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迷在醫院門口獻花悼念姚貝娜
1月16日下午,歌手姚貝娜因病不治去世,而最先報道姚貝娜去世消息的南方一家報紙,因被曝出三名記者為搶獨家偽裝成醫護人員潛入太平間拍攝的行為也陷入爭議。該事件隨即引發了軒然大波,有關媒體倫理的討論也在網絡引發口舌交戰。昨日,華誼音樂發表聲明稱,將對此事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與此同時也強調,華誼和姚貝娜家人並未授權任何人設立姚貝娜基金。
昨日,一篇文章在網絡流傳,講述了三名記者跟隨眼科專家姚博士進入太平間,欲在手術中拍得摘取姚貝娜眼角膜全過程的獨家照片。在場的有華誼音樂的總經理袁濤和姚貝娜的家屬,當時他們以為是醫生助理,並沒在意。沒想到開始要手術時,記者拿出相機手機拍攝,現場的人全都愣住了,並最終導致了爭吵。
雖然涉事記者所在的報紙並沒有對此事做出回應,但援引當天其他在現場記者的敘述,事實與傳聞出入不大。據描述,當時,在現場的其他記者聽到太平間裡傳出爭吵聲。“姚博士(臨床醫學博士、深圳市眼科醫院角膜及眼表病區主任)帶著助理進去做眼角膜摘除手術,要做手術的時候,助理掏出相機想拍照,家人發現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助理還拿相機,當時袁濤也在,強行讓他們刪掉所有照片才讓出去。”
華誼音樂、姚貝娜生前的助理張先生也証實了此事,他稱:“無言以對,我也不知道怎麼形容這件事,頭條你搶到了,圖片你拍到了,然后呢?你們的人性呢?你們在記錄不幸,更在制造不幸……”。
昨天下午16日35分,華誼音樂官方發布聲明稱:將持續關注該事件的進展並對南方的這家報紙及醫生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希望對逝去的貝娜及關愛貝娜的家人與朋友有一個交待。此外,姚貝娜家人及所屬公司從未授權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基金項目,更未授權以此基金名義向公眾募捐。華誼此后表示,他們將不會再對此事進行評論,一切交由法律。而昨天,涉事的這家報紙對此事未有公開回應,僅在社交網絡發布,“在眾聲喧嘩之中,請讓我們安靜地為姚貝娜志哀。”。
據悉,1月20日9:30,姚貝娜遺體告別會將在深圳市殯儀館大禮堂舉行。
媒體倫理大討論:報道名人死亡,記者該怎麼做?
這一網文一經傳播,加之之前媒體的表現,隨即有關媒體倫理的討論在網絡引發口舌交戰。記者面對姚貝娜病重的消息,該不該去醫院守候打探消息?該以何種方式採訪悲傷中的家屬?以及如果屬實,冒充醫生助理去拍攝死者照片是否有違行業底線等等,都成為網絡討論和辯論的焦點。
在門口等消息錯了?
姚貝娜去世后,她生前所在醫院有位自稱淼哥的人在朋友圈發了一條消息:“休息區坐著若干和平素不同表情的人,小伙伴們告訴我:這些是記者,等待著報道某位名人的消息。淼哥莫名地想到了禿鷲,丑陋的外表下一顆貪婪的心,毫無憐憫地盯著死去的獵物,就等第一時間扑上去。……她的親人在門口痛不欲生,她的醫生在門內徹夜奮戰,她本人也在和死神做斗爭。與此同時,某些記者守在旁邊,就為了滿足獵奇者的新鮮感。他們在等什麼消息不言而喻,可病人、家屬、醫生的感受你們想過嗎?”此后,一篇署名為《記者們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著她的死亡》昨天隨即幾乎刷爆了朋友圈,“時至今日,那隻貪婪的禿鷲還未離開,它變成了一個個記者,虎視眈眈地盯著你,我,他,所有人。有人說,世界總有人不幸,記者只是記錄不幸。但是我覺得,有些時候,記者在記錄不幸的同時,也在制造新的不幸。”。
此文一出,隨即不久就有幾篇長文相繼發出,以從業者的角度對其提出了不同看法。
一位署名為GOOD說的特稿記者撰文《姚貝娜生前醫院的那個醫生淼哥:我就是你嘴裡的那種“禿鷲記者”》寫道:記者守在姚貝娜病房的門口首先是因為她是一個公眾人物,公眾人物跟普通老百姓不一樣,她的一切外界都想知道,包括病情。既然發布了消息,記者就必然會到場。這個方案經紀公司和家屬有沒有商量過記者不負責檢驗,記者就知道,有了線索我們就得去。GOOD通過自己的經歷談到“記者不是冷血動物,我也曾跟採訪對象一起流淚,採訪一起冤案的母親,她一邊說,我一邊默默流淚,19歲的大兒子“啪”的一槍就崩了,誰能受得了?但再怎麼樣手裡的筆也不能停,我們的報道就是為她兒子伸冤的動力。回去寫稿的時候,我要收起情緒,冷靜地陳述,每一個記者都是這樣做的,所以讀者隻能看到記者冷若冰霜的一面,因為職業要求我們客觀,不受外界干擾,不受情緒左右。”
而本市一位曾經出入戰地的記者也在微信談到,如果《記者們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著她的死亡》這篇文章的觀點成立,那麼戰地記者就是沒人性的,那麼社會新聞記者就是狼心狗肺的,那麼當年報道了孫志剛案最終使得收容遣送制度被廢除的記者,是不道德的。這個悖論是如此的明顯。
與此同時,記者陳博的撰文《每人都有15分鐘站上道德高地罵記者》也被廣泛轉發,其中坦言:“能時刻扮演好公眾形象和寫稿大牛,這是記者的本職,無關情懷。我有時候想,如果姚貝娜病逝時,全國媒體都靜默呢,都回避呢,這對她才公平嗎?目前見報的稿子,有很多潑臟水的嗎?”
