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弱势群体“失语”的根源
首先,按照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分析,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层同样在意识形态上占有支配地位,体现在大众传媒上,就是精英阶层拥有话语霸权,弱势群体的经济地位的低下导致其失去话语权。从微观上说,市场经济环境下,每个新闻媒体作为市场主体,都有盈利的冲动。媒介产品的第二次销售是媒介经营的主要阶段,是媒介利益的主要来源。广告商就是通过调查媒介受众来决定是否在这一媒介上投放广告,然而广告商的考察是从两方面进行的,一是媒介所拥有的受众数量,二是受众质量。所谓受众质量就是受众的经济购买力,这也是广告商考察是否在这一媒介上投放广告的最主要标准。媒介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不断强化受众市场的细分和营销策略的实施,社会主流受众和精英阶层成为媒介锁定的传播终端,而低消费低购买力的弱势群体俨然已被媒体和广告商所抛弃。
其次,弱势人群本身传播能力和媒介素养的低下。弱势人群不仅仅是经济条件差,同时政治地位、文化地位也处于劣势;而且对媒介的理解和利用能力较弱,媒介素养低下。
四、如何为弱势群体寻求媒体话语权
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尤其应关爱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因为他们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利益长期得不到声张和保护,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裂痕,容易引起他们的相对被剥夺感,会引起报复社会行为,甚至会引起极端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的不安定的因素。大众传媒应发挥社会整合的功能,对弱势群体给予扶持和帮助,填补信息鸿沟,积极承当应有的社会责任。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主导,适度干预
市场经济是政府主导下的,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职能,适度干预。对于针对以服务“三农”为主的媒体,可以从政策上奖励,经济上加以补贴。例如,中央电视台7套,现在是军事和农业频道,可以把农业频道分离出来,做强做大。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政府应该从法律制度层面去考虑建立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
(二)大众媒体要提高弱势群体的报道水平
首先,培养和提升记者编辑们的素质,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文素养。避免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应该避免带有歧视色彩的词汇,比如有辱人格尊严的“盲流”之类。把他们视作自己的兄弟姐妹,从内心深处关怀他们,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对待他们。维护弱势群体的媒介话语权,要把握好报道的度和量,以避免产生社会负面影响;在支持弱势人群时要有分寸,把握好适度原则,应公平、公正、客观,不能因一味同情弱者而丧失理性。媒体具有社会身份赋予功能,弱势群体中的少数人,因为一些媒体“锦上添花”、过度支持反而成了强者,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比如一些媒体对邓玉娇案和唐慧案的不理性的报道及支持当引以为戒。
(三)提高弱势群体的个人知识水平和媒介素养
为了弥补不同阶层间的信息鸿沟,首要的是寄希望社会改革,在各方面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包括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比如“外来”的农民工是城市建设者,不是外人,应该拥有市民的身份和权利。培养他们中的优秀代表,成为本阶层的代言人,成为意见领袖,借助大众传媒发出自己的声音,保障本阶层的利益;同时带动其他人一同进步,逐步提高弱势群体的媒介素养。(作者简介:桂渝芳,男,荆楚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新闻与传播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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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桂渝芳.大众传媒的性别歧视现象[J].新闻界,2006(6).
[4] 桂渝芳.媒体不应歧视残疾人[J].青年记者,2013(7).
[5] 武汉一厕所标语“民工禁止入内”[N].武汉晨报,2013-03-26.
[6] 丰帆.我国媒体对“农民工”报道的内容分析与话语探讨[D].暨南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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