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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貝馬斯建構的交往集合

王靖雨

2014年07月28日13:40    來源:青年記者    手機看新聞

由於我國的新聞傳播學界對構建中國式公共領域的渴望,造成對哈貝馬斯的認識較多地局限於他的早期著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而對他的后期作品《合法化危機》、《交往與社會進化》、《交往行動理論》的探討,則主要在哲學界進行。

其實哈貝馬斯對交往行動相關理論的思考,在早期著作中就初露端倪。1962年,哈貝馬斯出版自己的教授資格論文《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1984年,出版最后一本著作《交往行動理論》,前后跨越22年。實際上,哈貝馬斯后來的研究興趣已經遠離“公共領域”,但《公共領域》一書開始關注“合理性”、“有效性”、“交往”等諸多問題。在上世紀70年代出版的《合法化危機》一書中,哈貝馬斯考察了現代資本主義一系列的危機,可以看作是為“立”而“破”。在他另一本70年代的論文集《交往與社會進化》中,哈貝馬斯“合理重建秩序”的思想已經初步成型。哈貝馬斯明確提出,如果從交往行為領域看待語言,那語言必須真誠、真實、正當,才能促進交往行為。由此可以說,“合理交往”、“促成合理交往”是始終貫穿哈貝馬斯著作的線索,《交往行動理論》是這條線索上的集大成之作。

越到后期,哈貝馬斯的著作越呈現出一種嚴謹論証和駁雜知識的學養氣質。就拿《交往行動理論》的《導論》來說(人民出版社的版本),它在第一卷中佔有140頁(全書去掉參考文獻共380頁),佔三分之一還多。在導論中,哈貝馬斯對本書所討論的問題、語境和涉及的概念,進行了具體而細致的探討。

“行動”被哈貝馬斯分為四種:目的行動、規范行動、戲劇行動、交往行動。除交往行動之外,其他三種行動都具有片面性,是交往行動的臨界狀態。其中,目的行動是一種間接溝通,規范行動只是把已有的共識付諸實踐,戲劇行動是與觀眾相關的自我表現。而交往行動是語言的、主體間性的、程序的、暫時的、可悟的,這使得因貫穿目的理性而走向危機的西方社會重新找到一種依托——交往合理性。

由於哈貝馬斯的理論通常具有很強的語境特征,在論述之前必須將論述得以成立的條件一一列出。但是在現實生活世界,這些繁雜的條件同時成立的可能性極小,於是,哈貝馬斯的理論一般被看作是“先驗的”。然而沒有人能預測未來,即使是總結歷史,也由於當時的情況不可知而難以做到。但是先驗的理論不意味著無意義,哈貝馬斯的交往行動理論,仍然為后現代社會的社會生活提供了一種抵制“系統”入侵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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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慧(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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