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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2014年10月30日18:5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总局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2015年度报刊发行工作已经展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坚决制止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对报刊发行工作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力支持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格按照订阅范围、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落实订阅要求,保持发行数量稳定。要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农家书屋等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的载体作用,做好党报党刊的订阅赠阅与配置更新工作。党报党刊要创新传播模式,加快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新兴传播平台,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通知指出,严禁突破征订范围和公费限额。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征订的重点党报党刊是指《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中央办公厅明确规定参照执行的报纸、地方党委机关报刊。其他各类报刊包括党报党刊所属子报子刊均不得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摊派或变相摊派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中小学等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订阅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严禁扣发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和基层单位工作经费强行订阅报刊;严禁采取各种手段层层加码、突破征订范围和公费限额。

  通知强调,要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发行行为。任何报刊不得采取提成或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方式进行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相要挟强行征订;限定发行范围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报刊出版单位不得给采编人员下达发行任务;报刊记者站不得从事发行活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要严格限定于免费内部交流,不得进行征订发行等各类经营性活动并收取任何费用。各报刊出版单位要严守规定,形成规范有序的发行工作机制。主管主办单位要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严肃处理。

  对于违规行为,通知明确指出,要依法加大对违规发行的整治力度。各地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报刊发行工作的指导检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信息沟通和违规核查联动机制。依法整治违规摊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该退款退订的一律退款退订,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撤销报号刊号的一律撤销报号刊号;对于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根据近年来报刊摊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扣发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强行征订报刊、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的,要予以重点督察整治。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地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建立违规发行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广泛宣传禁止报刊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查处的案例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中心电话是010—65212787。(记者朱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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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鹤瑾、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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