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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违规发放记者证 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停业整顿

2014年07月16日14:21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记者 赵光霞)2014版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从7月15日起全面启动,计划于10月30日结束,全国将有25万名新闻记者领到全新设计的记者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业务处处长农涛今日做客人民网时表示,如果有新闻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人来发放新闻记者证,如果情节严重,比如说,利用给广告公司或不法分子办理记者证的机会,收取了相应钱款,会视同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要对新闻单位进行停业整顿,甚至做出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农涛表示,全国新闻单位整体上管理是比较规范的,大部分新闻单位对新闻从业人员申领记者证的审核把关是很严格的,需要经过本人申请、单位内部审查,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之后,确保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但是,现实当中确实也发现有一部分的新闻单位,管理比较混乱,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发放记者证,甚至利用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记者证的机会谋取利益,情况有的确实比较严重。对于这样一种行为,会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比如说,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记者证,要对新闻单位要予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比如说,利用给广告公司、给不法分子办理记者证的机会,收取了相应钱款的,我们视同利用新闻采访活动,利用出版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这种情节严重的,我们要给新闻单位进行停业整顿,甚至做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农涛还通过人民网的平台向全社会呼吁,希望整个社会对我们新闻单位进行监督,在此次换证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新闻单位存在滥发记者证的现象,及时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我们一定会认真地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也希望全国的新闻单位能够加强管理,对我们审核工作当中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绝不能够把新闻采访证件发放给新闻单位以外的人员,也不能发放给新闻单位当中非采编岗位的人员,确保我们的新闻记者证的核发工作能够既高效又取得实际的成果,确保我们每个新闻记者及时地领到新版的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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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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