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 (資料圖)
人民網北京10月25日電 (宋心蕊)“學習宣傳四中全會精神 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座談會24日在京召開,全國人大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參加座談會並發言。他提出, 在立法方面加強網絡法治建設,首先要將規范現實生活的法律在網上延伸。以下是發言全文: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我想,中央對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全社會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制訂相關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網絡方面的立法,把相關立法列入到本屆的立法規劃,這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第一,對於網絡空間的治理是現實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網絡發展初期大家認為網絡是虛擬的,沒有國界的,這個觀點正在逐漸被駁斥。最典型的一句話,在網絡上沒有人知道你是一條狗,現在是在網絡上沒有人不知道你是一條狗。實際上現在每個人都是赤裸裸的,沒有隱私可言。網絡是現實生活的延伸,在立法方面加強網絡的法治建設,首先要將規范現實生活的法律在網上延伸,在現實生活中有關政府管理部門執法的職能,管理的職能要轉變管理方式,向網絡延伸。另外是公民企業在網上的權利,對他們是同樣有效的。現在的問題是他們的權利義務,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延伸到網絡。
我的第二個觀點是,在網絡空間法治建設的過程中,互聯網企業應該更多地弘揚法治精神、弘揚法治責任。互聯網企業是現實空間和網絡空間的橋梁、紐帶,它是現實的人和現實的人之間交流信息的一個橋梁和紐帶。網絡空間的法治關鍵在於從法律上界定互聯網企業的義務和責任。大部分的現實法律對網絡空間適用,但是因為網絡平台是新事物,從國外來看,互聯網立法的重點是如何規范互聯網企業的立法,所謂的避風港原則就是這麼來的。我們現在很多互聯網企業,更多的強調避風港原則,實際上我們跟國外的同行交流的時候,他說是因為網上的信息侵害了別人的權利,他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然后再考慮避風港的原則。我們現在的互聯網企業更多的是強調后者而不是前者。我們的侵權責任法也規定了,隻要互聯網企業他的信息侵害別人權利,怎麼樣知道呢?有一個基本的原則,至少社會公眾都認為你這個信息是違法的,你就應該知道。但是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很多互聯網企業明知網上的信息是違法的、有害的、侵權的而故意或者放任這種現象的存在,互聯網企業在網絡空間掙錢過程中要弘揚法律精神,承擔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