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據來源:《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4)》制圖:邱玥
近日,正在湖南衛視熱播的仙俠電視劇《花千骨》在網上被曝出其原著小說涉嫌抄襲多部網絡小說。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稱,根據網友總結的抄襲片段對比整理來看,《花千骨》原著部分內容,涉嫌構成通常意義所說的“抄襲”。
從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到引發“抄襲羅生門”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原創文學的“抄襲門”幾乎日日上演。在網絡小說同質化的當下,對原創作品的保護顯得愈發無力。
這種無力同時也表現在影視圈。日前上映的國產動畫片《汽車人總動員》被指片名、海報“撞臉”迪士尼影片《賽車總動員》,甚至連影片中的賽車形象也近乎雷同。而在中國電視觀眾逐漸適應“國外引進”的綜藝節目后,又傳出“韓國MBC電視台稱中國多家電視台抄襲其原創節目”的言論。
抄襲成風,屢禁不止。是人心不古還是能力不足?是創新乏力還是法制不全?而口舌之爭背后,誰又真正來為文化產品的抄襲買單?
A、抄襲泛濫誰之過
抄襲行為顯然是抄襲者被利益驅使、急功近利的表現,他們理應為抄襲負大部分的責任。但也有部分人認為,原創作者的維權意識不強同樣該為被抄襲承擔責任。
“如果每一個抄襲我作品的人我都要一一告過來,那我得天天去法院打官司。”一位作者被質疑為何不通過法律手段保護作品時這樣回答。
這大概反映了很大部分被抄襲者的想法。復雜的司法程序、漫長的訴訟時間以及過高的訴訟成本使得被侵權者寧願忍氣吞聲,維權態度十分消極。
事實上,即使原創作者有瓊瑤阿姨狀告於正一般的決心,維權的結果仍然很可能讓他們大失所望。
“影視圈的抄襲問題在司法意義上是個難題,就像很多創意一樣,要証明抄襲首先從技術上是有難度的﹔其次,由於我國法律在這方面的相關規定並不明確,所以要打贏官司成本會非常高。”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告訴記者,“實際上,著作權是一個形式權力,從idea(想法)這個角度很難做到保護,它是違反知識產權初衷的。因為思想本來就要共享,交流與共享是思想和理論的核心價值。”
著作權保護表達,卻不保護思想。在作品數量增長迅速、同質化嚴重的今天,對抄襲行為的司法判定顯得更加困難,這也是涉及作品抄襲的案件訴訟時間較長的原因之一。不健全的法律需要為此負責,不成熟的產業環境也該為泛濫的抄襲買單。“其實知識產權的問題某種程度上不是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產業生態的問題。”魏鵬舉表示。
舉例來說,大型的影視公司不會考慮起訴賣盜版光碟的侵犯其知識產權,因為被侵犯的這部分權益對大型公司的實際利益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反過來說,像華誼兄弟這樣在業界有一定影響力的公司,會極力避免犯抄襲的錯誤,因為對“有頭有臉”的公司來說,聲譽和信譽是生存和延續的根本。
“隻有當這個產業的集中度越來越高,產業的每個主體都有遠大理想,一個盜版、模仿的小事會影響整個公司的聲譽和信譽,乃至前途的時候,企業才會從這個角度去考慮盜版的損失。”魏鵬舉強調,正是“小、散、弱、亂”的產業環境使得盜版的成本很低,從而讓盜版者敢於“鋌而走險”也不會承擔太大的損失和責任。
如同連鎖的化學反應,文化產品在利益驅動、不健全的法律、不成熟的產業生態環境等因素的共同催化下,催生出泛濫的模仿、抄襲,催生出整體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淡漠。在惡性循環下,抄襲成風,屢禁不止,人們對其口誅筆伐卻束手無策,抄襲作品甚至受到追捧,不可謂不痛心。
B、利益約束是治本之策
解決文化產品的抄襲問題或可以依靠道德約束,但這無疑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對於目前“停不下來”的抄襲來說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利益約束才是杜絕文化產品抄襲現象的根本所在。
