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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法律講堂》生活版中的女性形象研究

鄭小芹

2015年10月12日13:09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 有關女性的案件一直備受媒體追捧,為探討媒體是否全面、客觀、公正地呈現案件中的女性形象,本文以《法律講堂》生活版中的案例為研究對象,採用內容分析法對案例中的女性人物形象進行了全面分析。研究發現,《法律講堂》生活版對女性群體的婚戀問題關注度極高,呈現的女性形象以負面形象為主,在刻畫女性形象方面存在嚴重的失衡。在數據分析的基礎上,本文還進一步分析了《法律講堂》生活版女性形象失衡的原因,並對平衡女性形象提出了兩點建議。

關鍵詞:電視法制欄目 ﹔《法律講堂》 ﹔ 女性形象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女性主義媒介研究始於20世紀60年代西方女性主義運動第二次浪潮時期,它強調從女性主義視角出發研究傳播過程的現象及本質。我國的女性主義媒介研究則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縱觀我國現有的研究成果,除了介紹西方的女性主義媒介研究理論以外,研究議題主要集中在傳播內容批判、受眾分析以及傳者研究三個方面。在傳播內容批判領域,研究對象多針對報紙、雜志、網絡、影視劇等媒介,針對電視欄目的研究比較少見,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電視法制欄目的研究。

“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的” , 西蒙·波伏娃一語道破對女性發展起決定作用的並非生物因素,而是更具根本性的社會和文化因素。作為承載和傳播文化最具影響力的大眾傳媒,電視在女性從內到外形象的塑造方面已然擔當起了“造型師”的角色。一些新聞媒介為達到自身經濟利益目的常以婦女的形象和有婦女涉及事件為噱頭,採取有意凸顯負面形象、扭曲和夸張的報道,使有關婦女的報道並不是為了傳達給受眾信息,而是媒介在市場上獲取受眾關住和經濟利益賣點和手段。

《法律講堂》是CCTV12的一檔法律知識類欄目,通過專家主題講座和背景簡介的形式,講述相關法律法規所蘊涵的法理及立法背景、中外司法史話。雖然欄目主要是針對婚戀、家庭、勞動等貼近百姓的話題,但為了追求故事的傳奇性,其背離了欄目貼近生活的初衷,傻女友、壞妻子、凶兒媳等負面女性形象頻頻在案例中出現,未能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現實生活中的女性形象。本研究不僅對中國女性主義研究的推動和發展具有理論意義,還對規范電視法制節目,促進媒體公正的描述女性形象具有現實意義。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將以2014年1月28日-2014年3月28日59期節目為樣本,採用內容分析法對《法律講堂》生活版案例中的女性形象進行分析和概括性描述。在分析過程中,將以案例話題、人物形象(正面、負面、中性)為指標,將每一位女性人物都進行分類和編碼,進行數據統計,從而闡明《法律講堂》生活版所選案例中的女性人物形象是否公正、客觀、全面地反映了現實中女性的生存狀態。

(三)研究理論

1.社會性別理論

在女性主義研究中,社會性別是一個被廣泛應用的核心概念。性別是指男女在生物學上的差異,而社會性別則是受社會文化因素影響形成的性別特征與差異,是在人的成長過程中逐漸形成的。 傳統的理論和思維定勢總是將人的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等同起來,一個女人出生時的生理性別是女性,就必然應該擁有女性的社會性別特征,並且他們認為所有女性所屬的特征都是低級、劣等的,而這種劣根性又是不可改變的,因此,女性必須按照角色規范扮演好自身的角色,依附和仰視男性,這是兩性間天然差異上的正常和平等的結果。

女性主義者們提出了“社會性別”理論,瓦解了這種男女兩性二元對立的生物決定論,也否定了社會將婦女的從屬地位歸結為她們的生理結構有異於男性,因而女性弱勢是天然的、合理的歧視理念。 她們認為男性天生具有的優等性別是父權制社會對女性的壓迫和統治所制造合理藉口。父權制的社會價值觀一方面讓女性保持性別特征,另一方面又對這種特征進行貶損。

