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挖掘技術哪家強?答案來了——首次在中國大陸舉辦的CMKI CUP(國際數據挖掘競賽),剛剛在上海閉幕。盛大文學派出的代表隊,力克包括國際知名企業、著名大學在內的520支強勁對手,以優異成績摘得桂冠!這不僅顯示了盛大文學在用戶需求挖掘方面的實力,也代表了大數據時代,中國在數據挖掘和信息檢索方面的國際領先地位。
精神文化需求已根植於大數據中
“大數據”並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詞,事實上每個人都是一個“數據包”,每天都在為這個龐大的數據庫貢獻著資源。換句話說,在大數據時代,個人的生活被“數據化”,每個人都是透明的,人們的衣食住行,這些看似平淡無奇的事情,卻處處滲透著數據化的影子。舉個簡單的例子,上網看一部小說,ID號就是一個關於你的閱讀記錄的數據集成中心。你看過的小說的名稱,在什麼時間讀的、時長,付費的金額、筆數等,都會清清楚楚地記錄在數據庫裡,得到清晰的呈現。
為了更精確地把握大眾的文化需求,專業人士通常用“上座率”“票房”這樣的數據來評價一部電影的好壞﹔用“收視率”來衡量一個節目或媒體的質量﹔用“點擊率”“銷量”來衡量一本小說或作者的受歡迎程度……。應該說,我們每一次不經意的文化消費都在不知不覺中被納入了對整個項目或行業的測評中。過去,制作一部影視劇,主要靠導演、制片人的經驗﹔投資一個影視項目,投資機構很多時候是依賴人脈關系網﹔播出一部影視劇,則主要借力播出平台的品牌效應。在這些環節中,觀眾作為客體隻能被動地接受。如今,在大數據時代,這一傳統的影視制作、播出模式已被顛覆——觀眾想看什麼,導演才拍什麼。精神文化需求作為生活的重要部分,已經深深根植於無所不在的“大數據”中。
盛大文學運用大數據實現了版權價值最大化
最近,媒體報道常說的一句話是,2014年是中國的“版權元年”。盛大文學根植網絡十余年,佔據中國網絡文學市場70%以上份額,積累超過760萬部作品,吸引超過250萬名作者,平均每天更新文字1億字。如今,盛大文學是中國三大運營商無線閱讀基地最大的內容提供商,百度熱門小說榜排名前10的作品全部來自盛大文學。盛大文學作為一個能夠創造知識產權的網絡文學網站,站在了文化產品“食物鏈”的最頂端,當然值得自豪。
那麼,如何來管理這些海量的版權?如何為這些版權尋找到更好的變現模式?盛大文學的做法是把它們播撒到文化娛樂的全產業鏈中:電子付費閱讀、渠道內容輸出、廣告、游戲及影視版權的銷售、衍生商品、線下出版等。今年8月的ChinaJoy期間,盛大文學舉辦了國內首屆網絡文學游戲版權拍賣會,一共拍出了6部作品的手游改編版權,累計拍賣的價格達到2800萬元,版權最低的一部也有160萬元,最高則達到810萬元。9月,又舉辦了影視版權交易會,與國內6家影視及演藝機構簽訂了作品改編授權協議,總銷售價格近1000萬元,其中《史上第一混亂》《鬼吹燈》等名著的單本價格甚至突破200萬元。近年來,由網絡文學版權改編,“一次生產,多次利用,版權獲利”的文化娛樂產品逐漸成為市場寵兒。2010年至今,僅由盛大文學小說售出的暢銷影視劇版權就超過50部,改編的影視作品包括《步步驚心》《小兒難養》《裸婚時代》《我是特種兵》《致青春》《搜索》等﹔由盛大文學小說售出的暢銷游戲版權超過25部,包括《凡人修仙傳》《星辰變》《斗破蒼穹》《鬼吹燈》《斗羅大陸》等。
盛大文學充分運用了“大數據”,創造了小說版權價值的最大化。在銷售每一個版權的背后,都已經對這個版權相關的數據進行了提煉和分析,作為銷售推薦的依據,也作為買方購買、開發和售后服務的依據。也就是說,盛大文學在版權銷售的過程中,就是一個大數據的提供者,給廠商提供一些很直觀的數據,比如小說的受眾都是什麼年齡層次、他們的購買力如何、消費行為有何規律等等,廠商可以利用這些數據,來為玩家量身打造游戲、為觀眾制作影視劇。
創造文化版權更輝煌的明天
數據面前人人平等。盛大文學的著名作家“說夢者”曾說過,“用市場的手段來銷售版權是公開透明的,到底多少價錢,無論是多是少,起碼是明明白白的,作者知道,媒體知道,讀者也知道,不然像過去賣,基本上隻有一個很小的圈子裡才能知道。”因此,用市場的手段來決定資源的合理配置,是我們現在和未來,必須遵循的基本法則。
今年一季度,盛大文學的版權收入已經是去年全年的130%。衍生版權的銷售收入飛速增長,遠比付費閱讀、“賣字為生”的增長要快得多。但是怎麼去定價?這是一個很新的課題,盛大文學也在不斷探索多種不同方式,希望能夠找出一種能更透明、更公允地確定市場價格這樣的一套機制。作為買方來講,無論是游戲公司、影視公司還是線下出版公司,在選擇版權的同時,也已經對這個產品未來的營收表現和預期有了相關的評估,對它設定了價位的范圍,在這個范圍之內獲得版權,實際上就是以最經濟的方式得到的。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出,到2020年把中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近五年,中國則要實現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大幅度提高、培育一批國際知名品牌、運用知識產權的效果明顯增強、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明顯改善、全社會特別是市場主體的知識產權意識普遍提高等一系列目標。因此,未來在整個文化產業,版權的品牌影響力和可塑性將成為決定市場價值和走向的重中之重。如果把文化內容的版權作為一種資產進行有效的管理、維護和運營,那麼它釋放出來的經濟效益或者經濟價值將超乎想象。事實証明,版權隻有經過流通、傳播、流轉,才能產生和擁有最大的市場價值。
“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出色的文化版權與精准而個性化的大數據碰撞所產生的火花,一定會為繁榮市場、振興民族原創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作者系盛大文學董事長)
(本文系作者在2014年11月15日第七屆中國版權年會主題論壇上的演講,發表時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