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
人民網>>傳媒>>正文

光明日報:網絡刪帖生意緣何泛濫

吳學安

2015年06月01日07:51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網絡刪帖生意緣何泛濫

  刪一條帖子能掙上千元,一天可獲利數萬元,月收入輕鬆過十萬元……據媒體報道,近日,湖北省蘄春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特大有償刪帖案,全國22個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一名26歲從事刪帖業務的犯罪嫌疑人4年淨賺780余萬元。這起案件令一條龐大的刪帖黑色利益鏈浮出水面。鏈條上的執行者和中間人身份復雜,不僅有大學生、教師、醫生、網絡編輯,還有公務員甚至警察﹔而主要客戶則包括政府官員、知名企業和明星等。犯罪嫌疑人自曝全國每年“刪帖產業”的收益數以億計,從業人員數以萬計。

  無獨有偶,此前騰訊網編輯王某違規幫個人及公司刪帖,收受對方給予的錢款19.4萬余元。王某還行賄搜狐網安中心高級經理何某46.95萬元,讓對方幫忙刪新聞。2014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年。

  隨著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商家的商譽評價從消費者的口口相傳轉變為點對面的網絡傳播。如今,網絡已成為消費者申討不法商家新的輿論平台。鑒於曾經“被騙”、同情“被騙”、痛恨“被騙”的心理,網民對不法商家的欺詐行為普遍存在“人人得而誅之”的心態,頂帖、評論、轉載,毫不含糊,令商家煩不勝煩,刪帖生意也就有了市場。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是古老的游戲之道,但擱在法治社會,錢不是好拿的,災也不是好消的,從發帖到交易再到刪帖,每一個環節都埋伏著“炸彈”,一不小心就會“觸雷”。

  一方面,涉事商家想“花錢消災”﹔而專業刪帖公司“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看似皆大歡喜的結局,卻不可避免地與公民權益發生碰撞:任何一項公民權利的獲得,都不能以犧牲其他公民的權利為代價。網絡刪帖不僅妨礙了公民的表達自由,還涉嫌侵害公民的知情權、著作權。憲法規定我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發表言論。消費者的言論以網帖的形式表現出來,隻要不存在虛構事實侮辱、誹謗商家的情況,未經作者本人允許,任何人都不得無故刪除。同時,一些具有創意的網帖自發布時起,已經享有了著作權,還衍生出作者合理修改作品、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另一方面,專業刪帖公司還刪除了公共信息的安全性、中立性及無償性,甚至可能觸犯刑律。刪帖公司不外乎通過兩種途徑刪帖:一種是通過黑客侵入網站后台。如果採用這種形式對眾多網站的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將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理應受到法律懲處﹔另一種則是刪帖公司通過所謂“公關”與網站合作,“掐死”了帖子。這種刪帖存在一條灰色利益鏈,企業給刪帖公司好處,刪帖公司又拿好處給刪帖人,而刪帖人一般供職於網站。這個利益鏈條,表面上看只是一場簡單的交易,實際上涉嫌違法,即通常所說的商業賄賂犯罪。根據我國刑法,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由此言之,無論刪帖人還是刪帖公司,乃至於行賄的企業,都有可能觸犯刑律。

  網絡時代為每一個公民提供了更為便捷的監督渠道。如果任由刪帖生意泛濫,這種合法的監督權就會被嚴重破壞。然而,時下網絡刪帖大行其道,愈演愈烈,甚至已經發展為一種利益巨大的產業。權威報告指出,目前國內網絡公關整體市場規模已超過10億元人民幣。而這一市場規模,很大一部分就是由網絡刪帖貢獻的。

  事實上,早在2011年,有關部門就曾聯合出台《深入整治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堅決打擊非法網絡公關行為,遏制非法網絡公關猖獗勢頭,維護互聯網正常傳播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如今4年過去了,網絡刪帖市場依然火爆。面對種種扭曲的網絡亂象,除了鐵腕進行專項整治,還需要相關部門盡快建章立制,給那些靠灰色資金鏈生存的刪帖公司、刪帖人套上制度的籠頭,從而有效保障公民的正當權益。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