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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事實類要素,要按照“第一時間”原則,及時准確發布。對於問題類要素,要按照“積極穩妥”原則,逐步慎重發布。
樹立新聞報道平衡理念,變“一方說”為“各方說”。將“有用、有利、有效”作為新聞報道的出發點,理性思辨,解疑釋惑。
探索應用信息傳播規律,借助先進信息技術手段,組合不同媒體,拓展報道深度,打破傳統典型人物形象塑造的平面化、樣板化、單一化。
當前,網絡輿論場日益呈現出信息傳播即時分散、輿論重心多元裂變、網絡社會動員能力持續增強的鮮明特征。面對新形勢,如何在信息發布中搶佔主動,如何在眾聲喧嘩中掌控輿論重心,如何在個體的情緒化表達中引領整體的理性冷靜,成為當前新興主流媒體(傳統主流媒體創辦的新媒體)面臨的突出挑戰。
提高新形勢下的輿論引導能力,做好突發事件和社會問題報道是新興主流媒體的一門必修課。新興主流媒體在突發事件和社會問題報道中,既要把握好信息發布的時機以防控網絡謠言,又要把握好正面引導的“度”以引導輿論的重心,更要把握好正面典型報道的“效”以嚴控網絡負面動員。為此,新興主流媒體需從新信息發布適時、適度、適效的“三適”原則著手,做好正面輿論引導。
信息發布要“適時”
在人人都是麥克風的新媒體時代,新聞發布如果在時間上“失之毫厘”,在傳播效果上則“謬之千裡”。為有效防控網絡謠言的滋生,對於突發事件和社會問題報道,新興主流媒體應對新聞要素加以分類,把准發布最佳時機,明確時間概念,不滯后也不超前。
對於事實類要素,要按照“第一時間”原則,及時准確發布。特別是對於新聞事件的“When(時間)、Where(地點)、What(事件)、Who(人物)”等信息披露,切忌遲滯緩怠、模糊不清。綜合分析今年發生的“4·25”尼泊爾地震、貴陽“5·20”樓房垮塌事故、“6·1”長江客船翻沉等突發事件可以發現,搶佔新聞事實發生后的120分鐘,正逐漸成為媒體掌握信息發布主動權的“黃金法則”。
對於問題類要素,要按照“積極穩妥”原則,逐步慎重發布。突發事件和社會問題發生的原因、問題存續的根源、解決問題的措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復雜性和綜合性,應根據權威調查情況,慎重報道、逐步發布。如在事態尚未完全調查清楚的情況下,一味追求報道的時效性,盲目追求快發、早報,一方面容易引發公眾對顯性的、直接的原因進行片面放大,過分解讀,另一方面會導致公眾對隱性的、間接的原因進行妄自揣度,以訛傳訛。
正面引導要“適度”
在突發事件和社會問題報道中,新興主流媒體要掌控輿論的重心,核心是要把准輿論引導的度,既要尊重受眾的知情權,回應受眾關切,又要善於因勢利導,引導受眾正確認識事實真相。
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報道事實真相,新興主流媒體要牢固樹立新聞報道平衡理念,變“一方說”為“各方說”。在隨時隨地可實現高速移動互聯的網絡時代,一方面極大提高了信息傳播的扁平化程度,帶來了更快捷、更多元、更豐富的海量信息,另一方面也使人人都成了自媒體,助長了朋友圈式集聚發酵的信息傳播。適應這種新常態,新興主流媒體應將向受眾展現立場公正、信源多樣的信息作為自覺追求,將對立面的事實和觀點同時擺出來,讓爭論雙方或多方的意見都得到充分表達,做到事實平衡、觀點平衡。
堅持將“有用、有利、有效”作為新聞報道的出發點,新興主流媒體要始終堅持積極正面的態度,變“以情動人”為“以理服人”。媒體進行負面監督,根本目的是讓受眾明察事件背后的深層原因,從而激發社會公眾的理性認知。這也決定了媒體的新聞報道必須具備針對性、有用性、有效性、有利性,不能盲目煽情,而要理性思辨,不要激憤民意,而要解疑釋惑、緩解矛盾、解決問題。
典型報道要“適效”
新形勢下,個體意識的增強對典型報道發揮輿論引導、榜樣示范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適應多元媒介、多元話語、多元價值取向的時代特性,典型人物的報道必須站在時代的高度,符合時代的需求,准確把握典型宣傳主題,使其充分體現時代精神和時代內涵。要牢記“過猶不及”,堅決摒棄傳統典型報道“高大全”“偉光正”模式。深入採訪對象的實際生活,關注生活細節中體現的人性之美,使典型人物具有更多的親和力。要多視角的展示典型人物的形象,最大程度還原他們作為普通人血肉豐滿的真實一面,使受眾在心理上、情感上更容易產生接近性、共鳴性。
適應傳播渠道多元化、信源多樣化、信息選擇多樣化、關注重點多元化的信息生態,典型人物報道必須探索應用信息傳播規律,借助先進信息技術手段,組合不同媒體,增強報道影響力,拓展報道深度,打破傳統典型人物形象塑造的平面化、樣板化、單一化,才能真正使先進典型人物報道成為弘揚時代主旋律的重要形式。
要“作為”,不要“作秀”﹔要“榜樣”,不要“神話”。新興主流媒體隻有遵循科學規律、傳播規律,通過人性化、多元化、豐富化的形象構建,展現典型人物身上的時代共性、人文情懷,才能使典型人物在凝聚正能量、網絡正動員方面發揮更加顯著的傳播效果。
(作者單位:河北日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