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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新闻负面报道的正面思考

李  静

2014年09月03日11:21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摘 要:在这个新旧媒体相互融合的“全媒体时代”,负面新闻是个避不开的话题,激烈的市场竞争让许多媒体把对负面新闻的报道当作刹手锏,为博高收视率而一味追求轰动效应,结果难免流于低俗。事实上,只要遵守基本原则,注意方式方法,负面报道也能有正面的积极效应。本文将就负面报道的积极意义及把握尺度进行探讨。

关键词:负面报道;积极作用;尺度;平衡

对于什么是负面新闻,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有的将其等同于批评性报道,有的则认为是对负面题材进行报道,很难有一个准确的定义,综合各家观点,笔者更倾向如下表述:负面新闻(负面报道)是指新闻媒体发布的有关违背法律或伦理道德,与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发展潮流相悖、损害人类利益的事实的新闻[1]。它不同于赞扬、讴歌先进典型的正面报道,其主要作用就是揭露社会阴暗面,批驳歪风邪气。如何对负面新闻进行报道,考验着媒体的公信力。作为主流媒体,在进行负面报道时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本着比例适当、坚守准则、客观真实、关注个体的原则,才能拿捏好报道分寸,发挥其应有作用。

一、负面报道的积极作用

很长一段时间里,主流媒体给人的印象基本上是“报喜不报忧”,怕负面新闻多了会影响社会的安定稳定,但从新闻传播学角度来看,单一的正面报道不仅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同时也会对媒体产生不信任感,认为媒体没有客观反映现实生活,久而久之,受众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只要媒体报道弘扬的都会质疑其真实性,这样的宣传效果等于零。媒体人也逐渐意识到,只有依照新闻规律,在进行正面报道的同时适度增加负面报道,并客观全面地加以运用和正确引导,不仅能得到受众的认可,改变固化形象,更能使负面新闻起到正面的积极作用。

1.舆论监督作用。新闻记者一向被誉为“社会守望者”,其天职就是以真实、客观、公正的报道来还原事实真相、揭露社会弊病,一味地正面宣传让人们看不到存在的问题,也无助于解决问题,而通过媒体对社会上各种不良、丑恶现象的曝光,不仅能让始作俑者原形毕露,得到应有的惩罚,促进问题的解决,甚至影响到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从这个角度讲,负面新闻报道对于促进改革,社会和谐绝对是一件好事。央视的《焦点访谈》就以舆论监督而著称,栏目报道选题80%来自观众来信、来电,直接倾听百姓呼声。在福建,目前省级台的《第一帮帮团》、福州台的《新闻110》、莆田台的《今日视线》等栏目也都因舆论监督做得好得到社会好评。《今日视线》栏目自开播之日起就秉承“用良知检讨社会”的宗旨,架起百姓和政府之间的桥梁,成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倾吐心声,表达意见的公共平台。2013年1月,《今日视线》栏目播出深度报道《谁为违法砖厂开绿灯》,对当地一家砖厂不经土地审批、不办环评手续,历经相关职能部门一年多的查处却依然经营红火的事实展开调查。整整半个月,《今日视线》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三期“真相大追击”, 通过记者体验、现场采访、电话连线等各种方式,就执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监督不到位,推托等问题一一进行追踪报道,公开予以曝光,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力度,最终促成了相关部门掀起整顿风暴,取缔了违法砖厂,并使所占用土地复耕。《今日视线》也因舆论监督有力度有深度,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成为当地的知名品牌栏目,拥有很高的收视率。

2.警醒反思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许多负面新闻的发生并非独立和偶然,而是和我们整个社会法治的不完善、道德伦理的缺失等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比如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家庭暴力等问题,就发生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因而更容易给人们的心理造成冲击,这个时候媒体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媒体如果能在确保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辩证分析,引导人们警醒反思,总结更多有用的经验,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那么负面新闻便有了积极意义。2013年9月,莆田《今日视线》栏目播出了《莆田对一违反人身保护令的家暴施暴者予以行政拘留为全国首例》的新闻,让人们对“家暴”有了新的看法。当事人张女士不堪忍受家暴,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人身保护令”发出后,李某并没有停止家暴行为,基于此,当地法院与公安部门联动对李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通过对本案的报道,不仅让受众学会碰到类似事件要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引发了人们对公权力在遏制家庭暴力中所起作用的思考,全国妇联、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在福建开展了反家暴立法调研,让人们看到解决家暴问题的法制曙光。

3.疏导维稳作用。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有了话语权,在信息传播变得更加快捷的同时,各种真真假假的信息也泛滥成灾。如果媒体不能发挥自己的功能,第一时间还原事件真相,不仅会让民众失去信任感,更因为无法得到真实的信息而造成种种猜疑,导致谣言满天飞,造成民众的恐慌。反之,则会让谣言不攻自破,缓解民众的不安情绪,有力维护社会的稳定。2011年8月期间,“莆田吧”上一个网名为“蛋求无愧于胸”的网民发帖说:莆田十字街的求生煎包一直用死猪肉做煎包,老板已经被抓起来了!一时间,市民纷纷猜疑,莆田广播电视台新闻部在谣言传播的初发期,尽快行动起来,记者采访了莆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求生煎包”店老板、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等,及时播发《网上盛传“求生煎包”掺入死猪肉?》新闻报道,主动消除人们的疑虑,有效阻击了谣言的进一步扩散。前不久发生的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令人发指,人们急切地想知道:是什么人如此地丧心病狂地滥杀无辜?凶手有没有抓到?现场伤亡情况如何?事件发生后,各主流媒体都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无论是对凶手实施抓捕、目击者现场描述,还是现场救援过程介绍、医院抢救伤员的直播,都真实客观地呈现在受众面前,让大家了解事件真相,疏导民众的恐慌情绪。尽管如此,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更有别有用心之人借此煽动民族对立情绪,媒体就此及时采访各界人士,让民众认清事件性质,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就表示:“不要把事件同特定民族联系起来,如果我们因为这个事件迁怒某一个民族,将一个民族同暴力恐怖划等号,那是完全错误的,那正是分裂主义势力所希望的,无论碰到什么困难和风险,我们必须要有民族团结的自信。[2]”通过媒体的适时引导,人们盲目膨胀的民族情绪终于回归理性思考,明白恐怖分子不代表新疆,不能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从而达成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共识。