2.擬態環境理論

“擬態環境”是傳播媒介根據媒介體制、傳播者的價值觀念、所處總文化的認同和需求以及市場的需要等因素,通過對象征性時間或信息進行選擇、強調、加工並重新加以結構化創造出由被關注的對象、觀念形成的虛假環境。 由於一般人並不直接了解其所生活的真實的客觀環境,而且人們也傾向於將個人所定的環境圖景當成現實環境本身來對待,同時大眾傳媒話語及技術具有很強的擬真性、包容性和對信息的壟斷性,其營造的“擬態環境”的加工、選擇和結構化活動也是在一般人看不見的地方(媒介內部)以人們難以察覺的方式進行的,所以,人們通常會身處包含著特定的觀念和價值的“擬態環境”中而毫無知覺,並將之以客觀環境本身來看待。

二、《法律講堂》生活版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一)案例話題

從上表可以看出, 《法律講堂》生活版中的案例91.6%是關於婚戀關系的,故事一般是圍繞情感糾葛和家庭矛盾展開,涉及到婚姻繼承和侵害人身、財產等方面的法律問題。女性多以妻子、女友、情人、母親、女兒、兒媳等家庭角色出場,案例中的她們為愛隱忍、為情瘋狂,或單純痴情被人傷害,或貪婪無恥騙人錢財、或忍氣吞聲受人欺辱。雖然婚戀是女性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工作、日常生活等話題也同樣不可忽略。花這麼大篇幅來講述光怪陸離的情感故事,不僅不能給受眾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法律服務,同時也會給女性打上“情感動物”、“弱智低能”、“紅顏禍水”等標簽。

(二)人物形象

1.妻子形象

在這15個以夫妻關系為主的案例中,有53.3%的妻子是婚姻問題的過錯方,她們或道德失范背叛丈夫,如2014年2月14日《 蹊蹺的龍鳳胎》、2014年2月24 日《雙胞胎的兩個爸爸》均是講述丈夫發現孩子與自己沒有親子關系,后知道妻子有外遇行為,遂要求與妻子離婚的故事。或工於心計陷害丈夫,如2014年3月21日《 親密敵人》,妻子為與情人在一起,處心積慮讓女性朋友去誘惑自己的丈夫,從而達到離婚多分財產的目的。還有26.7%的妻子對丈夫的過錯行為忍氣吞聲,如2014年2月1日《 一忍再忍的妻子》,為了維系與丈夫的婚姻,妻子對丈夫的出軌一再忍讓。情人喝醉酒后到家裡胡鬧,事后丈夫服毒自殺,醒來后向妻子提出離婚。另外20%的妻子則因為多疑而釀成悲劇,2014年3月10 號《爸媽要離婚》, 丈夫因與妻子感情不和想要離婚,妻子懷疑丈夫在外包養二奶,便與女兒一起跟蹤丈夫,后向丈夫單位舉報,因情況不屬實而被告上法庭。

通過對樣本的整理分析,不難發現,案例中的妻子大多是以負面形象出現的。

單從節目標題就能看出,無論是過錯方還是受害方,妻子都是問題婚姻的主角,而對於丈夫的問題卻鮮有提及。妻子在婚姻生活中不負責任,缺乏理性以及軟弱可欺的一面都在無形中被放大。

2.女友形象

9個以戀愛關系為主的案例中,有66.7%的女友被男友欺騙或拋棄,還有22.2%的人因為受到傷害而最終變成了施害方。在2014年3月14 日《被男友出賣》一案中,美艷的葉文為了幫助男友賀超創業而淪為大款的生子工具,假小子劉彤因為對發小賀超的愛慕而與其一起吸毒。很傻很天真的葉文被男友拋棄,很鐵很痴情的劉彤也受到了應有的制裁。主講人在節目最后總結葉文太過縱容男友,劉彤彤盲目追隨暗戀者,不知自愛。作為情感問題的受害人,她們不僅沒有得到任何同情,還成為了被批判的對象。父權制的社會價值觀一方面讓女性保持天真善良的性別特征,另一方面又對這種特征進行貶損。

