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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音樂沒有一家不侵權 版權局未規定下載必付費

2015年07月16日08:17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國家版權局:未規定下載音樂必須付費

  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獲悉,近日業內流傳的“國家版權局很快將出台要求網絡音樂必須付費的規定”,並未得到國家版權局相關領導的証實。昨天下午,國家版權局召開“網絡音樂版權保護工作座談會”。會上,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表示:收費與否的問題主要還得靠行業自己來解決。

  於慈珂說:“政府有政府的職能,市場有市場的作用,如果事態比較嚴重,像前些天的股市,那麼政府就必須要干涉,而以現在網絡音樂的情況而言,還沒到這個程度。因此網絡音樂是不是收費、該建立一個怎樣的收費模式,我們期待詞曲作家等權利人、音著協等權利人組織、唱片公司以及服務商能一起來探索和研究。不過從長遠來看,收費才是音樂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就音樂行業本身而言,音樂人、唱片公司就不用說了,提供免費下載的網絡音樂服務商本身,也都渴望能盡快進入到收費的經營模式。網易音樂副總監丁博介紹:“很多服務商成立初期都是在賠本賺吆喝,以免費提供歌曲下載來拉動人氣,然后漸漸向會員制過渡,即收取一定費用給會員提供更好的服務。可光靠賣服務賺來的那點錢還是不夠維持企業長期運營,必須要達到內容即音樂也收費才行。但競爭對手那麼多,隻要還有一家在免費,你收費就會導致用戶減少,因為現在大多數國人在音樂方面還是習慣於享受免費午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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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拳整治網絡音樂版權 《網絡音樂版權保護自律宣言》昨日簽署

  《通知》用“責令” 版權局首次

  在7月8日發出《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侵權歌曲一律在7月31日前下線之后,昨天下午,國家版權局又召開“網絡音樂版權保護工作座談會”,除通報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外,還約集各大網絡音樂服務商簽署了《網絡音樂版權保護自律宣言》。

  現狀:網絡音樂幾乎沒有一家不侵權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介紹,重拳整治網絡音樂版權,不僅是職責所在,更多是緣於行業向他們發出的呼吁,“幾乎沒有一家服務商不存在侵權現象,而且彼此之間有關版權的訴訟糾紛很多,不利於產業發展,也是對國家行政司法資源的浪費”,因此各大網絡音樂服務商提請國家版權局把整治網絡視頻的經驗和模式運用到音樂網絡傳播中。

  版權局從去年便開始就此展開調研,把唱片公司、權利人及其組織、服務商等集合在一起開了好幾次座談會,又走訪了一些重要網站,這才有了7月8日的那份《通知》。另據於慈珂司長透露,接下來版權局對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將更為嚴厲。“以前我們都只是發個規章,而像7月8日的《通知》那樣使用‘責令’字樣的還是第一次。另外對於違規企業,今后在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之外,還要視嚴重程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那些根本沒有備案的三無網站,則會協調通信主管部門予以關閉。”

  QQ音樂法務部總經理江波証實了這一說法,他說QQ音樂為維權成立了專門的維權團隊,對別家侵權使用QQ音樂擁有版權歌曲的情況進行24小時監控,一經發現,便會向對方發律師函要求下線,如未能收效,就隻能進一步走民事訴訟途徑。今年QQ音樂和幾家網絡音樂服務商打了好幾場官司。“所以我們認為,光靠企業自己維權是不夠的,還需要版權局等主管部門的強力介入。”除了QQ音樂,網易雲音樂、酷狗音樂等大服務商全都涉及其中,互告對方侵權,混戰成一團亂麻。

  原因:壟斷經營加劇網絡音樂侵權

  應該說,網絡音樂服務商們尤其是幾大巨頭的版權意識還是比較強的,基本不會惡意採取侵權行為。在昨天發表的《自律宣言》中,他們更是集體作出了“自覺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抵制各類侵犯網絡音樂著作權行為。嚴格遵守‘先授權、后使用’的基本原則,不傳播未經權利人授權的網絡音樂”等承諾。那麼為什麼還會出現這些明知故犯的案例呢?某知名音樂APP的總監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他們的曲庫中之所以會有一些未授權歌曲,完全是迫不得已之舉,這是壟斷經營帶來的惡果。

  據了解,為了使歌曲版權更便於管理及取得更高回報,擁有版權的唱片公司現在常常會選擇獨家授權的方式,即隻允許某一家服務商使用這些歌曲,像去年年底張學友、周杰倫的新專輯數字版就是獨家給了QQ音樂。按照國際常規,獲得獨家授權的服務商應該會把版權再分銷給其他網站,逐漸轉變為版權代理機構,好比把版權批發來再零售出去。然而由於國內網絡音樂服務商的競爭還處於跑馬佔地的初級階段,在以高價買得獨家版權后,該服務商往往會據為己有以增加自家產品的市場份額和人氣,而不肯轉售。

  為了不在競爭中落敗,未取得授權的服務商隻好鋌而走險:熱門歌曲該上我還是得上,等你抓住了再說。上海新匯文化的總經理臧彥彬就發言說:“獨家授權限制了新歌的傳播,長此以往必然會影響整個產業的發展。”這一情況也得到了版權局的關注。段玉萍副司長表示:“2014年之后網絡音樂服務商購買獨家版權的現象十分突出,他們這麼做主要是出於商業考量,但需要提醒他們的是,此種行為肯定不利於音樂產業的長遠發展及利益。”

  對策:抵制侵權關鍵要弄清楚版權費該由誰出

  的確,很多侵權行為的形成都是基於商業目的,光靠政府部門的介入和扶持是沒有多大作用的,所以國家版權局才沒制訂有關網絡音樂付費的規定。

  著名樂評人楊樾則認為:“幾家大的網絡音樂服務商都沒能通過購買的版權賺到錢,其他小公司更是奢望,做音樂的人指望規范版權就能增加版稅收入那是白日做夢。關鍵是大家得弄明白版權費到底應該是誰出,理論上難道不應該是聽音樂的人出嗎?而不應該是QQ、百度這些網站啊,它們只是個播出和代收的平台。甚至有不少音樂人都是如此,整天痛斥互聯網侵權,轉身自己也在網上免費下音樂聽,就這種意識和環境,還聊個啥勁?所以我覺得,現在需要教育的是聽音樂的人,而不是查處網站。想要保護創作者和從業者的積極性,從而讓自己聽到更多好歌,這個決定權其實就握在我們每個人手中。”(記者 崔巍)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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