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於綜藝電影的爭論引起了很多人的圍觀。顧名思義,綜藝電影就是綜藝節目改編成的電影。2014年1月31日,根據熱播親子真人秀改編的《爸爸去哪兒》在院線上映,最終收獲超過7億元的票房﹔2015年1月30日,同樣改編自熱播綜藝節目的《奔跑吧兄弟》上映,這部僅用6天就完成所有拍攝鏡頭的“電影”,在口碑一路走低的情況下隻用了10天就收獲3.68億元票房,它激起的爭議猶勝《爸爸去哪兒》。馮小剛導演炮轟綜藝電影會導致電影產業的自殺,馮導的論點雖得到不少電影從業者和觀眾的支持,卻難以遏制綜藝電影照貓畫虎入市賺錢的勢頭。馮導的論調自然很有道理,因為他熟知什麼是真正的電影,盡管當年的《1942》在票房上輸給了更具娛樂氣息的《泰囧》,但《泰囧》至少是一部完完整整在認真講故事的電影。
筆者以為,諸如《奔跑吧兄弟》等此類加長版娛樂節目是不能稱之為“電影”的。綜藝就是綜藝,電影就是電影,二者不能混淆,更無法強行嫁接。
電影誕生100多年來,已形成一套相對完整的制作流程與工業體系,從最開始的劇本出發,到導演定調、引入投資、選取演員、拍攝鏡頭、后期剪輯、特效加入,到宣發直至進入院線,以及后期產業鏈拓展,都是基本固定好的程式,況且其中牽扯的人事物力不是一句話能說得完。綜藝電影顯然不是這套程式。
其實再好的程式,終究是程式,哪怕“綜藝電影”按照這套標准程式去操作,它就是真的“電影”嗎?答案是否定的。
電影作為藝術的一種門類,一是要傳達導演(編劇)對社會、人生、世界的感知能力和理解程度,並把感知力和理解力通過電影化、戲劇化的手段展現出來﹔二是要給觀眾一種“力量”,這種“力量”表現為審美教育,簡稱“美育”,這是蔡元培先生大力倡導的一種美學思想,這也是電影藝術的終極目的。
“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中國人描述出的較為全面且客觀的藝術盛景。我們也應該鼓勵、支持各種電影類型的出現,參差多態才是生活的原貌,電影也該如此。但是把加長版的綜藝節目當做電影的行為,筆者確實不敢苟同。且不說它在制作程序上差了多少“斤兩”,連一個完整故事都沒有,只是熱熱鬧鬧的歡樂了90分鐘的節目怎麼好意思稱之為是電影呢?其藝術性、戲劇性何在?
對外界炮轟此類電影質量的問題,《爸爸去哪兒》的總導演謝滌葵也曾說過自己的看法:“《爸爸去哪兒》電影就是節目的一個延續,但我們是很用心在做這個電影。我覺得制作時間只是一部電影的一部分,更重要是我們想通過電影為觀眾所傳遞的概念,那就是愛。”謝滌葵表示,當初做《爸爸去哪兒》電影的時候,就是希望在過年的時候,大家可以有更多時間聚在一起,希望“合家歡”這種中國人最傳統的親情觀念能得到體現。
謝導說出了《爸爸去哪兒》在院線成功的關鍵,借著《爸爸去哪兒》節目的熱播,在春節檔期全家團圓的日子讓一家老小“電視迷”們涌進電影院看一個“加長版”節目確實不失為一件愜意的事情。其實筆者絕非要抨擊這種合理的需求關系,只是想說明,這種快餐式的“電影”絕不能也絕不該成為中國電影發展的常態。因為真正的好電影是可以經受住時間的打磨、觀眾的檢驗,能夠給人以力量的。
記得去年看過的一部韓國電影《辯護人》給我很強的震撼,該片以韓國已故總統盧武鉉在擔任律師時,負責釜林事件辯護的故事為原型,講述了沒有錢、沒有學歷、沒有背景的稅務律師宋宇錫經歷的改變其人生的五次公審。該片於2013年12月28日在韓國上映,其后連續29天佔領票房榜首,觀影人次超過1137萬,是2014年第一部千萬人次的電影,也是韓國電影史上第9部觀影人次破千萬的本土電影。從《辯護人》最后一場戲中,筆者依稀看到了美國影片《死亡詩社》的影子,它們的共通點不是皆大歡喜,也不是異想天開,而是在失望與悲痛中鑽出的那一絲堅定的希望。更另我震撼的是,2014年9月25日,由於《辯護人》引發的熱議,33年前被判有罪的5名片中原型人物接受了復審,洗刷了多年的冤屈。韓國電影再一次展現了“改變國家”的力量。電影所展現出的“希望”的力量,改變了人民,改變了社會。所以,我希望有一天,中國的電影也能展現出這種巨大的力量,推動著社會向上、向善、向前,而不僅僅是綜藝性的娛樂。(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