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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狀告華誼,法院駁回請求

《西游降魔篇》高票房背后,究竟誰吃虧?

李麗

2015年04月17日15:03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西游降魔篇》高票房背后,究竟誰吃虧?

  《西游降魔篇》在內地拿到了12.48億元高票房

  兩年前,周星馳執導的《西游降魔篇》拿下了內地12.48億元總票房,成為全年票房冠軍。兩年后,周星馳控股的崴盈投資有限公司一紙訴狀將《西游降魔篇》的投資方兼發行方華誼兄弟告上法庭,依據一份補充合同向華誼兄弟索要該片的票房分紅8610萬元。前日,北京市三中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駁回周星馳公司崴盈投資的全部訴訟請求。

  A

  原告

  說超過5億就分紅,

  分紅呢?

  原告崴盈投資稱,2012年該公司制作了電影《西游降魔篇》,並先后與華誼簽訂了合作協議書和補充協議。由於對影片市場評估較好,周星馳曾與王中軍口頭商定,若票房收入超5億元,華誼兄弟公司可給予原告票房分紅。后就票房分紅問題,雙方通過郵件簽了第二份補充協議。

  原告提出,截至2013年8月30日,《西游降魔篇》實現票房收入12.48億元。因此,原告認為根據協議,華誼應給其分紅和收益共計1.77億元,但被告隻給了8602萬元。為此,原告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收益分配款8610萬元。

  B

  被告

  實際收入沒超5億,怎麼分?

  周星馳方面說,《西游降魔篇》票房超過5億元。但在庭審中,被告方華誼兄弟卻說,他們實際取得的票房並沒有公眾理解的那麼多,“實際不超過5億元”。這個說法傳開后,外界立刻沸騰:莫非《西游降魔篇》的票房數字造假?

  其實,這是因為雙方所說的“票房收入”並非同一個概念。周星馳方面指的是總票房,而華誼兄弟則強調的是己方在票房中所獲的實際收益。這一點華誼兄弟事后作出了補充說明:總票房需要先刨除5%的電影專項基金和3.3%的稅費以及中影數字的代理費,剩下的票房再拿出57%給院線,再剩下的還要扣除發行代理費和營銷成本,最后剩下的才能跟周星馳方面分錢。而這個數字,華誼方面指出僅為3.14億元。

  C

  關鍵

  神秘的補充協議,卻沒簽字!

  令法院最終決定駁回周星馳方面訴求的關鍵,是一份神秘的《補充協議二》。周星馳方面稱,該協議商定如果票房超過5億元就額外分紅,而華誼方面稱這份協議並未簽署。法院最后的認定顯然是同意華誼兄弟的說法:《補充協議二》並未簽字、蓋章,不具備法律規定的成立條件﹔鑒於《補充協議二》並未成立,所以對其中票房收入如何理解,法院不再予以評述。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周星馳方面的請求。

  據有媒體披露,雙方對這份神秘的《補充協議二》的商定,是通過12封郵件進行的。在這些郵件中,雙方對於“超過5億元”就分成究竟是指總票房還是華誼兄弟從票房中獲得的收入始終爭持不下,至2013年2月6日,雙方就票房額外分成問題基本達成一致,但華誼兄弟表示正值農歷新年,因此無法簽署合約,要等節后領導上班。但到2013年2月10日大年初一,《西游降魔篇》已正式公映,之后這份《補充協議二》雙方始終未曾正式簽署。

  D

  分析

  保底發行,

  究竟誰佔誰便宜?

  法律的關鍵在於有沒有簽合同,那麼法律之外呢?《西游降魔篇》周星馳和華誼兄弟的合作,究竟誰佔了誰便宜?華誼兄弟前晚就此事作出說明,他們稱為該片付出了8800萬元的保底發行費用,這筆投資佔總投資的77%。剩下的23%,則為周星馳和其他公司共同出資。華誼兄弟認為,就投資來看,華誼兄弟已為《西游降魔篇》承擔了最大比例的風險。

  保底發行是目前國際流行的發行模式,發行方跟制片方簽訂一定金額的保底合同,保証了在任何票房情況下制片方的收益﹔而作為回報,發行方在票房達到一定基數的情況下也可以得到相應提高的票房分成。簡單說來便是風險越高,回報越高。但從周星馳同意保底發行的決定,並總共找了三家投資方的做法來看,他顯然是想將自己的風險降到最低,從《西游降魔篇》最終的票房來看也是過分謹慎了。

  華誼兄弟在前晚的說明中指出,周星馳方面用極少的投資額和零風險便獲得4倍回報,其中包括8800萬元投資和8602萬元利益分成,此外還享有新媒體發行權及大陸地區以外全球其他區域的發行權,這方面華誼兄弟都不參與分成。承擔最大風險和最高投資比例的華誼兄弟,僅從該片中獲得2倍的回報。華誼兄弟用“很不解”三字來形容周星馳方面提出的訴訟,並反問如果最終票房不及預期,周星馳會和華誼兄弟一起承擔損失麼?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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