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
今年1月至3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开展了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查办相关案件136起,影响较大的40余起,特别是北京、河北、山西、江西、湖北、陕西等地案件查办力度大。其中北京薛运冒、李凌团伙假冒记者敲诈勒索访民案,河北石家庄马雪鹏团伙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山西忻州袁凯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陕西西安“10·15”网络新闻敲诈案,湖北法制与社会杂志鄂西北工作站案,江西鄱阳“8·23”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等案件的查办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查处的多起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案件,其中有一部分案件非常典型,如山西忻州真假记者联手敲诈勒索案中的真记者替假记者去收钱;陕西西安“1·15”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中假记者既合伙敲诈基层单位,又在同伙被抓后诈骗同伙家属;山东青岛“11·25”非法经营报刊案,涉及28种非法报刊,销售非法报刊达1100万份,销往28个省区市。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件存在一些突出特点,例如假媒体的名字都很大,往往与“法制”“监督”“廉政”“政务”等联系,如“聚集中国法制网”“西部廉政监督网”“中国法制监督报”“国力观察”等。同时,假冒各种新闻单位,上至中央电视台,直到地市委机关报。此外,网络假媒体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并主要敲诈基层政府和企业、群众,案值大小不一。对于这些案件,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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