵守和履行。在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法理下,新浪根據社區委員會的意見進行公開、公正、公平的判定。不會因為身份的不同(是否是V用戶)、粉絲數量的不同(是否為大賬號)、知名度的不同(是否為名人)而影響最終的判決結果。這對於微博工業社會的民主化建設是有利的,新浪應當不斷完善委員會評定機制,使判定結果更加符合現代法理觀念,維護用戶的根本利益。

二、《公約》出台的紛爭

隨著《公約》在社區內的影響力漸大,其遭受的質疑也越來越多。雖然新浪也在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完善,但作為中國網絡法治道路上具有特殊意義的公約,它的發展之路注定充滿批評和不滿的聲音。

(一)“少數服從多數”與“理性主義”

民主的概念是相對的,我們對於公正的態度也是相對的。但這個概念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比如“少數服從多數”的理念是否與“理性原則”所背離?我們所希望的結果是理性的,而不僅僅是多數派的觀點。比如在用戶@飛揚軍事和@摩洛哥牛仔的判定中,支持雙方的委員會人數為11人、8人,相差無幾。甚至有些判定的人數更加接近,隻有一票之差。那麼如果真正的理性來判定,結果很不好說。每位投過票的委員會成員都會認為自己的判定趨於理性,那麼該由怎樣的組織去對“理性”進行裁定,標准又是什麼?可見真正的理性在判定實際中是很難操作的。

(二)新浪的“合理缺席”

在社區委員會制度中,“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對於可明顯識別的違規行為,由站方直接處理﹔其他違規行為,由社區委員會判定后處理。站方服從社區委員會的判定結果。但在附則第十六條新浪提出:站方按照社區委員會判定結果所採取的處理措施,屬於用戶自律范疇,不代表新浪微博立場。在《公約》三十二條新浪說明用戶因微博行為引發的法律糾紛,與新浪公司無關。”③這就產生了這樣一個問題,新浪在社區委員會進行判定后進行“合理缺席”,不承擔任何由用戶糾紛引起的責任,那麼這個責任該有誰來負?如果是社區委員會來負責,那麼難以保証每次社委會判定的公正性,如果由用戶來負責,那麼建立《公約》的意義又在哪裡?

(三)“公約要求”與“用戶自律”

《公約》中的禁令和措施確實對淨化互聯網環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應當注意的是,微博工業社會不能只是對受眾的單方要求,而應該是對其進行的合理引導。“網民才是互聯網言論的主體,對於網絡言論的規范,必須充分調動起廣大網民參與監督和進行自律的積極性,而不是讓所有網站的開辦者和網民變成協同政府管理的附庸。”④《公約》中對違規行為的硬性規定,可能會用戶的“逆反心理”。“大眾傳播中的逆反心理,是指受眾在接觸、接受傳播過程中,採取與傳播者願望相反的態度的一種傾向。”⑤所以,《公約》的完善要使用戶通過自律就實現網絡秩序的和諧。

三、《公約》對互聯網時代輿論管理的啟示

(一)輿論管理中的“用戶自律”

新浪用公約的方式對用戶行為進行了限制,這種限制能產生的作用不僅是建立了和諧健康的網絡環境,而且對不同用戶的“互聯網自律”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新浪在社區管理中心設置了舉報處理大廳、曝光區和案例區,任何用戶可以登入大廳查看最新的用戶處理結果,這樣通過規則的執行使用戶的自律意識得到提升。在其他用戶所發微博下方均有“舉報”字樣,用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微博進行舉報。這也是新浪在有意識的通過懲罰的方式增強用戶的自律意識。

因此,管理部門在輿論管理的過程中,要下意識地培養公眾對於違法輿論危害性的認識。不僅要提供正規的法律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養,比如法律宣講、法律進社區、法律講座、培訓班等各種活動,還可以以具體的案例對公眾進行警示,通過反面事例增強他們的“自律”意識,從而使輿論的管理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公民要具有社會責任意識,注意自己輿論表達的方式和方法,為社會輿論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今后,“用戶自律”將會成為輿論環境下管理成本低、效果好、方法科學的管理方式。

(二)輿論管理中的“把關角色”

在《公約》中實質上有國家有關部門的把關,新浪自身把關,用戶對自身行為把關等多種把關形式。而新浪在《公約》中的亮點就是將把關的實踐權交到了用戶手上。社區管理委員會的設置,使信息的處理完全由用戶決定。新浪為不實信息、他人隱私、騷擾他人等事件制定了認定理由和處理規則,社委會委員根據規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得出有關用戶處理情況的意見。

