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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夏薩沙非法持槍被判3年半 曾污蔑張馨予坐台

劉洋 李禹潼

2015年01月26日07:08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大V”夏薩沙非法持槍被判3年半

  日前,擁有128萬粉絲的網絡“大V”“港慫薩沙”(原名夏薩沙),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東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據了解,去年一名女子報警稱遭夏薩沙持槍威脅后,警方在其住所中查獲槍支6把。目前,夏薩沙已被吉林省政協撤銷委員資格。

  夏薩沙住所內搜出6把槍

  33歲的夏薩沙網名為“港慫薩沙”,他對外自稱是“北京出生澳洲長大的香港人”,在其百度百科介紹中,也寫著國籍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也是“著名金融投資人、基金管理人、金融跨行業整合專家”。因其在微博上非常活躍,目前粉絲已達128萬人,他也曾晒出自己的名車車鑰匙、香港身份証等。

  他被指控犯非法持有槍支罪於2014年6月4日被羈押,同年7月11日被逮捕,9月4日被公訴。據公訴機關指控,夏薩沙在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某公寓房間內,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共6支,於2014年6月4日被查獲。

  據了解,2014年6月4日,一名女孩報警稱,她酒后被夏薩沙帶到位於東方廣場的這間公寓房間內,夏薩沙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並從房間內拿出一把手槍威脅她。警方趕到現場后,在其住所內搜出了6把槍。

  據知情人透露,該名報警的女孩經常在夜店出入,當晚被夏約至公寓后發生糾紛,夏便掏出槍對其威脅,案中並不涉及強奸。

  已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東城法院審理后認為,夏薩沙無視國法,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另據了解,賣給夏薩沙槍支的是一名內蒙古人,目前也被當地警方控制。

  在此前他和演員張馨予名譽權糾紛的案件中,爆出他的吉林戶籍身份,當時是吉林省政協委員。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在2014年9月26日(當時其已被公訴),吉林省政協十一屆七次常委會會議通過,作出了撤銷夏薩沙的吉林省政協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撤銷原因是“因涉嫌犯罪”。

  近日,吉林省政協相關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証實,夏薩沙已經不是吉林省政協委員。

  ■ 追訪

  母親替夏薩沙了結民事官司

  2012年底,夏薩沙在個人微博爆料稱著名演員張馨予是“坐台小姐”,因其身份特殊、粉絲眾多,該事件一度為網絡熱點。后張馨予狀告夏薩沙侵權勝訴,但夏薩沙不配合賠款和道歉,該案歷時近兩年才執結。

  為發立案通知、討要執行款,該案主審法官、執行法官均到過夏薩沙位於東方廣場地下一層的公司。而去年5月14日,夏薩沙拒不履行判決,執行法官趕到其公司時,這家單位已人去樓空。東方廣場工作人員告知因該公司欠租,辦公區已被收回。

  當時,執行法官還查到,夏薩沙在內地根本沒可執行的財產,如房產、存款等,后法院隻能凍結他在公司的股權,限制其出境。直到2014年8月,其母主動找到執行法官,代夏薩沙履行判決義務,交納了近7萬元的賠償款,以及延遲履行的債務利息、夏薩沙的書面致歉函、拒不履行判決的罰款。而當時夏薩沙因涉嫌刑事犯罪在羈押中。其個人微博自去年6月2日再無更新。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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