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傳媒期刊秀:《傳媒》>>2015年2月上
人民網>>傳媒>>正文

2014十大新政

2015年02月28日10:04  來源:傳媒  手機看新聞

一、《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對新形勢下如何推動媒體融合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做出了具體部署。《意見》指出,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是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進宣傳文化領域改革創新的一項重要任務,是適應媒體格局深刻變化、提升主流媒體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和輿論引導能力的重要舉措。通過融合發展,使我們的主流媒體科學運用先進傳播技術,增強信息生產和服務能力,更好地傳播黨和政府聲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信息需求。

點評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及移動互聯網對各個行業的不斷滲透,傳統媒體受到極大沖擊,尤其以報業、出版等平面媒體以及廣播電視板塊尤為明顯,廣告大幅度下滑,人才大量流失,業績出現一定程度的下滑。《意見》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出的,其目的就是搶佔意識形態新的主陣地,並提出了“互聯網思維”,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打造新型媒體集團等措施,為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指出新方向。《意見》所強調的“深度融合”“立體多樣”等內容,對傳統媒體的發展道路或形成指引,並在政策面上對傳統媒體向新媒體的轉型形成支撐,推動傳統媒體向新媒體的轉型和融合發展。

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2014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習總書記強調,全面完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任務還有7年時間。起跑決定后程。今年工作抓得怎麼樣,對起好步、開好局意義重大。要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工作的重點,真抓實干,蹄疾步穩,務求實效。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聽取了關於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匯報,部署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

點評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顯著提升。但制約文化繁榮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和結構性問題仍然存在,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有待提升,文化產業規模與發達國家還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須深化改革、加快發展,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方案》的出台,對中央提出的任務要求作了進一步細化,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思路、主要任務和政策保障,為今后一個時期的文化改革發展規劃了路線圖、明確了時間表、布置了任務書。

自《方案》實施以來,為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產業健康發展,成為支柱產業的步伐加快,文化創造活力極大增強,文化大繁榮大發展呈現出新的氣象。

三、《深化新聞出版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2014年10月10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了《深化新聞出版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就完善新聞出版管理體制、增強新聞出版單位發展活力、建立健全多層次出版產品和要素市場、推進出版公共服務體系標准化均等化等5個重點方面的改革任務提出政策措施。並制定了23項具體措施。《方案》提出,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在堅持新聞出版主管主辦制度前提下,推動黨政部門與所屬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關系。創新網絡出版管理機制。修訂《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嚴格網絡出版主體資格和准入條件。

點評

此次《方案》的出台率先將國家頂層改革規劃具體落實在新聞出版領域,23條具體方案主要涉及市場監管、市場參與主體改革舉措及行業發展方向等方面,為出版行業的市場化發展指明了方向及發展的路徑。《方案》強調加強版權監管保護,進一步鼓勵體制改革,文化國企股權激勵有望破冰。《方案》繼續鼓勵新舊媒體融合、出版企業兼並重組以及發展大規模跨地區、跨行業傳媒集團的發展,事實上是對2014年8 月18日中央深化改革小組文件精神的進一步延伸和強化。

四、《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

2014年6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辦法》要求,新聞單位應加強對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的規范管理。

《辦法》明確,新聞單位的記者、編輯、播音員、主持人等新聞採編人員及提供技術支持等輔助活動的其他新聞從業人員,在從事採訪、參加會議、聽取傳達、閱讀文件等職務活動中,獲取的各類信息、素材以及所採制的新聞作品,其中包含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未公開披露信息等,都屬於職務行為信息,應加強管理。各新聞單位應依法與所屬的新聞從業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和職務行為信息保密協議,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點評

隨著我國新聞業態環境發生巨變,原本存在的行業涉密問題、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利益等問題,給新聞宣傳工作提出了新命題,也帶來了新挑戰。這不僅在我國,全球其他國家也都面臨這些問題,並且信息技術越發達、媒體越強勢的國家,問題就越突出。加強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是新形勢下加強隊伍建設、維護新聞傳播秩序的迫切要求,也是推動我國新聞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辦法》的出台,彌補了我國對新聞從業人員濫用職務行為信息缺少管理的問題。《辦法》要求對新聞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濫用信息的行為進行規范,並重點對違反保密法規隨意散布、傳播涉密信息,擅自將職務活動中知悉的信息通過網絡平台發布,將本新聞單位未播發的報道交由其他境內外媒體刊播,利用新聞單位資源謀取不正當利益這四種行為進行規范。《辦法》自2014年6月30實施以來,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成效。

五、《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4年3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就加快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做出明確要求,提出到2020年,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先導產業作用更加強化,基本建立與相關產業全方位、深層次、寬領域的融合發展的格局。

《意見》強調,切實提高我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整體質量水平和核心競爭力,大力推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要以改革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動力,以知識產權保護利用和創新型人力資源開發為核心,牢固樹立綠色節能環保理念,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強化創新驅動,增強創新動力,優化發展環境。

點評

隨著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已貫穿在經濟社會各領域各行業,呈現出多向交互融合態勢。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等新型、高端服務業發展,促進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是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產業競爭力的重大舉措,是發展創新型經濟、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實現由“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的內在要求,是促進產品和服務創新、催生新興業態、帶動就業、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

六、《關於進一步完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補充通知》

2014年1月20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補充通知》,旨在進一步完善管理,營造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防止內容低俗、格調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的網絡視聽節目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

