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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超級低俗屠夫"被刑拘 涉嫌尋舋滋事罪誹謗罪

2015年05月28日06:55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超級低俗屠夫”吳淦被刑拘

  吳淦(資料圖片)

  吳淦在江西省高院門前公開侮辱他人。圖片來源網絡

  昨天,記者從福建公安機關獲悉,此前因擾亂單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的網友“超級低俗屠夫”吳淦,因涉嫌尋舋滋事罪和誹謗罪,被福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在做進一步調查。據媒體公開報道,因鄧玉嬌事件“一戰成名”、以行為藝術惡搞出名的網絡“維權斗士”吳淦,一度因募捐等問題遭受質疑。     

  □案情回顧

  法院門前侮辱院長被拘

  5月18日下午5點多,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口,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在江西省高院門前破口大罵。

  監控視頻顯示,5月18日和5月19日,吳淦在江西省高院門口大罵法院院長,並在法院門口擺出帶有院長肖像的廣告牌,肖像被做成墓碑的樣子。經江西省高院法警總隊副總隊長李濤與該男子溝通得知,該男子和現場上訪的當事人家屬並無直接關系。他叫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是一個在網絡上有著大量粉絲的所謂網絡大V。此次他從北京來到江西,是為參與江西樂平一已判決生效的刑事案件申訴。在沒有達到預想效果后,吳淦表示第二天還會再來法院門口鬧事。事后,吳淦稱之為“行為藝術”。

  經過警方訊問,吳淦對自己擾亂法院工作秩序和公然侮辱他人的言行供認不諱。同時警方還獲得了証據和天網視頻等視頻資料,以及當時取得的旁証。5月20日,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以擾亂單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對違法行為人吳淦分別決定行政拘留五日、合並執行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昨天,記者獲悉,因涉嫌尋舋滋事罪和誹謗罪,吳淦被福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

  □“維權”軌跡

  辭職時要保險金大鬧單位

  根據媒體報道和公開資料顯示,吳淦1972年出生在福建福清鏡洋鎮下施村。1990年,吳淦入伍當兵,兩年后退役,到廈門國際航空港集團安全護衛部上班。

  2006年,吳淦辭職。據前同事介紹,在辭職時,吳淦還到單位大鬧一次。按照單位的規定,公司當時給員工買了一份商業保險,但要求必須達到一定的年限才能取錢。吳淦離職時還不到規定年限,公司拒絕讓其取錢。吳淦租了一輛車,拿著喇叭站在公司樓下大喊大鬧。記者了解到,當時,吳淦利用公司董事長的名字諧音,將寫有“無良資本家亡啼躺”的大字報到處張貼,廈門警方后來對其進了警示教育。

  此后,吳淦輾轉來到廣西,干過房產中介,和人合伙開過工廠。

  2014年9月,吳淦受聘成為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行政助理。曾有網友質疑並非律師的吳淦,打著律師的口號到處維權。據查,此次在南昌被治安拘留之前,吳淦曾經因為偽造証件、擾亂公共秩序等,先后被治安拘留過3次。

  自稱屠夫用行為藝術維權

  根據媒體的報道,“超級低俗屠夫”吳淦似乎並不回避“低俗”二字,在此之前他還用過“追風的土匪”“殺豬的家伙”等網名。“超級低俗屠夫”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始於2009年的鄧玉嬌事件。其間,吳淦首次以該網名奔赴事發地,並將其與鄧玉嬌的合照發到網上,自此“一戰成名”。

  吳淦最初活躍在凱迪社區,在他的博客和論壇裡“粗俗的字眼隨處可見”。鄧玉嬌事件后,吳淦開始頻繁參與各種熱點事件,雲南“小學女生賣淫案”、遼寧沈陽“夏俊峰案”、浙江樂清“錢雲會死亡案”等,甚至一些敏感事件,都有他的身影,也吸引了一些網民的關注和追捧。

  自稱“屠夫”的吳淦,將自己的行為稱為“殺豬行動”,並炮制所謂的“殺豬寶典”傳到網上。在“寶典”中,吳淦聲稱在熱點事件中要圍魏救趙,聲東擊西,“找一個大鬼折騰,採取行為藝術,惡搞,抗議”。除了利用行為藝術和惡搞,吳淦在“殺豬寶典”中還提到,要“用拍攝、錄音、跟蹤等方式”進行了解,“他們的父母、小孩、二奶等也應是關心的對象”。而在一些熱點事件中,吳淦也經常這樣做。2012年湖南邵陽的一起事件中,屠夫就將多名警方辦案人員的手機電話公布在網上,並呼吁網友人肉他們的資料,“家庭住址,家庭情況,孩子上學學校等等”。

  2012年,在幫助其親戚葉某維權時,在葉某待拆房子現場設立所謂“公民財產權保護福州觀察點”,用各種“行為藝術”抗議。吳淦等人找來塑料裸體模特,PS上當地女干部的頭像后傳到網上,並配上侮辱言語,稱“你讓我房子住不了,那我就和你一起睡。每天直播屠夫睡女××,各種花樣”“人睡完,再與狗睡”、聲稱要搞有關領導的“靈堂”等,這位女干部隨后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后找到吳淦,在警方的勸阻和警告下,吳淦停止了本來打算用車拉著PS照女模特游街的想法。

