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玲惡搞花木蘭,陳凱歌丑化道教界,相關機構紛紛出面要求“道歉”、“道歉”,結果攪渾了輿論,帶火了“道歉體”,愁壞了文藝工作者。但是——賈玲到底有沒有惡搞花木蘭?陳凱歌是否真的丑化了道教界?他們應該出面解釋還是需要道歉?即便道歉應該向誰道歉?那些要求他們道歉的人是真心覺得受到了傷害還是另有原因?那些緊隨其上的話語代言人真覺得“攤上了大事”還是刻意煽風點火?每個問題都值得懷疑,每個問題都需要探討。
束煥:不能因為利益導向忽視了初始問題
賈玲的小品我沒有看,《道士下山》剛剛看過,所以這兩個問題要分開說。我認為即使從最客觀的角度來講,《道士下山》也不存在丑化道教界的問題。電影講述的其實是每個人都會遭遇的有關權利、恩怨、親情、欲望的故事,道士只是主角何安下的身份,從頭到尾沒有任何有意詆毀道教的內容。你應該相信,中國有最嚴格的審查制度,每部電影上映前不僅要接受電影局的審查,而且相關題材還要接受涉及部門的專門審查,教育題材要由教育部去審,公安題材要由公安部去審。春晚的審查制度更嚴,不但不能提及特殊人群,具體的行業也最好不提,因為總會有沒有幽默感的人向你抗議,“你怎麼可以這麼諷刺我們的行業”。前段時間,范冰冰演的《武則天》因為胸部問題,被剪成了“武大頭”,當時我們還和廣電總局的人交流過,他們對此也很無奈,“不是我們的審查苛刻,你看我們收到了多少抗議信,有時候我們也是民意難違。”——這好像已經成了慣例,一旦出現一個空子,立刻會有人跳出來站在某個制高點上指摘別人,以顯示自己的道德優越性。
賈玲的小品則是另外一個問題。目前,對於“賈玲要不要道歉”這個問題,網友的意見大概是五五開的。這說明小品確實存在爭議。對此,我個人的看法是,如果有人因為你的作品覺得受到了傷害,作為創作者確實應該面對問題,但不一定道歉,而是要出面解釋這樣做的原因,我認為,喜劇的最高境界是自嘲,嘲笑或者顛覆別人容易得到掌聲,也容易引起爭議。國外有句名言“政治正確性”,中國也有個對應的說法叫“公序良俗”,文藝作品改編歷史人物的底線是尊重人們已經形成的共識。這種共識可能與真實的歷史不同,甚至與這個人是否真實存在無關。比如有網友認為,歷史上花木蘭是北魏時代的鮮卑族人,她抗擊的是柔然,這場戰爭本質上是兩個少數民族的部落戰爭,與民族大義無關。但實際上,在人們的口口相傳中,花木蘭已經演變成了民族英雄,顛覆了這個印象就會招惹麻煩。你看香港影視劇那麼喜歡戲說、顛覆,但他們從來不敢調侃關羽,因為在他們心中關羽是正義的化身、神一樣的存在。相反周星馳戲說唐伯虎就沒問題,歷史上唐伯虎就是風流才子,你夸張他的風流也不會引起太多反感。
對於什麼人有權要求別人道歉的問題,我認為,任何人都有權要求,前段時間不是還有人起訴說趙薇在屏幕上瞪他嗎?但在道歉這個問題上,應該理清楚,有沒有人把歷史人物當作了自己的私產,借道歉來綁架公眾情感。比如花木蘭問題,一個“花木蘭研究中心”要求道歉,馬上又有“木蘭故裡”邀請賈玲“常過去看看”,他們是真心覺得自己受到了傷害,還是摻雜了各個地方、機構對於名人文化財產的爭奪?在中國,水就是這樣被攪渾的——一個可能存在爭議的問題被發現,各方利益一擁而上,沸反盈天、群情激奮,吵著吵著大家都忘了最初始的問題是什麼,隻剩下各方利益的爭吵。這裡,某些媒體的職業操守是值得懷疑的,你有沒有追求點擊率或者害怕“不偏激就失去了話語權”,從而刻意地引導公眾情緒?
