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彈幕截圖。
說起“彈幕”,不是啥新鮮事兒,在日漫迷的小圈子裡,看動畫片玩彈幕早已是家常便飯。而如今,這種二次元的玩法竟然進入到了影視圈。
眼下正在湖南衛視播出的54集電視劇《花千骨》,意外地在視頻網站找到了自己的“第二春”。通過視頻網站看回放的網友們,一邊看劇一邊刷彈幕,評論、吐槽、聊天齊飛,看上去無厘頭的評論成了“霸屏”的重要工具。當看劇刷彈幕成了“標配”,不會玩彈幕?那你就OUT了。
“看劇不如看彈幕熱鬧”
彈幕,原本是一種吐槽工具,誰承想成了影視公司新的經濟增長點。
據湖南衛視官方微博公布,截至目前,電視劇《花千骨》的網絡播放總量超過30億次。此前,76集《甄嬛傳》曾經創下國產劇70億次網絡播放量的紀錄,而僅播出了14集的《花千骨》,就能達到30億次,可謂妥妥地刷新了國產電視劇的網絡播放總量新紀錄。
在瘋狂播放量的背后,彈幕的使用可謂不二功臣。在貢獻了接近7億次播放量的愛奇藝上,《花千骨》播放頁面上彈幕的出現頻次幾乎達到了“刷屏”效果。有原著黨在彈幕裡劇透人物結局和吐槽特效,“霓漫天和朔風在一起了,殺阡陌的大結局相當慘呢,特效是三毛錢吧”﹔還有看劇黨忙於點評演員的顏值,並分成了各種派系,“殺阡陌好美”“小骨更美”的爭論此起彼伏﹔更有搗亂的網友各種“亂入”,“樓上的評論真有趣,要不要約飯?”
有不少網友就在評論裡調侃,“現在看劇都不如看彈幕熱鬧”。那些隻圍觀不發言的“潛水者”甚至會先看“無彈幕版”,再看“有彈幕版”並反復“刷劇”,絲毫不介意彈幕密集時甚至遮擋了劇情畫面,“看劇是其次,玩彈幕才更重要。”
從動漫粉專屬延至影視
同樣是在湖南衛視暑期檔熱播的仙俠劇《古劍奇譚》,去年播出時一度在專業彈幕網站Bilibili上達到過18萬條的彈幕數。這相當於每秒鐘有75條彈幕發布,彈幕幾乎掩蓋了整個視頻頁面,普通電腦甚至會因為彈幕過於密集而死機。
“后來,由於彈幕網站涉及版權問題,國內影視劇集無法再在彈幕網站觀看,才一度中斷了看劇發彈幕的熱潮。”彈幕網站資深用戶小沈透露,那些握有國產影視版權的視頻網站,由此發現了新大陸。以土豆網為例,該網站於2012年為了適應動漫人群而推出了視頻網站的第一個彈幕互動產品,2013年時則將彈幕功能接入全站,首次實現了影視劇的彈幕直播。隨后,愛奇藝、搜狐、騰訊等各家視頻網站也紛紛引入彈幕功能,最終將彈幕變成了“全民運動”,而網友們也玩得不亦樂乎。
彈幕的使用頻次,因為影視劇的類型不同而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根據愛奇藝提供的用戶分析,熱衷於觀看《花千骨》的用戶中,18歲至24歲的用戶佔據了42.9%的比例,遠遠高於其他年齡層。據影視營銷人士趙小桌分析,《盜墓筆記》《花千骨》等劇幾乎都靠彈幕大火,主要原因還是在於其本身的目標群體就是以年輕人為主,“會玩彈幕的都是年輕人,並且熟悉網絡使用,符合了作品的目標群體。”趙小桌透露,此前電影領域也使用過彈幕進行線下推廣,作品也都是主攻年輕人群體的《小時代3》《秦時明月》等,“像文藝片或者比較嚴肅的正劇,就不會依靠彈幕來做借勢營銷,因為調性不符意味著不會有明顯的‘吸粉’效果。”
可能淪為差評營銷工具
“會集中吸引彈幕的劇集一般都自帶槽點,吐槽越多的劇反而會吸引更高的收視。”在影視評論人連城看來,這種“越雷越火”的風氣可謂刮遍了整個影視圈,“去年《小時代3》首映時,因為知道大家會瘋狂吐槽,片方還專門開了線下的吐槽首映場,就是為了借此提高關注度。”此外,在熱播度上與《花千骨》並駕齊驅的網絡劇《盜墓筆記》,也可謂“受益”於此。此劇開播時的先導集的特效太差,引得大量觀眾因為想要圍觀“渣特效”而關注該劇,吐槽彈幕密集而出。此劇在開播2分鐘內就達到了2400萬次的播放量。
“有營銷團隊甚至會專門從彈幕裡挖掘‘金句’,再把截屏上傳到社交網絡,通過這種手段進行劇的推廣,吸引更多人去看劇。”連城指出,靠彈幕來提升人氣的方法,已經成為影視營銷公開的秘密,彈幕也逐漸成為了這種“差評營銷”的重要工具,“這會讓一部劇集的熱播與劇作的質量無關,走向另一個反面的極端。”在他看來,這對於真正意義的影視鑒賞已經毫無益處,未來可能導致不少影視制作者劍走偏鋒,專門制作能引發集體大吐槽的雷劇來提高收視。
新聞補丁
彈幕
彈幕(dàn mù),本意指密集的子彈像帳幕一樣。該詞語起源於炮兵戰術,后被引用到射擊游戲和網絡視頻系統。大量吐槽評論從屏幕飄過時效果看上去像是飛行射擊游戲裡的彈幕,所以網民將這種大量評論出現的效果叫作彈幕。
這種視頻效果最早起源於日本動漫網站,后來被國內兩大彈幕網站Acfun和Bilibili引進,專供動漫迷觀看動漫時使用,后來各視頻網站也逐漸開通此功能,可在觀看影視作品時使用。
在中國人民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青年講師常江看來,樂意參與彈幕的網友在看劇刷彈幕的時候,其實在進行著網絡社交,“網民通過這種方式對影視作品進行解讀,也能更加迅速地融入大眾文化和人們日常言談的話題。”(記者 李夏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