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身陷囹圄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忏悔。他们集中谈到的一点,即是这种“保护费”模式对各方带来巨大伤害,为之埋单的是股民的利益、媒体的公信力、企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市场的未来。
“对资本市场来说,众多投资者参与其中,美好的愿望是享受公司成长的红利,但如果媒体不据实报道,故意隐藏敏感信息或故意误导读者,扰乱的将是整个市场秩序,以及大量投资者的信心。”刘冬说。
陶凯列出了更多危害:一是损害上市公司的形象,可能会影响其市值和正常经营活动;二是有示范效应和连锁效应,影响后续拟上市企业接受这一“潜规则”;三是增加上市公司额外支出,影响企业收益和持续发展能力,尤其是对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影响更大; 四是干扰了大众视听,严重影响大众对上市企业乃至资本市场的判断,进而导致股价的异动,带来股市巨额财富的蒸发,广大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对媒体行业也是巨大的伤害。”陶凯说,这显然违反媒体从业者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也违反了新闻报道的独立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还败坏了行业风气,引发更多媒体效仿,催生出更多的违法犯罪。
“中国财经新闻的沉沦久矣,的确需要一场疾风暴雨的行动来一次清理。而这从21世纪网开始,是不幸,也是幸运。我们所做的错事被司法拦住,这才阻止了我们进一步错下去,最终陷入犯罪深渊中不能自拔。”周斌说,“如果给我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对自己和所有人说,要拒绝那样丑陋的商业模式,我们一定能有别的方法,光明敞亮地做好新闻。”
有关人士指出,21世纪网涉案被查,应当引发各方对于资本市场舆论监督问题的深入思考。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不能异化为待价而沽的牟利工具,媒体从业者不能成为手握“第四种权力”的寻租者和牟利者。资本市场不是不需要舆论监督,恰恰相反,市场的任何变化都关系到股民的真金白银,关系到企业的正常发展乃至国计民生,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护,媒体的监督权需要正确行使。对于媒体而言,客观报道、公正中立是根本;对于企业而言,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是底线。各类市场参与者都应当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共同推进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