把媒體比作“禿鷲”不妥當
《新聞記者》主編劉鵬昨天在接受採訪時談到,“網絡上一些把記者或媒體比作‘禿鷲’的說法,其實並不妥當。其實來自新聞史上的一個經典案例:1994年,黑人攝影師凱文·卡特拍攝的作品《飢餓的蘇丹》,一個奄奄一息的小女孩伏在地上,一隻巨大的禿鷲站在她旁邊,等待她的死亡。這幅頗具震撼力的照片獲得當年的普利策新聞獎,但是巨大的榮譽和批評同時而來,人們質疑攝影記者,為什麼不去幫幫那個小女孩?幾個月后,他自殺了,隻留下一張字條:‘真的,真的對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遠遠超過了歡樂的程度。’這個事往往作為批評記者隻顧搶新聞,喪失了人性的典型案例。但實際上這是一個誤會。當時的蘇丹陷入戰亂、貧窮和飢餓,這都不是一名記者能解決的。對凱文不應該要求更多。而且,凱文在拍好照片后,趕走了禿鷲。他的照片發表后,更是引起全世界對蘇丹問題的重視。通過記者、媒體的報道,揭示社會問題,並促進社會問題的解決,這是更高意義上的道德。另外,凱文自殺前,患有嚴重的抑郁症,他的自殺也不能說與拍攝這張照片有簡單的因果聯系。將錯就錯的比喻,很可能將記者這個職業、這個群體‘污名化’。”
“大批記者圍在病房外面,等待消息,也不能簡單說是等待死亡,也許,等來的是病情好轉的喜訊。他們隻要沒有表現出幸災樂禍的心態,隻要沒有干擾醫生的治療、病人的休養,都可以看作是記者的職責,無可厚非。但是,在類似事件的採訪中,也有一個一定要遵循的原則,就是避免侵擾悲痛,英文叫intrusion intogrief ,這是一項國際通行的新聞職業道德原則。”劉鵬提出的所謂侵擾悲痛,就是記者在採訪不幸事件時,不應該因為自己的採訪造成或加重當事人的悲傷和痛苦。“最常見的就是事件發生后,死難者家屬悲痛欲絕,這時一群記者沖上去咔嚓咔嚓一頓閃光燈亂拍,甚至把話筒伸到家屬面前讓人家談感想。當年包頭空難后,還曾有電視記者向不知道噩耗的家屬當場公布消息,然后追著拍攝他們悲痛的畫面。這種情況下,讓當事人有一段心理平靜期﹔遠距離拍攝,不突出嚎啕大哭的畫面﹔ 在採訪前先致以真誠的慰問,都是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記者應該做的。比如當年敬一丹採訪我駐南聯盟使館被炸人員家屬,第一句話就是:真不該這時候來打擾你,但全國觀眾真的都十分關心你們……”
[觀點摘錄]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院長張志安:盡管詳細採訪過程未公開,但:1.進入角膜摘除手術室採訪前應提前獲得家屬應允,如進入后家屬反對則應予配合,若記者態度誠懇、不宜過度批判﹔2.進入手術室未必侵犯隱私,要看具體拍攝了什麼及刊登了什麼﹔3.看報道,並未違背新聞倫理﹔4.經紀公司如未有提前契約,姚去世消息由誰先發布則無妨。
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教授吳飛:1.假裝醫護人員偷進太平間拍照這種事肯定太過了(這事是真的嗎?)。2.就算有些讀者想看明星遺容又如何呢?滿足的也不過是他們的圍觀、窺探欲望。3.但記者們在醫院裡等待搶救結果沒啥過錯,隻要不影響對病人的搶救。
清華大學教授王君超:(針對眾多記者守候醫院門口等消息)一碼歸一碼。一般來說,為了公眾利益在現場採訪,隻要不構成對當事人的騷擾和對其隱私權的侵犯,就不應受到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