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 吴亚雄)7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党组书记蒋建国在“悦读中国”围绕“‘剑网2014’专项行动”这一主题做微访谈,在回答网友关于电视机顶盒的管理问题时,蒋建国指出:“要严惩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重点规范包括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在内的网络载体的版权经营行为。”
蒋建国说:“电视机顶盒的版权问题确实是近期的一个热点。我注意到,今年6月27日,北京海淀法院刚刚判决的一起案件,就是小米公司因为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小米盒子提供乐视公司享有权利的影视作品,被判赔偿乐视公司15万元。此外,6月中旬的时候,香港海关拘捕了9名涉嫌未经许可通过机顶盒向用户提供收费电视频道内容的嫌疑人。可见,机顶盒也涉及版权问题,而且通过机顶盒实施侵权盗版行为的现象已经非常严重。所以,“剑网2014”专项行动明确要求,要严惩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重点规范包括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在内的网络载体的版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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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亚雄、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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