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網絡新造字不斷出現,這些所謂“新字”對漢語發展是否會產生影響?又是否需要對其進行規范?記者就此採訪了語言學家、語文教育家張巨齡。
網絡時代“新造字”也會大浪淘沙
記者:您認為網絡新造字,能夠流傳下去嗎?
張巨齡:我看,至少要看兩個條件:一是看是不是符合漢字的結構和形成的原則規律。例如,魯迅在小說《故鄉》中造的“猹”這個字,其實,那就是指“獾”一類的動物。但是魯迅家鄉的人們都管它叫chá。那麼要寫出這個字怎麼辦呢?他就造了一個:左邊的“犭”字旁象形,右邊的“查”表示聲音,於是“猹”這個形聲字就產生了。它之所以留存下來,只是因為其結構符合漢字的構成規律。漢字的形體,講“六書”,即象形、會意、指事、形聲和轉注、假借。這是漢《說文解字》說的。一般認為,前四個是造字法,后兩個是用字法。這個“猹”字,大概是因為符合了“形聲”這個造字方法,於是就最終留了下來,還放在了《現代漢語詞典》中。還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武則天的名字,朝臣宗秦客獻上,她定奪的“曌”(zhào)字。“日、月當空”,兩個象形符號,加個“空”,也符合造字的方法,是個“會意”字。所謂“造字”得看是不是符合漢字的結構法則和規律。不合,就肯定不能留存﹔合,就有留存的可能。但,也只是可能。因為還要看其他因素。這是一方面。
第二,是要看實踐,看人們的使用中是不是需要。例如,現在的網絡把一些死去的生僻字拿上來,像“嫑”、“忈”等,它們之所以“死”,就表明人們在使用、實踐中已經不需要它了,或者是已經被使用范圍廣泛規范的字擠“死”了。如果偏要再拿來用,能有多少人響應呢?隻有能在廣闊空間使用的字才有長久的生命力。不只是現在的網絡造字,就連我們所說的“猹”和“曌”這兩個字也是一樣。雖然,它們的結構符合漢字組合規律,但在實踐和使用領域,范圍也很小,只是魯迅和武則天那用了一回,別人都不需要,都不會用。依我看,它們其實也是屬於死在字典裡的語言符號,對於廣大群眾的交際領域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起死回生”的字,歷史上也是有的。例如,人們以為是劉半農造的那個“她”字。其實,這個字早在1500多年前的《玉篇》裡就有了。與“姐”字同音,是稱呼“母親”的。“五四”新文化時期的劉半農先生也許是“歪打正著”啟用了一個“死”字,這可以說是個“假借”的用法,隻用來指第三人稱的女性,而其他的人,男性不用,物品和動物也都不用。
總之,造字至少要符合這兩個條件:理論上,看是否符合漢字的造字法﹔實踐上,要看是否需要。如果違背了理論和實踐的原則,就是生造的,自然會被淘汰。
所以我認為,大可不必恐慌。因為這些新造字僅僅在網絡部分人群中使用。而在信息時代,社交的大千世界裡大浪淘沙,生造的、“死”去的字,不會長久留存並產生大的影響。
期待人人關注語言文字的氛圍
記者:從文字使用規范角度出發,您對網絡“新字”“新詞”有何看法?
張巨齡:網絡的所謂“新字”“新詞”“新語”接踵出現,而相關管控與規范工作沒有跟上,處於某種程度的滯后狀態。應該說,這是亟待改變的。語言文字的發展同樣不能是“無政府主義”的,這是所有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通用的原則。我們的語言文字的規范措施和力度,遠遠沒有跟上時代的發展,特別是對於網絡語言的關注度非常不夠。我們要建設法制社會,語文也有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公布了許多年,但是沒有深入人心,沒有誰來關注,成了軟肋,非常容易受到沖撞,誰都可以對它說三道四。比如,規范的簡化漢字,是國務院批准公布的,但我們的出版物,有的就不遵守和使用,“兩會”期間,有的人還在提議恢復繁體字,這就與我們的法律法規不符。這是很不正常的狀態。
2013年6月,相關機構公布了《通用規范漢字表》,包括8015個通用漢字,如何將這些規范字推行下去,是急切需要加大力度開展的工作。在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也應該多關注語言文字的規范。網絡可以有一定的自由度,但大眾傳媒,影視、出版等,面向公眾的宣傳領域,都要講究規范,杜絕自造、濫造,以保証祖國語言文字的健康使用和發展。漢字的數量本來就多,僅《漢語大字典》就收錄了56000個,這只是一部分,漢字的真正數量,恐怕得有6萬到8萬的樣子。其中有音而義不詳、有義而音不詳,甚至音和義都不詳的還有許多。這不僅使希望學習漢語的外國朋友感到困難,就連我們自己,也往往不那麼輕鬆。你還要造“新”字,甚至“起死回生”歷史上都早已揚棄淘汰了的字,那我們的語言文字走向世界不是更困難了嗎?
我有一個建議,不妨在適當的時間開一個研討會,對網絡新字、新詞、新語這一現象及管理規范工作做個研討,像新中國成立初期的語文學習、規范活動那樣,造成一種人人關注語言文字使用的大氣候、大氛圍。(光明網記者 田文姝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