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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網絡公民運動中的媒介建構

——基於“合肥少女毀容”事件的個案分析

王丹

2012年12月05日14:58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本文從“合肥少女毀容”事件的個案出發,研究大眾媒介在我國新興的網絡公民運動中所發揮的建構作用,這個“建構”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集體行動的敘事框架建構、事件主體的社會身份建構和情感邏輯的建構。本文旨在研究大眾媒介是如何對“合肥少女毀容”事件進行各個方面的建構,進而將其發展為一次成功的網絡公民運動的,並進一步研究大眾傳媒如何成為轉型中國個人、社會、國家互動的重要中介。

關鍵詞:網絡公民運動﹔“合肥少女毀容”事件﹔大眾媒介﹔建構﹔公民社會

一、網絡公民運動及個案選擇

(一)、網絡公民運動

近年,隨著網絡社會熱點的越演越烈,使其逐漸形成一場新的公民運動———網絡公民運動。“網絡公民運動”的定義來源於“公民運動”,關於“公民運動”最經典的含義是:“同時改變強橫者和弱勢者的運動,就是讓強橫者放低身段,讓弱勢者抬頭挺胸的運動。” 而“網絡公民運動”就是指“借助互聯網等新媒體手段展開的公民集體行動” ,網絡公民運動的形式有多樣,一是以網絡空間為陣地,在網上開展公民運動,如發動網絡事件、網上求救、網上維權運動等,二是通過互聯網來組織和動員網下的行動,組織網民在現實空間中開展公共運動。

著名時評人笑蜀認為,SARS事件是當代中國公民運動的發端。SARS之后到現在,公民運動至少有三個裡程碑,一個是孫志剛事件,一個是重慶“最牛釘子戶”事件,一個是廈門PX事件。這三個裡程碑遞進的過程,就是中國公民運動不斷壯大的過程,就是社會生態逐步恢復、逐步走向良性循環的過程。 然而分析這幾個公民運動的標志性事件,可以發現一個共同點:這幾個事件都是發端於現實而紅極於網絡,大眾媒體在此類事件中佔據著不可動搖的主導地位,事件中起關鍵作用的是以媒體為代表的公共輿論,尤其是以互聯網、手機為主要傳播手段的新媒體。

近年來發生的網絡公民運動主要有:重慶“最牛釘子戶”事件、廈門PX事件、鄧玉嬌事件、“躲貓貓”事件、“杭州飆車案”事件、“我爸是李剛”事件等。在這類公民維權運動中,互聯網無論是作為運動發生發展的場域還是作為組織工具,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針對現實空間中發生的不公事件,網民在互聯網上通過各種形式進行集體聲討,對現實空間產生了極大的沖擊。“媒體主導的公民運動,是理性的、建設性的運動。媒體主要職能在於發現、參與並影響公共事件,每推動一個公共事件,就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一條游戲規則。” 重慶“最牛釘子戶”事件已經改變並且還在改變征地拆遷制度﹔廈門PX事件也將確立一個新的原則:凡是涉及公眾安全的重大工程項目,必須征得公眾同意﹔鄧玉嬌事件使得自衛殺人者鄧玉嬌得以免受刑事處罰﹔“杭州飆車案”事件也以肇事者胡斌承擔法律責任而告一段落。

網絡公民運動是一種集體行動,因此網絡公民運動展開的關鍵在於,能否通過有效的社會建構喚起大眾採取一致性行動。在這其中,媒介的作用不可或缺,而這種建構主要體現為集體行動的敘事框架建構、事件主體的社會身份建構和情感邏輯的建構三個方面。情感邏輯的建構可以說是運動早期的一種建構樣式,是一種群體抗爭的手段,具有抵抗的意味。“集體行動中的情感,不僅僅是簡單的資源或工具,而是斗爭的動力,” 因此,集體行動有其情感邏輯存在的必要性。而集體行動的敘事框架和事件主體身份特征的建構是一種更為理性的的建構、是一種明顯的理性邏輯的策略行為。建構集體行動的敘事框架為運動尋求了一種“合法性”,而事件主體社會身份的建構實際上是為運動的參與者建構了集體認同感。在實際的運動過程中,集體行動的敘事框架建構、事件主體的社會身份建構和情感邏輯的建構三個方面並不是完全割裂開的,而是相互交叉,共同演進的一個過程。

在以往的網絡公民運動中,媒介大致都是從集體行動的敘事框架建構、事件主體的社會身份建構和情感邏輯的建構三個方面來建構運動的,大眾媒介不僅塑造了集體行動框架、集體認同感,而且在情感上進行渲染和動員。本文要解決的問題是,大眾媒介如何通過以上三個方面的建構,進一步實施在“網絡公民運動”中的社會建構,大眾媒介怎樣由此成為轉型中國個人、社會、國家互動的重要中介。