  在2013年河南濮陽的一起事件中,吳淦將當地3名官員的頭像PS到豬身上,號稱全球通緝“三頭肥豬”。去年發生在鄭州的一起事件中,吳淦拍攝了一張在看守所門口的行為藝術照片並發到網上:雙手托起一條腿對准看守所門口,號稱“腿槍槍斃×××”,並稱對方是“希特勒最好學生榮譽稱號”“宇宙最牛b作惡狂”等。

  去年9月份,昌平司法局就一名律師的律師資格處罰舉行聽証的時候,吳淦再次出現在現場,並與現場民警發生沖突。事后,吳淦將一張戴有警察帽子的狗的照片發到網上,並利用派出所民警名字的諧音,號稱“晚上8點,全民戲犬”,將民警的名字PS到狗身上進行侮辱。

  慶安槍擊案中,根本沒去過慶安現場的屠夫再次“現身”,在網上公開懸賞10萬征集視頻,並將一段隻有三十余秒的視頻發到網上,並在帖中稱“徐的女兒去抱爸爸,說了一些讓人感動的話,被徐抱起放在另外一邊”,還說徐此次坐火車“就是要去北京上訪”等。吳淦帖子中這些說法,與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和官方視頻等証據存在較大出入,引起輿論和網民的質疑。

  □屢遭質疑

  “維權”中募捐被指圖錢

  根據媒體報道,吳淦在“維權”行動中經常搞募捐,自己的費用也從中報銷。雖然吳淦在網上晒出了捐款用途,但網友仍對此表示質疑。根據媒體的報道,夏俊峰案中他幫助夏俊峰的妻子張晶籌集捐款,事后收了張晶給的3萬元。張晶曾向媒體表示確實給了吳淦錢,吳淦也向媒體承認確有此事。

  在吳淦最初活躍的凱迪社區,有網友發帖子稱,“回顧吳淦參與的幾個關注度較高的案件中,吳淦呈現給大眾的不過就是利用上演一幕幕‘維權秀’借機斂財的丑惡形象,在多個案件中吳淦不僅歪曲事實真相還涉嫌誤導當事人”。這名網友還一一分析屠夫所參與的多個事件,指出屠夫僅是如同影帝一般與鄧玉嬌合影拍照﹔在昆明小學女生賣淫案中隱瞞了當事人將女兒調包這一關鍵情節,誤導了當事人,蒙騙了公眾﹔錢雲會案時屠夫不斷在網上報備行動路線,但並未參與任何實質性調查和取証﹔夏俊峰案收了張晶給的3萬元。夏案中,吳淦拿錢的行為,甚至遭到維權人士圈內部的質疑。

  有網友總結了吳淦的維權軌跡,將其形容為“維權一日游”,“先是第一時間沖到當事人所在地,然后合影,然后到相關‘衙門’走一圈,如有可能還會遞交一些狗屁不通、涂涂改改的所謂‘申請書’‘控告信’,再次這些照片發到網上加幾句不痛不痒的話,最后就到了最最最關鍵的環節,公布捐款賬號,呼吁網友捐款”,指其參與的所有事件,“其目的也都是為了錢”。

  □記者走訪

  烈士家屬含淚要求嚴懲

  根據記者的了解,1998年至2002年,吳淦的父親徐某(吳淦隨母姓)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刑3年,后又因服刑期間犯脫逃罪被判刑1年。2011年至2013年,徐又因涉及另外一起案件,被福清警方調查。從2012年9月起,吳淦開始在網上借此辱罵抹黑已經犧牲十余年之久的原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烈士林萬霖,稱其是“黑社會的保護傘”,死於“黑社會火拼”。

  林萬霖當年的同事黃劍榕,1997年和林一起執行任務時,親眼目睹林萬霖被歹徒射擊后還一直追趕,最后身中5槍不幸犧牲。林萬霖犧牲后被公安部追授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模。“為何連一個流血犧牲的人也要惡毒攻擊?!”林萬霖生前的同事和家人備感痛心和悲憤。

  “我哥哥沒有辦過他父親的案子,跟他家從來不認識”,林萬霖的弟弟林萬新含淚告訴記者,哥哥正當年時犧牲,已經是他們家很大的損失,“現在還要承受二次傷害”。“我們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嚴懲造謠者,還我哥哥一個清白,給親屬一個安慰”。

  有關法律人士表示,網絡飛速發展的當下,不少維權人士認為借助網絡輿論傳播快、傳播廣的特點,可以迅速達到維權目的,便不擇手段,使用網絡惡炒甚至網絡暴力來達到目的。然而,網絡並非法外之地,民眾應該用正當的渠道合理地維權,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線。一旦涉及違法,無論是誰,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記者 袁國禮)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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