“多數抄襲者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即使是被發現抄襲,也不會有什麼特別嚴重的后果。或者有的就是故意行為,目的是借抄襲來揚名。”魏鵬舉如是分析抄襲泛濫的根源。
對比英、美等文化產業創新能力較強的國家,其抄襲事件就鮮少發生。這主要歸功於其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以及嚴苛的行業規則,它們極大地提高了抄襲的成本,使其大大高於抄襲所得的利益。
中國電影家協會秘書長饒曙光舉例說:“美國文化產業的根基就是版權產業,它的電影產業發展了一百多年,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行業規則和市場法律體系。抄襲一旦被發現,所付出的代價成本太高,包括法律方面和信譽方面,抄襲者在這個圈裡就沒法生存。同時那裡也有較為嚴格的行業協會進行監管,所以很少有人敢於觸碰紅線。”
顯然,利益約束才是制約抄襲者的命脈,才是杜絕文化產品抄襲現象的根本所在,而健全有力的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正是形成利益約束的關鍵。“有法律保護,大規模的侵權就不會發生。法律不能阻止所有的侵權和盜版,但是會阻止大規模的侵權和盜版。”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認為,我國在打擊文化產品造假行為上執法偏輕,應該更嚴格一些。
實際上,對於電影電視等涉及原創作品的行業,除了法律這隻“有形的手”之外,還有一隻“無形的手”,即行業規則。當行業規則告訴從業者,抄襲會讓他們在行業中失去立足之地時,相關從業者就會綜合考量,與其模仿、抄襲,不如潛心打磨自己的作品。
法律與行業規則,當這兩種力量相互配合共同作用於利益約束時,抄襲也將失去生存的土壤。專家普遍認為,完善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與行業規則是一個必須經歷的過程。隨著中國文化產業逐漸走向成熟,法律保護和行業規則的跟進將是未來產業關注的焦點。
C、創新能力下降了嗎
回顧歷史長河中璀璨的中華文明,文人騷客留下多少千古流傳的名篇佳作,至今仍在世界文壇熠熠生輝。然而,“抄襲泛濫導致中國文化創新能力堪憂。”——這種觀點已經在當下多數國人中達成共識。
抄襲,是因為創作創新水平下降了嗎?
“這實際上是一個錯覺。”魏鵬舉表示,“能夠被我們注意到的都是積澱下來的作品,我們這個時代同樣有好作品,但它們還沒有真正積澱下來,你曾經看到的都是歷史篩選出來的好東西。其次是因為原來創作總量比較少。過去我們一個電視劇能夠萬人空巷,並不是因為那個電視劇特別好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那個時代可看的作品很少。”在他看來,今天好的作品或許比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都要多,但需要時間去積澱和發現。
針對電影創新問題,饒曙光認為,電影發展到今天,並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原創。所謂電影的創新更多時候是類型上的不斷拓展。“不同類型的影片都有一些基本的元素,所謂的拓展就是注入新的元素,不斷用高科技的手段去進行包裝。比如去年上映的電影《智取威虎山》,把這樣一個紅色題材進行現代化的轉換,利用高科技手段打造新的視聽模式,與當下年輕觀眾實現有效的互動,這本身就是一個創意。”饒曙光說。
對於文學、電視作品來說,道理是相通的。抄襲不可取,但在合理的模仿和借鑒的基礎上加入新的創意也是文化產品創新中重要的一部分。
“應該說,現在的原創作品比過去更多,但是因為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存在,使得抄襲更容易,比過去更多。”陳少峰認為,抄襲泛濫有其自身的客觀原因,包括所處的產業環境和不成熟的行業機制,但這也是文化產業走向成熟的必然階段。
(本報記者 邱玥 本報通訊員 何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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