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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轉賬"免費午餐"要沒 專家:護安全不應妨創新

2015年08月03日08:00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跨行轉賬“免費午餐”要沒了

剛剛過去的周末,《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在央行官網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意見稿》中,央行對網上支付金額、第三方支付賬戶的開立、轉賬等都進行了限制。這份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第三方支付監管方案,引發網友們關於“剁手族真要被剁手了”的熱烈討論,尤其開設賬戶需要多方驗証、免費跨行轉賬面臨終結等問題成為最大爭議點。

爭議1

開戶得先証明“你是你”

“以后不集齊5個‘你是你’的証據,就沒法玩微信紅包了。”閱讀了央行發布的《意見稿》后,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連連叫苦,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負責人無奈地開起了玩笑。

他口中的“集齊5個‘你是你’的証據”,主要針對《意見稿》對第三方支付平台開設賬戶的限制。《意見稿》第九條提出,支付機構要為客戶開立支付賬戶,需要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在這裡,“實名制管理”並不像手機號碼實名登記過程一樣,用戶手持身份証到營業廳認証即可完成,而是需要“通過三個(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對客戶身份基本信息進行多重交叉驗証,確保有效核實客戶身份及其真實意願”。而如果是帶有理財功能的綜合賬戶,開通一個賬戶則需要五個機構証明。

具體說來,交叉驗証的渠道包括公安、工商、教育、財稅等管理部門及商業銀行、征信機構等單位所運營的能夠有效驗証用戶身份基本信息的數據庫或系統。打個比方,未來用戶如果要給朋友發個微信紅包,發之前先要向微信証明“你是你”:上傳文憑、納稅証明、戶口本、護照等資料,或者跑工商、居委會各種地方開証明。隻有經過五種身份驗証后,才可以開通微信支付發微信紅包。這無疑將極大影響用戶使用微信紅包的體驗。

此外,如果《意見稿》最終實施,除了新開設賬戶,已經注冊的賬戶若不滿足這些規定的,可能也需要補充這些身份驗証材料。對於偏遠農村的用戶來說,因為數據不全或缺失,將可能無法在支付機構開賬戶。

“想象一下,隻有一張身份証,沒怎麼上過學、沒有繳納社保、沒有納稅証明的人,就連支付寶、微信支付都用不上了,這樣合適嗎?”該第三方機構負責人說。他認為,從現有網絡支付安全防控體系的技術來看,無需這些冗雜驗証就能達到實名認証、保障賬戶安全和真實性的效果。

爭議2

花自己的錢還被限額

《意見稿》對網絡支付業務實行分層管理,對於安全等級不高的余額賬戶單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或者是1000元,年累計金額不超過20萬元或10萬元。

該條款剛一在網絡上公布,就引發了微博、微信中的瘋狂轉載。“對剁手族來說簡直是噩耗啊!”“花自己的錢買東西竟然還限購了嗎?!”等網民評論開始熱傳。

很快,央行相關負責人對於這條規定作出了解釋,以回應不少網購族的擔憂和誤解。據介紹,《意見稿》中的單日限額僅針對使用支付賬戶“余額”付款的情況,而通過支付機構提供的跳轉銀行網關支付或銀行卡快捷支付方式,並不受此限額限制。超出年度和單日付款限額的客戶,可以通過支付機構提供的跳轉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銀行卡完成對外付款,且無額度限制。

“這能夠滿足絕大部分個人客戶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對客戶支付體驗造成影響。”該負責人表示。央行人士舉例稱,如果消費者用支付寶買一台價值6000元的手機,碰巧他的支付寶賬戶有6000元,但根據規定,其單日消費限額隻有5000元,怎麼辦?其實完全不用擔心這個問題,扣款會優先從消費者的支付寶賬戶扣除5000元,剩下的1000元部分會從消費者之前綁定的銀行卡賬戶中扣除。

盡管央行對於5000元限額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解釋,盈燦集團副總裁、投之家CEO黃詩樵仍然認為此舉過於嚴厲。他打了個比方,“取了1萬塊錢放錢包裡,然后有人規定說你錢包裡這1萬塊隻能花5000元,超過的部分要再去銀行取,錢包裡剩下的5000元隻能留著明天用。”他認為《意見稿》規定大大妨礙了用戶的網上支付體驗。

爭議3

免費跨行轉賬面臨終結

“媽,家裡不是要買房嗎?我給您轉幾萬塊錢回去,用支付寶轉,不花手續費。”劉慶剛剛讓河北老家的母親也體驗到了支付寶的便利。但今后,這樣的免費午餐卻有可能終結。

《意見稿》指出,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於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向銀行借記賬戶轉賬的,轉入賬戶應僅限於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如果嚴格按照此條例執行,那麼支付寶及微信等支付平台將不能向別人的銀行賬戶轉賬,到銀行排隊、交納銀行間轉賬手續費又將成為令人頭疼的無奈選擇。

有數據顯示,某國有大行每年的銀行卡轉賬服務費用收入就超過20億元,按此計算,支付寶等網上支付平台無法免費轉賬到銀行卡后,銀行僅這方面的收入就能增加百億元。

除了免費跨行轉賬等“福利”可能受到影響,還有人擔憂,若按照《意見稿》執行,銀行的支付系統是否能跟上當下以驚人速度增長的互聯網支付需求。

“往年‘雙十一’買東西,都是先往支付寶余額裡存夠錢,開始搶購時才能成功付款。成千上萬的人同時支付一個商品,擠獨木橋似的,銀行網銀支付真夠嗆,慢慢悠悠的經常支付不成功。”酷愛網購的市民林女士說。

不只是“雙十一”,春節微信和支付寶到處“紅包雨”的節骨眼上,銀行支付系統能否承受大量支付請求的挑戰,也成為人們擔心的問題。

專家點評

護安全不應妨礙創新

“相對於單位客戶,個人客戶對支付賬戶余額的實際屬性和潛在風險理解程度較低,風險承受能力也較弱,相關限制支付金額的條款主要是為了保障個人用戶的資金安全。”8月1日公布《意見稿》時,央行解釋了進行支付金額限度等限制規定的原因。

《意見稿》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監管之外第三方支付體系沉澱資金及資金安全的問題。《意見稿》特別強調,支付賬戶的余額,不是存款,只是商業預付卡中的客戶備付金,僅代表支付機構的信用,一旦支付機構出現問題,客戶就會受到損失。

事實上,自央行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証》以來,累計有270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牌照,基於雲數據技術的業務模式在監管上難度較大,違規風險隨之增加。“此次《意見稿》從高層意志上區分了支付機構與銀行機構的差異,防止支付機構出現‘銀行化’、‘銀聯化’,實質上積極鞏固了銀行體系在金融行業中堅不可摧的信用交易地位。”華泰証券金融業分析師羅毅認為。

也有專家認為,央行此次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過於嚴厲的限制有些“矯枉過正”。

“我對《意見稿》表現出一種憂慮,互聯網金融是隨經濟運行模式的變化而出現的,形成互聯網金融最具有影響力的業態是第三方支付,之后才是財富管理、眾籌和網貸等。第三方支付非常重要,而且它和電子商務高度契合,設定這樣一個限制使得人們非常不方便。”日前,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証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公開表達了對《意見稿》的不同看法。他認為,過度限制第三方支付會阻礙金融創新,我們應該通過新的金融創意推動金融變革。(記者 孫奇茹)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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