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记协发[2014]1号
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有关专项初评报送单位和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新闻教研机构:根据2013年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实践,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会评奖办公室对“两奖”评选办法作了补充和完善。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
(2014年1月16日)
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中国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长江韬奋奖两年评选一次。
一、评奖宗旨
开展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国新闻工作年度业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示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和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弘扬职业精神,坚持新闻规律,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我国新闻界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单位原创并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
长江韬奋奖参评者须是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发记者证的新闻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检查和新闻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要求近5年内没有违反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曾获长江韬奋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部级(含)以上负责人不参评。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中国新闻奖
中国新闻奖设29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规定申报。作者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申报编辑应是对作品有重大贡献的编辑。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可另报不超过2名编辑。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6)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采访记者、摄像、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编辑。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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