《補充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加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的管理,對生產制作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的主創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加強網絡劇、微電影選題管理,確保所選題材積極健康向上。同時,採取舉辦創作座談會、開展優秀節目評比、行業自律和文藝批評等方式,引導主創人員自覺堅持正確導向。

點評

該《補充通知》作為2012年7月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的“加強版”,更新了一系列條款,為進一步規范管理網絡劇、微電影提出了明確要求。《補充通知》的監管對象直指目前視頻網站最熱衷的自制劇、微電影和UGC視頻內容,引發了行業及市場關注。《補充通知》還規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隻能轉發已核實真實身份信息並符合內容管理規定的個人上傳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不得轉發非實名用戶上傳的此類節目。

七、《關於規范學術期刊出版秩序促進學術期刊健康發展的通知》

2014年4月14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關於規范學術期刊出版秩序促進學術期刊健康發展的通知》,並組織開展學術期刊清理和資質認定工作。《通知》提出,嚴格學術期刊出版資質和要求,建立完善學術期刊出版准入制度。其中,明確要求“學術期刊立足自身學科和研究領域,注重專業化發展,發揮學術優勢﹔非學術期刊不得出版理論版、學術版等,不得收取論文發表費”﹔而在規范編輯出版流程方面,《通知》要求:“學術期刊出版單位要建立完善內部編輯審稿制度、編委會制度和同行評議制度等質量保障機制”。

點評

隨著我國學術期刊品種數量迅速增長,出版質量和學術影響力也得到了較快提升,已初步形成學科門類齊全、基本滿足科研學術交流需要的學術期刊出版體系,涌現出了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的知名品牌期刊。但是,目前學術期刊出版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規模化集約化水平較低,國際競爭力不強,還不能適應科教興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要求。還有一些學術期刊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放鬆審核把關,造成學術質量下降,特別是一些不具備學術出版條件的期刊超越業務范圍或轉讓出版權給個人及中介公司,刊發質量低劣學術論文牟利,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通知》的出台,就是為進一步優化學術期刊出版環境,建立起學術期刊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國學術期刊健康高水平發展,提升學術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八、《新聞出版行業標准化管理辦法》(新版)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新版《新聞出版行業標准化管理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原新聞出版署於2001年1月6日發布的《新聞出版行業標准化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新《辦法》是加強新聞出版行業標准化工作的管理,促進新聞出版業技術創新與發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新聞出版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此外,總局標准化主管部門對列入新聞出版領域行業標准制定、修訂計劃中的標准制定、修訂項目給予適當經費補貼。補貼經費的使用,須按規定專款專用。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與標准的制定、修訂工作。

點評

《辦法》(新版)是新聞出版行業標准化工作全面落實國家標准化戰略,以推動新聞出版技術進步,促進新聞出版業健康、有序發展制定的法規。

標准化是建設文化強化和出版強國,促進新聞出版行業科學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新版《辦法》更具指導性和操作性,也更符合新聞出版行業標准化工作發展的新趨勢。同時為全面推動新聞出版行業國際接軌並依法辦事提供了遵循。

九、《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

2014年11月1日,國家版權局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開始施行。《辦法》將原創作品的基本稿酬標准,由1999年《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的每千字30-100元提高到80-300元,而原創作品的版稅率並未提高,依然為3%-10%。《辦法》對於報刊轉載、摘編使用他人已發表作品的、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要求必須適用《辦法》規定的付酬標准。

點評

此次《辦法》實施受到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極大提高了作者的創作熱情。但是翻譯作品與原創作品無法統一標准,影響了翻譯作者第二次創作的積極性,也可以說某種程度上影響到中國優秀文化走出去和外國優秀文化引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由800元提高到3500元,但稿酬個稅的起征點依舊800元明顯過低。紙質出版方式稿酬標准和付酬方式屬於強制執行而數字或者網絡環境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稿酬標准和付酬方式屬於參考執行。在新媒體沖擊下,文摘類期刊發行量逐年下降。《辦法》規定報刊轉載由原來每千字50元提高到100元,增加了文摘類期刊出版的成本,文摘類期刊生存問題引起關注等此類諸多問題質疑聲音依然存在。

十、《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

2014年9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全國各地網信部門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積極運用即時通信工具開展政務信息服務工作。

通知指出,積極運用即時通信工具開展政務信息服務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勢下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黨群關系、提升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方式。通知要求,加強政務公眾賬號規范化管理,建立備案制度。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開設公眾賬號,應當向屬地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備案。到2015年底,爭取形成覆蓋全面、功能完備的即時通信工具政務公眾信息服務體系。

點評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完善,極大地擴展了言論自由空間,我國即時通信服務用戶已突破8億,網民每天發送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信息超過200億條。許多微信用戶都收到過不實信息的騷擾,有的甚至還衍生出很多夸張版本。這些即時通信工具平台還因存在涉恐、涉暴、涉黃等違法信息大肆傳播的亂象而飽受爭議。《規定》出台后對是否有效規范即時通信工具亂象、實名制是否會侵犯個人信息和隱私、是否將影響個人意見的自由表達等三大社會關切進行了分析。《規定》要求“后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大大增加不良用戶發布不良信息的成本。每個手機號碼隻能注冊一個賬號,對用戶信息也有著嚴格的保密機制,並不影響其個人信息安全。因此“實名”更多的是一種管理手段和對不當言論的震懾行為,在為網絡謠言追責提供基礎的同時,更有利於暢通網絡信息傳播渠道。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