二、负面报道应把握好尺度

尽管负面报道有着正面报道所无法取代的作用,但它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考验着媒体的新闻观、价值观和公信力。所以,如何报道好负面新闻,让它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是每个媒体人应当沉思的一个课题。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要把握好平衡原则。媒体在刊播新闻时不仅要确保新闻真实性,还要注意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要有一个比例的平衡,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合理控制负面新闻的数量,才能够客观反映社会现实,不至于引起过度偏激。而现实情况下,众多媒体缺少统一的管理,经常是负面报道一窝蜂扎堆上,让人实在有点儿吃不消。以2014年3月28日当天媒体报道为例,一打开网页就会跳出一长串骇人的标题:《北京通州梨园一早餐点爆炸》(法制晚报)、《四川两男童被扔下山崖》(华西都市报)、《疯狂砸车窗团伙只为偷钱上网》(海峡导报)、《23岁妈妈与两岁幼儿命丧车轮下》(海都报)。而打开电视负面消息也是扑面而来:《北京怀柔男子因家庭房产纠纷持刀扎死6人》(央视13套)、《19岁未婚少女用电线绑饮料瓶溺死新生儿子》(浙江卫视)、《男子潜入富二代好友家棒杀其奶奶劫金饰》(江苏城市),这些负面新闻密集地出现在同一天,让人感觉生活里随时都在发生车祸、爆炸、杀人、抢劫等各种危险事件,这种担心害怕会给人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一种社会混乱、人心险恶、毫无安全感的恐慌心理,不利于人们客观认清现实、更不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2.要避免产生负面效应。面对负面报道,媒体从业人员即使总体上做到了客观真实,导向正确,但由于对报道细节把握失当,会产生可能连媒体都无法预料的负面效应。在对某些犯罪行为的报道中,有些记者为了所谓的生动而对作案过程及手法描写得过于详细,虽然满足了普通民众的知情权,但却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做了“活教材”,不仅学习到作案手法,还能总结出反侦察经验。新闻媒介被视为是犯罪行为的外部驱动力,媒介的消极暗示力量是刺激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要外因之一。在许多刑事案件的审讯中,当问及犯罪动机时,经常听到的回答是:看电视学的。再来看南平校园杀人案:2010年3月23 日早上,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门口发生特大凶杀事件,死亡9人、4人受伤。当天红网就刊发了专题《南平杀人狂魔背后错谬的人生轨迹》。3月25日,《广州日报》以专版的形式花了二分之一的版面以《涉嫌故意杀人郑民生被批捕》为题,重点通分析了郑民生的许多细节,3月25日,《青岛新闻网》以《歹徒匕首捅入小学生胸口搅动数下》为题,渲染郑民生手段的残忍。这种同类信息的短期迅速积累,给受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慌,甚至留下心理阴影。

3.要时刻体现人文关怀。作为一个媒体人,一定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最基本的就是必须具备人文精神,尤其是在负面新闻的报道中,更要体现人性的真与善,在报道过程中要尊重每一个采访对象,充分考虑到对方的感受。负面新闻中很大一部分是突发事件,当面对天降横祸,没有几个人能够沉着冷静,往往会情绪失控、痛不欲生,这时如果记者抓拍特写或抓着细节不放强行采访当事人,不仅是对他们的不尊重,更会给当事人带来二次伤害。在此次马航MH370失联事件中,媒体的许多失当行为受到民众的质疑,从消息一开始传出,就有大批记者蹲守在乘客家属所在的北京丽都饭店,都希望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有的记者甚至为了拿到独家新闻,冒充家属进行偷拍后对外发布,这种为一已之私完全不顾他人感受的行为激起了民众的愤怒,有网友责问:“多追问马航,而不是乘客的家属,他们此刻知道的信息不会比你更多。已经有媒体发布大声痛哭的家属的照片了,画面里看到一圈照相机和摄像机围着痛苦万状的他们在拍摄。给他们应有的空间和尊严,即使你记不住新闻伦理,也应该记得作为一个人的准则”[3]。试问,受众需要这种毫无同情心的报道吗?就算能吸引受众的目光,媒体的形象也已荡然无存。其他比如在采访受到性侵害的女性时过分关注细节、采访未成年人时图片不注意进行保护,对车祸、杀人等灾难事件现场再现太过真实惨烈等,都体现出了媒体人文关怀的缺失。一个没有同情心的记者决不可能成为一个好记者,一个漠视生命的媒体也决不可能拥有长久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高美,胡泳.对外传播中的负面新闻报道[J].新闻记者,2012(2).

[2] 朱维群.不要把昆明暴恐事件同特定民族联系起来[EB/OL].人民网,2014-03-04.

[3] 许文广.马航飞北京客机失联[EB/OL].新浪微博,20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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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惠丹(实习)、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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