(二)、“合肥少女毀容”事件概述

2011年9月17日下午,被害人周岩與同校同學陶汝坤產生戀愛糾紛,陶汝坤攜帶打火機油來到周家,趁周岩不備,拿出准備好的油澆於其頭上並點燃,導致周岩面部、頸部、胸部大面積嚴重燒傷,一隻耳朵被燒壞,燒傷深度達二度、三度,整個人面目全非。

2012年2月24日,周岩家屬在微博上發布《花季少女拒絕求愛遭燒傷毀容,請廣大網友救救我的孩子》的帖子尋求幫助,短時間內該微博轉發量高達上萬,立即成為輿論焦點。

當天晚上,注冊名為“安徽李聰”的ID也發布了帶有事件前后對比圖片和完整事件描述的微博,原帖更名為《請廣大網友救救孩子!官二代求愛不成,將花季少女凶殘毀容,官父母周旋包庇,貧父母狀告無門》,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輿論關注。同一天,國內知名的天涯、貓扑等論壇也出現了有關此事件的帖文,帖子被大量點擊評論,微博被瘋狂地轉播,由此引發了該事件的第一波輿論高潮。

25日上午,合肥市公安局認証微博“合肥警方”發布信息稱: 9月18日,陶汝坤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瑤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9月26日,經檢察院批准,警方對其執行逮捕。

25日晚,陶汝坤父親陶文在微博上公開道歉,並在合肥某論壇上發千字帖稱陶汝坤與被害人周岩是早戀關系,並晒出了至12月20日商定出院日,陶家共支付的33.86萬元賬單。文中還第一次提及了周岩父母要求的賠償數額,陶文稱2011年10月底周家要求1000萬元的賠償,后降至600萬元,到2月12日要求賠償280萬元外加一套住房。

26日晚,周岩家人在天涯論壇上發表了名為《周岩父母對陶文聲明的回復》的帖子,就陶家的說法一一進行了回應,先后澄清了四個方面的問題。

針對雙方各執一詞的早戀問題、賠償問題,網友在論壇中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同時,傳統媒體也積極跟進報道,如《新京報》的《少女拒愛遭毀容 悲劇本不該發生》、《東方早報》的《莫讓少女毀容案重走藥家鑫的“彎路”》、《南方都市報》的《少女毀容案 救人要緊》等評論,使事件繼續升溫。

3月1日,合肥市警方官方微博發布消息表示,法醫已對被害人周岩的面頸部和耳部的容貌損傷情況進行鑒定,鑒定結論為損傷程度構成重傷。3月3日,周岩代理律師李智賢透露,檢察院已同意閱卷,閱卷后他將對罪名認定提出正式書面異議。此外,周岩小姨李雲表示,截至2月29日,周家已收到善款83萬余元。周岩接受江蘇衛視《夢想成真》節目組的醫療救助,於3月5日到北京接受整形治療。

之后,媒體對“合肥少女毀容”事件的報道逐漸減少,在網絡論壇上,對此事件的熱議也漸漸消退。

縱觀整個“合肥少女毀容”事件的發展脈絡,大眾媒介尤其是網絡在其中居功至偉,微博起到了信息牽引的作用,各大論壇展開了熱烈討論,傳統媒體也進行了跟蹤報道。

在事件發生初始,媒介報道的重點落在毀容這一行為上,很多媒體發表評論,對毀容事件作出理性的剖析,從人性道德、官場權力、司法公正三個方面建構了宏觀的集體行動敘事框架,架構了預設框架和心理定勢。稍后,媒體關注的焦點落在了陶汝坤“官二代”的身份上,同時,報道了受害者周岩“貧二代”的身份,構建了雙方不同的身份特征﹔隨后,很多網友開始對陶汝坤及其父母所代表的“官員階層”進行批判,同時突出受害人和廣大網友的“民眾”身份,由此構建了集體認同感和對抗雙方的邊界。同時,周岩被毀容的照片多次在網絡空間傳播,引發了網友對受害人的同情和陶汝坤的憤怒,可以說,情感邏輯的建構已基本完成。此處,筆者只是為了研究的需要對集體行動敘事框架的建構、事件主體社會身份建構和情感邏輯的建構作出大致的劃分,在實際的運動中,三者多是交叉進行的,並無明確的階段性界限。

這起事件是當下網絡公民運動的典型,事件在網絡上報道后,引起了極大反響,各類網友參與其中,表達自己的意見,並且促使事件向更深層次發展,網絡輿論引起傳統媒體跟蹤報道,並進一步引起社會公眾、政府部門的關注,推動了事件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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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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