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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崔大戰"一審判決沒有贏家 二人均表態將會上訴

2015年06月26日07:54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方崔大戰還有續集

  方舟子(資料圖)

  崔永元(資料圖)

  備受社會關注的方舟子與崔永元互訴名譽權糾紛一案,昨天上午在海澱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認為方舟子、崔永元均有部分微博構成侵權,判令雙方各自刪除侵權微博,並通過媒體向對方公開賠禮道歉,雙方各自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4.5萬元。宣判后,方舟子一方當庭表示上訴,昨天晚些時候崔永元也通過微博表示將上訴。

  方崔激辯“轉基因”

  方是民(筆名方舟子)是自由職業者,崔永元系中央電視台原主持人,現為中國傳媒大學高級編輯,二人皆是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崔永元和方舟子的罵戰始於2013年9月,一開始雙方圍繞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展開論戰,此后事件逐步升級,各自連續發表針對對方的若干微博言論。

  2014年1月8日,崔永元在微博中轉發了一條關於方舟子花67萬元在美國購置豪宅的微博,在轉發的同時還評論稱,“我不認為這些錢都是肘子(方舟子)嗑普(科普)騙來的,肯定還有其他的騙法。”2014年1月13日,方舟子發布微博,宣布起訴崔永元侵害名譽權,並貼出了民事起訴狀。起訴狀中指出,崔永元在認証微博中多次對方舟子進行人身攻擊,要求崔永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

  在接受北京晨報記者採訪時,方舟子曾表示,讓他決定起訴的最關鍵因素就是崔永元在微博中轉發一條匿名微博,“說我在美國買了一個豪宅,評論說是騙錢買來的,這個我當然要追究一下”。

  針對方舟子的起訴,崔永元於2014年4月21日提出反訴,向方舟子索賠67萬元。

  庭上互指對方侵權

  2014年7月23日,雙方的名譽侵權互訴案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方舟子與崔永元本人均未到庭。

  審理過程中,雙方均稱對方發布的微博構成侮辱、誹謗,自己發布的微博內容屬實、評論適當。方舟子稱,他指出崔永元許多言論沒有事實依據,而對方通過轉發涉及他的謠言,並發布數十條侮辱、誹謗微博對其進行人身攻擊。如“肘子最臟,坑蒙拐騙都干過,可它是三無人員臉皮又奇厚”等。

  崔永元一方則辯稱,崔永元發布微博是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是為批評、駁斥方舟子的錯誤言論而發表,沒有誹謗、侮辱其人格的內容,並進一步解釋雙方論戰的起因是認為,方舟子在轉基因食品問題上誤導公眾,且不能正確對待相左意見,不斷挑起事端,才導致論戰不斷升級。同時,崔永元方還反訴稱,方舟子惡意挑起事端,污蔑他“傳謠”,進而通過侮辱、誹謗的方式惡意攻擊他及團隊,包括指責其發起的公益項目是“一幫騙子搞慈善”等。

  這次庭審從上午9時30分一直持續到下午6時,經過一天的質証、辯論等環節,最終雙方均表示不同意調解,法官宣布休庭。

  一審判決沒有贏家

  昨天9時30分,海澱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雙方均由代理律師出庭。法院認為,崔、方二人的爭議雖由“轉基因”這一公共議題引發,但這並不意味著由公共議題引發的惡意人身攻擊也能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由於兩人均是公眾人物,同時鑒於雙方各自發表的微博中有部分內容涉及公共利益,因此認定雙方涉及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直接爭論、未超出公眾人物合理容忍范圍等部分微博不構成侵權。

  但對於明顯依據不足的言論,例如崔永元稱方舟子“坑蒙拐騙都干過”、“網絡流氓暴力集團的頭目”等,方舟子稱崔永元紀錄片中的採訪對象“是個職業托兒”、獲得美國影視大獎是“一筆德藝雙馨的好交易”等,法院認為屬無事實依據或依據明顯不足,構成侵權。

  此外法院認為雙方微博中均有部分言論偏離爭論主題而轉向人格攻擊,如崔永元稱方是民是“流氓肘子”等,方舟子稱崔永元為“瘋狗”、“主持人僵尸”等,則明顯超出了言論的合理限度和公眾人物容忍義務的范圍,貶低、侮辱了對方的人格尊嚴,構成侵權。

