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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告法》正式實施 明星代言得“先用先試”

肖丹

2015年09月01日09:00  來源:北京日報  手機看新聞

新修訂的《廣告法》9月1日起正式實施

10歲以下萌娃不得代言廣告

“史上最嚴廣告法”今天開始實施。從現在起,你將看不到可愛的Kimi、天天、森碟出現在電視廣告裡,你也將看不到姚明在廣告中為湯臣倍健吶喊。新修訂的《廣告法》規定,規劃或建設中的交通教育設施、未滿十周歲的兒童、沒有用過某類商品的明星等都不能再出現在廣告中。記者調查發現,部分企業已經悄悄撤下了違規內容。

出現“最佳”至少罰20萬元

買房的時候說是地鐵房,都入住兩年了,徐小姐發現那仍是一條“傳說中的地鐵”。與她的遭遇類似的是不少沖著廣告宣傳中的“學區房”而心甘情願掏錢的父母,孩子到了入學年齡之后,說好的配建學校仍然不見蹤影。面對這些,業主們隻能踏上漫漫的維權之路。

以后,這些廣告都將被歸入“誤導宣傳”之列。新《廣告法》第26條規定,房地產廣告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並且不得對升值或者投資回報做出承諾。但記者昨日在各網站瀏覽發現,仍有類似廣告置於顯著位置。北五環外某樓盤在廣告中打出“精裝6層雙學府”字樣,懷柔某樓盤則承諾配置了“12年一站式國際化教育”。

“國家級”、“最高級”、“最佳”“最便宜”、“最新技術”等表示極限意義的詞語被全面禁止用在廣告中。按照新《廣告法》規定,如果違規,工商部門將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不過,在淘寶等電商網站,採用這種“最”字類廣告語推銷“寶貝”的商鋪仍比比皆是,如何監管仍是頭疼的難題。

部分企業撤下萌娃代言廣告

根據新《廣告法》第38條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目前,部分曾經聘請了兒童代言人的企業已經悄悄撤下了違規廣告。因《爸爸去哪兒》而知名度大增的天天是知名少兒英語培訓機構英孚的代言人,印著他照片的大幅海報很長時間都挂在望京新世界的外牆上。昨天,記者從此處經過時發現,這幅海報已經被悄然撤下。而途牛旅游網的頁面上,代言人隻剩下了林志穎,Kimi的身影也已消失不見。

以后兒童都不能做廣告了嗎?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在昨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此項規定要區分“代言人”和“表演者”,未滿十周歲的兒童可以做廣告,但不能做代言人。他解釋說,兒童可以做廣告是指兒童可以作為廣告的表演者。例如,一個空調廣告要表現舒適性,廣告中可以出現家長抱著兒童入眠的畫面。這類廣告可以出現兒童形象,且廣告商支付的是兒童的表演勞務費。而廣告代言人一般可識度較高,多為明星代言。代言人一般會與廣告商簽署長期的代言合同,支付的費用是高額的代言費,而非勞務費。一些廣告業內人士表示,嬰幼兒產品的廣告也不是必須由兒童來代言,國外一些借助卡通片等形式來展示此類商品的廣告經驗值得借鑒。

明星代言得“先用先試”

“楊冪沒事兒就要吃溜溜梅了,黃渤得去北京新東方烹飪學校進修了,唐國強就得去藍翔技校學挖掘機技術了……”網友們這些“腦洞大開”的說法從今天起也有了依據,新《廣告法》第38條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証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証明。此外,廣告代言人也被禁止推薦、証明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煙草廣告。

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廣告當中經常有一些明星、專家、社會知名人物做某產品的推薦和代言,信口開河、誤導消費者的現象屢見不鮮。在舊《廣告法》當中對這些代言人是沒有法律規制的,這次《廣告法》修訂對明星代言也做了法律責任規定,因為明星代言是要收費的,有的代言收費還很高,不能隻收錢、隻有利不承擔責任。新《廣告法》規定,隻要明星代言的是虛假廣告,同樣負有連帶責任。

實際上,為自己沒有用過的商品或服務做過代言的明星不在少數。其中最為深入人心的就是與太太任靜一起代言婦炎潔的付笛生,而羅志祥、林宥嘉、陳柏霖等知名男藝人則因為曾為衛生巾品牌做過代言而被戲稱為“大姨夫”。

新《廣告法》其他亮點

保健食品廣告不能用代言人。不能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証,也不能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更不能暗示自己是保障健康所必需的,保健食品廣告被套上更緊的枷鎖。最重要的是,禁止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和証明。曾經聘請姚明擔任廣告代言人的湯臣倍健在其官網首頁聲明中稱,已經開始重新設計、制作新的不含代言人的保健食品廣告。

彈窗廣告須確保一鍵關閉。打開網頁首先蹦出來若干廣告窗口,如同“狗皮膏藥”般蓋住想瀏覽的內容。點擊鼠標去關閉這些窗口時,不是多次點擊仍無法關閉,就是點擊關閉按鈕后反而打開一個新的廣告頁面,讓人非常惱火。新《廣告法》規定,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公共場所禁止發布煙草廣告。從今天起,大眾傳播媒介或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都被禁止發布煙草廣告。同時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同時,酒類廣告中則被禁止出現飲酒動作。

馬上就訪

北京將定期公示廣告公司信用狀況

北京是全國最大的廣告市場和廣告媒體中心,共有廣告經營單位28845家,媒體2346家,廣告從業人員12萬多人,2014年廣告經營額1921億元,約佔全國廣告經營總額的三分之一。即日起,北京市工商局啟動廣告專項整治,加大對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的執法力度。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逐步擴大廣告市場主體信用數據的征集范圍,推動部門間監管信息的數據互通和共享,加大信用公示力度。工商部門將綜合採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市工商局官方網站、官方微博或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定期公示廣告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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