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文化评论人刘仰 (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陈苑)“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24日在京召开,作家、文化评论人刘仰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刘仰认为,互联网法治建设大概有三个层面:
一是执法的机构。我们存在多头执法的问题,互联网的问题有些涉及违法乱纪,有些可能就是道德伦理问题,未必是犯法的问题。我们执法的主体在今后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协调,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冲突。
二是互联网法治离不开网站、网络公司等经营性机构。对这样的机构有一个认识的问题,它到底是企业还是媒体,也一直在在争论,事实上它既是企业又是媒体,用传统媒体的方式管理它不合适,用新的方式管理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手段?我们可以把互联网看成全民终身教育的一部分。很多年轻人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网,包括一些年轻的妈妈,她们每天接触网络的时间非常多,可能在网上接受的信息超过学校。因此,网络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一个盈利的机构。
第三个层面就是网民。以前互联网有一句话说,没有人知道你在网上是一条狗,当年说这样的话是因为,网络公司要推广他们的应用,营造在互联网上非常自由的氛围。“今天,你在网上是不是一条狗,是公的还是母的都知道。网上虚拟的人和现实的人一定是互相挂钩的,认为这两者是分开的就太可笑了。”刘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