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校舍真正建設成第一避難所
4月25日人民日報報道,針對一些媒體在蘆山災區拍到的汶川地震后重建房牆體開裂、脫皮等情況的照片,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和求証。專業人士表示,對有些校舍牆體的開裂、脫落要科學認識,主體結構受損才能算危房。蘆山縣初級中學部分建筑物的牆體受破壞在預期之內,達到《建筑抗震設計規范》要求的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設防目標。另據中國教育報4月22日報道,在蘆山地震發生時,該縣在汶川地震后修建的校舍無一垮塌,有效保障了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
汶川地震中的校舍坍塌事故可謂教訓慘痛,后續的諸多聲音為中國的國家形象抹上了厚厚的陰影,校舍安全問題一時間成為災難報道中的一個敏感話題。相比較而言,蘆山地震中“在汶川地震后修建的校舍無一垮塌”值得肯定。它傳遞了一個暖人的警示信號:安全不再是一種奢望,而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狀態和結果,我們完全有能力將生命寄托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在災難面前,給生命一個安全的承諾,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現實的。
“要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中國政府於2009年實行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新一輪的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對校舍安全做出了明確的防震級別和安全指數要求,以期推進農村中小學標准化建設。在這次蘆山地震中,新建校舍承受住了七級地震的搖晃,它托起的不僅僅是生命本身,更是一種新的希望。
學校是孕育理想和希望的地方,保障校舍安全,關乎民族的未來。在校舍安全問題上,如何強調都是理所當然的。在地震頻繁的日本、智利、美國等國家,政府不遺余力地推動校舍安全的民生保障立法進程,學校被列入了緊急避難場所的建設范疇,校舍的安全標准因此更為“苛刻”。
1933年,美國長灘發生6.3級大地震,眾多校舍被毀,加州政府隨即通過“菲爾德法案”,詳細規定了建筑設計標准、監管機構、審查程序、懲罰措施等內容。在智利,為了推行更高標准的建筑抗震規定,政府出台了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所有校舍都能夠“按抗9級地震設計”。日本早在1923年的關東大地震后就著手制定校舍安全政策,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開始實施“校舍補強計劃”,對不具備抗御7級地震的校舍進行加固,2008年中國汶川地震后,日本政府迅速啟動了面向45萬所公立中小學的“五年補強計劃”。
這些國家的防震思路非常清晰,學校是所有災難的第一避難所,無論地震有多嚴峻,孩子們的校舍不能倒。一旦發生災難,學校的功能不僅僅是保護孩子們的安全,更是立即成為人們避難的中心。
國外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提醒中國,加強校舍安全建設,必須走法制化道路。其實,中國的校舍安全政策並不是一片空白,從1986年發布的《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開始,目前發布的有關校舍安全建設的政策和規定不下二十個。其中,汶川地震后,多部委聯合頒布的《關於做好學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成為最具分量的一份指導性文件,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對各級各類學校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在校舍安全問題上,每一次災難發生,總是促使我們重新審視相關的法律或政策保障問題。然而回過頭來才發現,相關的政策並不是沒有,也不是很少,而是早早地擱在那裡。在如此之多的政策框架內,為什麼校舍安全事故無法根除?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除了政府投入不足、政策制定時對現狀估計不足、對校舍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認識不足、校舍安全的責任主體比較模糊之外,更為關鍵的是,相應的監管機制未能跟上。許多政策依然停留在“規范”和“呼吁”層面,雖然對校舍安全指標給出了明確界定,但鮮有懲治性的監管措施。
在堅固的混凝土結構深處,把校舍建設成真正的第一避難所,同樣意味著要賦予校舍一個特別的人文關懷維度。在牢固的建筑中間,流動著的是某種暖人心扉的細節,這才是安全的全部真諦所在。在美國加州,校舍規劃之初,就劃定了存放求救哨、安全帽、應急水、耐火救生繩、逃生呼吸器等防震設備的特別區域,以備緊急之需。教室牆壁和課桌外側都增設了特殊的儲藏裝置,那裡存放著花生、牛肉干之類的高能量食品。顯然,這些人性化的細節設計,不僅給了孩子們緊急求生的希望,還給了孩子們日常生活中的淡定,因為“心中有數”,所以不再懼怕地震,這種可貴的從容恰恰是校舍安全在人文關懷維度上的微妙注腳。
(劉濤,西北師大傳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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