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4日在京宣布,2014版新闻记者证(右图)换发工作7月15日起全面启动,计划于10月30日结束。本次换发记者证的新闻单位首次增加了纳入试点核发记者证的新闻网站,首次要求新闻单位提供申领人员与所在新闻单位签署的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换发期间旧版继续有效
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说,持有2009年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和符合申领条件的采编人员均可通过所在新闻单位提出申请,换发工作通过中国记者网的网络核验系统进行;换发期间旧版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使用。换发结束后,全国将有25万名新闻记者领到全新设计的记者证。
据介绍,2014版新闻记者证长107毫米,宽77毫米,使用了20种防伪技术,新证采用深蓝色封皮,封面嵌有亮银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新闻记者证”中英文字样;年检页首次采用无色光谱彩色印刷技术,使用了摄影记者拍摄的五张经典摄影作品,在自然光下照片显示出基本轮廓,在紫外光下显示出优美的彩色图像,展示祖国的大好河山。
两类采编人员换新证
换发范围主要是两类采编人员:一是目前持有2009年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二是已经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的采编人员。
换发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免考条件;与所在新闻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非采编人员不发证
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