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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侵權案一審宣判 崔永元方舟子互賠4.5萬

2015年06月27日09:50  來源: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名譽侵權案一審宣判 崔永元方舟子互賠4.5萬

  方舟子(方是民)與崔永元的名譽權糾紛案6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由於法院認定,“崔永元、方是民的部分微博言論均構成對方名譽權的侵害。”最終,法院判定雙方互賠4.5萬元,責令雙方刪除侵權微博及向對方賠禮道歉。

  在宣判當天,雙方當事人都未前往庭審現場,而是各自代理人到庭。在得到法院判決之后,方舟子一方當庭表示將上訴,而崔永元一方則表示,要回去征求當事人的意見再決定。

  被媒體稱為“方崔大戰”的事件始於雙方對轉基因食品是否有害存在的分歧。2014年1月,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譽侵權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立案。方舟子稱前央視節目主持人崔永元發表的微博內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要求崔永元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等30余萬元。審理過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發表的微博言論亦侵犯其名譽權,與本訴具有牽連關系為由提起反訴,要求方舟子賠償自己67萬元。反訴由法院合並審理。

  近日,海澱區法院一審宣判,認為崔永元和方舟子部分微博均構成名譽侵權,各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崔賠償4.5萬元,方賠償4.5萬元。

(責編:李岩、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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