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隋笑飞)2014版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将于7月15日全面启动。就这次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的关注热点,记者采访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
问:请问这次新闻记者证的换发范围是什么?
答:换发范围主要是两类采编人员:一是目前持有2009年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二是已经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的采编人员。换发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免考条件;与所在新闻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问:哪些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
答: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问: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条件是什么?
答:换发新闻记者证须由新闻机构统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分别是:.新闻单位的《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申领人的《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申领人的保密承诺书复印件(新增材料);申领人的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复印件(新增材料);申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领人的毕业证复印件;申领人的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是指《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播音员主持人证》中的任一种;申领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问:如何审核和发放?
答: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全国新闻机构换发新闻记者证的统一管理和解释工作,并具体负责核发中央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负责核发本行政区域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换发工作,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
二、统一销毁旧版新闻记者证。各新闻机构负责统一收回旧版新闻记者证,并分别交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销毁。
三、统一通过中国记者网管理。本次全国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外,统一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进行。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新闻机构、主管单位要按照新闻记者证发放条件对其新闻采编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统一申领新闻记者证;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按照职权认真审核新闻单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