現在有句話說“既得利益者也痛恨使他們獲利的東西”,講的就是這個問題。你做影視劇要花錢買收視率,做電影要去偷票房,因為大家都買、都偷,你不跟著,成績就會不好看。你買了、偷了,才能和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你既是得利者又是受害者,不痛恨嗎?花木蘭這件事也是如此,一個要求道歉,另一個也必須發聲,不發聲就失去了存在感,就失去了對花木蘭的所有權,結果所有人都被綁在了一輛大車上,暈頭漲腦、漫無目的一路狂奔,結果就是,讓所有人都產生厭惡,大家都不再關心那個最初始、最核心的問題——花木蘭到底有沒有被惡搞。(記者 祖薇)
(束煥為電影《泰囧》編劇、春晚小品編劇)
馬未都:敬畏民族文化是底線
著名文化學者馬未都在博客上表示:中國古代公認的英雄並不多,巾幗英雄就更少,四大巾幗花木蘭、穆桂英、樊梨花、梁紅玉中,花木蘭知名度最廣,產生年代也最早。
花木蘭的精彩在於替父從軍,這一行為在過去乃至今天也應該是男兒之事,1500年前的南北朝時期,開始流傳著這樣一個傳奇故事,一個女子隱瞞身份,上戰場殺敵長達十二年,以致當時就流行著一首北朝民歌《木蘭辭》,收入宋人所編《樂府詩集》之中,翔實可靠。我至今還可以背誦它,每每背誦,敬意油然而生。
這兩天,一出喜劇搞砸了,拿著千年民族英雄花木蘭開涮,放膽顛覆了花木蘭形象,以博笑聲。此事一時引發眾怒,民族英雄怎容隨意玷污?!說句公道的話,此喜劇不是一人所為,讓一人背負實不公平,有編劇有導演有演出有審查,其中一個環節不通過,此演出也不成立﹔可惜的是,此事暢通無阻,令人一聲嘆息。
一個民族欲讓別人尊重,首先要自己尊重自己。1500年來塑造的花木蘭形象已成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亦成為一種象征。這種象征是用來激勵自己,抵御外來侵略的,這道理並不復雜。連美國人前些年拍了動畫片《花木蘭》,都三番五次地請教中國專家,尊重我們的民族文化,而我們自己在提倡文化強國的今天仍沒有認識到這一點,實在說不過去。
文化中有一條金線,智者看得清,愚者看不見。這條金線是文化的尊嚴,是文化的價值,是文化的生命,敬畏民族文化,是后來者的底線,望觸動這條金線者三思而后行。
著名表演藝術家六小齡童也在轉發了木蘭文化研究中心要求賈玲道歉的報道后表示:“好開頭!那惡搞玄奘大師及世界名著《西游記》的影、視、劇、網絡小說的諸位怎麼辦?”(文字整理/實習記者 呂霏孟曉雯 王鑫爽)
尹鴻:虛構尺度取決於社會的開放性和寬容度
這種現象其實一直都有發生,隻不過最近這兩次受關注的程度比較強。對於一部虛構性的作品,各方利益群體都有可能提出不同的意見,因為他們有各自不同的訴求,所以這都很正常。不過在提出訴求或批評時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訴諸威脅、暴力、強制,或是通過法律之外的行政手段予以干預。當然文藝作品的虛構也需要保有一定尺度,而這個尺度有多大,取決於這個社會的開放性和寬容度。
對於某個被藝術作品重新塑造的人物或群體,出於創作者不同的理解和動機,肯定會有正面形象也有負面形象,從總體上來看是持平的,所以不會對社會大眾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比如美國的影視作品經常會黑中情局等政府部門,甚至把總統都編成一個壞人,人們也不會因此就否定中情局和總統。說到最近引起爭議的這兩部作品,個人認為《道士下山》不存在什麼問題,而賈玲的小品可能確實傷害了一部分人的情感,損害了他們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因此文藝創作怎麼找到一個合理的邊界,盡可能尊重真實、尊重主流價值觀,也還是個需要研究和探討的問題。但即使如此,也不應該以“某個作品傷害了我或我們的利益”為由就動用種種手段去干涉它的放映、傳播,這樣的話我們的文藝界就根本沒有創作空間了,因為沒有任何一部作品能做到讓所有人都滿意。還是那句話:我們容許任何人或社會組織表達批評的權利,但是在不觸及底線的情況下,我們也呼吁人們彼此之間能多一些包容。現在大家都越來越缺乏包容,最為明顯的體現就是輿論壓力、網絡暴力,都喜歡站在個人或個別群體的角度上看待問題,動不動就抬出“道德”之類冠冕堂皇的名詞,去強制別人服從於自己的私利。這種情況要想得到改善,就需要我們每個人從自己做起,多一些理性的聲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給別人多大自由,別人也才能給你多大空間。(記者 崔巍)
(尹鴻為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常務副院長、影視傳播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電影家協會理事及理論評論委員會主任)
網友評說
網友:文藝工作者有義務傳頌民族精神
xiaoyun3022:文藝吹響的是時代號角,彰顯的是民族精神,高尚的文藝作品傳遞正能量,讓人在觀賞中感悟人生,領會真善美﹔低俗的文藝作品惡搞扭曲,讓人觀賞后空洞無物,不明究竟,感受假惡丑。作為文藝工作者,就應有義務承擔起傳頌時代強音和民族精神的責任,就要勤於歌頌傳統美德,勇於揭露丑陋現象。切不可因取悅觀眾,為博一笑,而劍走偏鋒,惡搞丑化美好的東西。
網友:歪曲歷史的危害更大
採桑子:如果說賈玲及主創人員,在喜劇中將花木蘭塑造成貪吃怕死的形象,令觀眾不滿,受到了歪曲歷史的批評,被視為“惡搞花木蘭”的話,那麼,一些地方爭搶木蘭故裡,別有用心故意擾亂視聽,像搶項目搶資源搶資金一樣爭搶木蘭故裡的名頭,又算不算歪曲歷史?其危害性恐怕遠比賈玲的喜劇要大得多吧。
網友:抗日神劇更應該道歉
Marco-van:播了那麼多的抗日神劇,惡心我們那麼長時間,也沒見一個出來道歉的。
網友:以后改編或許該講點技巧
ZeusGU:以后改編或許該講點技巧,把名字和背景都改掉,這樣就少了這些個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