因此,管理部門在輿論管理的過程中,不僅要做到自己嚴格把關,還可以“在政府領導下積極建設第三方組織。它與專業的政府部門評議會相比仍有不少局限,需要和政府有關部門、同行業服務商以及用戶共同協商,建設適合中國的第三方評議會。”⑥當然,在現階段的國情下,評議會只是一個嘗試性的概念。第三方評議會既可以使政府的監管不實行過度干預,還可以使輿論的監管更加“接地氣”,使輿論的氣氛更加活躍。在適當條件下,政府甚至可以給予評議會一定的審查權,加強監管的有效性。

(三)輿論管理中的“行為糾正”

在微博社區規則中專門設立了《微博信用規則》,這是新浪為了維護良好的微博社區氛圍而建立的一套用戶信用體系。“信用積分作為用戶信息的一部分,反映用戶短期內信用情況,信用積分=信用初始積分+獎勵積分-信用扣分。用戶有違規行為,被其他用戶舉報,導致信用等級為低,在其微博首頁等位置將會顯示“低信用”圖標。低信用用戶在規定時間無違規記錄,信用積分根據規則恢復到應得積分,低信用圖標消失。”⑦可見,新浪在監督信息的過程中採取了“行為糾正”的做法。如果用戶沒有再次違規,積分將會通過恢復規則進行恢復,這就使用戶在違規之后會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糾正,隻有這樣才不至於被凍結賬號。

因此,管理部門在輿論管理的過程中,應當具有“行為糾正”的意識,使那些受到外界思想影響的“烏合之眾”能夠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在信息的輿論場中,有些人本來就處於弱勢,對信息的把握不足導致將假消息、偽造消息、策劃消息宣傳開來,造成輿論的動蕩。“行為糾正”機制能夠使輿論發布方有效及時地認識到錯誤,也會避免負面輿論的進一步傳播擴散。

(四)輿論管理中的“規則具體”

在《公約》第十六條用戶糾紛類違規中,新浪對泄露他人隱私、人身攻擊、冒充他人、內容抄襲、騷擾他人、身份虛假等違規條款均進行了細致的解讀。“例如:內容抄襲主要表現為:發布他人原創內容而不注明出處或標識轉載。原創內容暫指首發於新浪微博的內容,不包括修改、整合的圖片等。”⑧這樣的解讀將規則進行了具體化解讀,使判罰能夠做到有法可依。

因此,管理部門在輿論管理的過程中,應當將實施細則具體化,使輿論判罰排除人為的因素,做到公平公正。現如今的輿論公約中,一部分條款所指比較模糊,所以導致判罰難以服眾。某法規定公民受到商業性電子信息侵擾的,有權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那麼受到信息侵擾的標准是什麼?多少次才算侵擾?

當然,“規則具體”是一個很浩大的工程。法律法規短時間內不可能實現太具體化,我們能做的,就是嘗試性的在政府組織編撰的公約、條文上進行“吃螃蟹的第一口”。面對復雜的輿論環境,如果有一個確立的違法條款,將會避免“問題官司”的出現。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公約》 自實施以來對淨化互聯網環境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隻有在健康的網絡環境下,微博工業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傳播信息的歷史使命,才能進行有效的輿論監督,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而《公約》對互聯網時代輿論管理的啟示值得我們進行認真思考和探索,我們期待輿論管理的法制化制度能夠更加完善,以完成輿論監督的職責和光榮使命。

參考文獻:

①朱巍.《新浪微博社區公約》:互聯網自律的一個裡程碑[N].光明日報,2012-05-03(2)

②沈陽.新浪微博社區委員會專家成員角色沖突[EB/OL].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80255.2012-07-07

③方綱要.網絡言論自由的保護與限制[D].北京: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2012

④鄭興東.受眾心理與傳媒引導[M].北京:新華出版社.1999.300

⑤王君超、鄭恩.微傳播與表達權----論微博時代的表達自由[J].現代傳播.2011(4)

⑥劉潔伶.從網絡新聞評議會和新浪經驗談微博自律[J].中國記者.2013(1)

⑦新浪社區管理中心.微博信用規則 [EB/OL].

http://service.account.weibo.com/roles/guize. 2013-05-08

⑧新浪社區管理中心.新浪微博社區管理規定(試行)[EB/OL].

http://service.account.weibo.com/roles/guiding.2013-05-08

(作者系:廣西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分享到:
(責編:張惠丹(實習生)、宋心蕊)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