  法院綜合考慮二人陸續發出針對對方的幾十條、上百條微博的前后背景和具體內容,雙方的微博論戰經歷了從正常討論社會議題向惡意人身攻擊的性質轉變,方、崔均有借機誹謗、侮辱對方的主觀惡意,二人的部分微博言論均構成侵權,判令雙方各自刪除侵權微博內容,通過媒體向對方公開賠禮道歉。此外,雙方各自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4.5萬元。

  二人表態將會上訴

  宣判后,崔永元代理人向北京晨報記者表示,將與其本人商議后決定是否上訴,而方舟子代理人則當庭表示上訴。“我們認為判決有不合理的地方,我和方舟子此前就商議過了,如果判決結果不滿意肯定會提出上訴的。”

  就在昨天下午,崔永元發布微博稱,因認為法庭沒認定自己稱方舟子是網絡流氓和騙子是客觀描述,表示將會上訴。並反問網民,“你們真沒覺得方是民是流氓和騙子?你們太堅強了。”在聲稱上訴的同時,崔永元還轉發了支持其上訴的幾條網友微博。記者注意到,截至發稿時,崔永元並未刪除微博中涉及方舟子的多條微博。

  因轉基因辯論

  2013年9月

  兩人因“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開始辯論,不久后上升到質疑對方的語言邏輯、有無資格科普問題等。

  崔永元離職央視

  2013年12月

  崔永元離職央視,並透露方舟子向央視“告狀”,方舟子予以否認,稱崔永元造謠。

  辯論升級罵戰

  2013年12月

  方崔相互“問候”家人,“騙子”、“流氓”、“瘋狗”滿天飛。崔稱方“坑蒙拐騙都干過”、“網絡流氓暴力集團的頭目”、“流氓肘子”……

  方稱崔為“瘋狗”、“主持人僵尸”、“張嘴就造謠、說謊的家教”……

  相互舉報

  2014年1月

  崔永元轉發他人質疑方舟子在美國擁有房產的微博,稱“我不認為這些錢都是肘子嗑普騙來的,肯定還有其他的騙法”。

  2014年3月

  方舟子實名舉報崔永元基金違規千萬支出未公布明細。

  鬧上法庭

  2014年1月

  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譽權索賠30萬元。

  2014年4月

  崔永元反訴方舟子索賠67萬元。

  2014年7月

  庭審當日,崔方雙方均未到庭,均不同意調解,雙方律師激辯8小時。

  2015年6月

  法院一審判定方舟子和崔永元均構成名譽侵權,雙方均需刪除微博,並賠禮道歉,雙方需賠償對方4.5萬元。

  方舟子不滿判決結果,將上訴 

  崔永元:我說方舟子是網絡流氓和騙子是客觀描述,未侵權,將上訴。 

  ■法官說法

  公眾人物

  應言行謹慎

  記者注意到,法院在判決書中特別指出,崔、方二人均為公眾人物,更應言行謹慎,注意避免在網絡中的不當言論造成對他人名譽的損害。涉及公共議題的討論,目的是為了求得真理、達成共識,更需講求一定的議事規則,通過科學論証、講事實、擺道理、“對事不對人”等方法,來說服對方和大眾,更不應把對公共議題的討論轉化為“比人品”、“比下限”的競賽,使“對事”的討論淪為“對人”的攻擊。

  法院表示,方、崔二人在討論過程中,意氣用事、各自投入大量精力用於相互的抹黑揭短、人身攻擊中,將本來有價值的話題討論,拉入到無價值人身攻擊的泥潭中。這不僅是對各自聰明才智和精力的浪費,也是對社會公共資源包括司法資源的浪費,更會侵襲網絡言論空間造成語言污染。這種以人身攻擊取代理性探討的網絡論戰方式,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產生侵權隱患。

  本案承辦法官李穎稱,希望雙方在今后微博發言時,能夠對語言、行為方式進行反思,秉承客觀、理性、寬容、負責的議事原則,科學論証、節制表達、“對事不對人”,使自己的網絡言行符合人們對社會公眾人物的道德期待。(記者 黃曉宇)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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