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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報道未成年人犯罪不得披露個人信息

2015年07月01日06:38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國家網信辦:報道未成年人犯罪不得披露個人信息

  人民網北京6月30日電 據中國網信網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6月30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對網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報道管理的通知》,對網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報道作出嚴格要求。

  國家網信辦發言人表示,近期,網上涉及對未成年人犯罪和涉及對未成年人進行欺凌、侮辱的報道有增多趨勢。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加強對網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報道的管理,國家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發布此《通知》。

  《通知》指出,網站採編、登載涉及未成年人的新聞報道,要形成引導保護未成年人相關權益意識,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堅持與貫徹未成年人利益優先原則。原則上應採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的報道,確有必要使用其他來源稿件時,要嚴格進行核實。

  《通知》要求,不得突出登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報道。涉及未成年人的新聞報道中,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通知》強調,涉及未成年人的網上報道中,嚴禁使用未經處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違法視頻及圖片。嚴禁以脅迫、誘導未成年人等方式採集信息,嚴禁歧視未成年人或利用未成年人負面新聞進行商業牟利。

  對於違反《通知》有關規定,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國家網信辦將依法採取約談、警告、罰款等處理措施,直至取消網站新聞信息服務資質。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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