3.女兒形象

在以女兒為主角的幾個案例中,女兒與父親的關系也基本上是對立的,她們要不因為不滿父親對母親的行為而對父親進行報復陷害,要不是為爭奪家產不惜與父親撕破臉皮。如,2014年3月8 日《夜半敲門人》,母親因不堪父親的家暴行為自殺,女兒為了報仇,扮成母親鬼魂向父親索要錢財。總體來看,女兒也大多是缺乏理性、喪失道德的形象。

4.兒媳形象

在以婆媳關系為主的案例中,以負面形象出現的兒媳佔了66.7%。如,在2014、年2月5 日《逼寡母相親》中,兒媳為獲得他人財產,設計讓婆婆去相親,后被婆婆識破,逼迫斷絕母子關系,該案例極度凸顯了兒媳的貪財和刻薄。

5.母親形象

在有母親出現的幾個案例中,有一半是表現母親的善良和慈愛,還有一半是表現母親的貪財和無情。如,2014年2月12日《 失蹤之后》,母親偽造女兒被害現場,借機向女兒的情人索要錢財。

6.情人形象

在丈夫出軌的案例中,情人多半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她們要不是貪財,要不是強勢。如,在2014年2月27日《 臨時“夫妻”》中,情人因不滿男性對自己的冷漠,而誣告被對方強奸。在2014年3月13 日《妻子不在家》中,女房客為了免房租,不惜名譽勾引男房東。在以上案例中,情人幾乎是沒有任何美德可言的,她們被塑造成了道德敗壞的惡魔形象。

綜上所述,《法律講堂》生活版中的女性大多是以家庭角色出現。在夫妻關系中,大部分妻子工於心計,疑心頗重,或者背叛出軌,道德存在問題。 在戀愛關系中,女友大多是因愛迷失自我,被男友欺騙或者拋棄,或是因愛生恨,走上犯罪道路。案情講述中,極力刻畫女性天真和軟弱的形象,強化其對男性的依賴。 在婆媳關系中,多是因為妻子不孝順公婆,導致家庭失和。 在婚外戀關系中,情人多是愛財或者囂張。案例中的女性大多是以弱者或惡女形象出現,由此在持續不斷的形象生產過程中維系了公眾對於女性的刻板印象,會使公眾對現實中的女性的認知產生偏差。

三、《法律講堂》生活版中女性形象失衡的原因

(一)父權制思想的滲透

傳統的性別觀念認為,男性屬於公共領域,女性屬於私人領域,男性適合於地位較高的工作角色,而女性隻適合於家庭與較低地位的工作角色,這是由兩性的生物特性決定的。 這種傳統觀念將女性限制在妻子、母親、女兒等傳統的性別角色的位置,認為女性的主要職責是操持家務,照顧老人和帶孩子。在父權制思想的影響下,媒介中的女性大多是被看和被邊緣化的對象,她們大多是沒有思想的感情動物或者是沒有良知的惡女。

《法律講堂》生活版案例中的女性幾乎全部是以家庭角色出現的,這與父權制男尊女卑、男主女從、男強女弱、男主外女主內的思想不謀而合,這樣意識形態的滲透,使得女性在電視法制欄目中的形象變得扭曲。在講述女性受害者的故事時,常常把悲劇原因歸咎於女性自身的懦弱和無知上,對施害一方沒有半點微詞,對社會環境也沒有深度挖掘,仿佛受害的女性都是自作自受。在描寫女性施害人的時候,只是停留在刻畫她們貪婪、無情和狠毒形象的層面上,沒有進一步剖析促使她們走向罪惡的原因,仿佛那些施害的女性天生就是惡魔。

(二)收視率壓力的影響

為推動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滿足公眾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從央視多個頻道到省地市台,都開辦了電視法制節目。在同行競爭壓力下,很多欄目為了吸引受眾,節目內容難免流於世俗。《法律講堂》的節目定位是貼近百姓、貼近生活,且考慮到與《新聞聯播》同時段播出,女性觀眾較多,所以婚戀成為了其主要話題。與此同時,由於其可視性比較差,所以隻能通過故事的傳奇性來留住觀眾。

雖然欄目最終贏得了不錯的收視率,但卻與其最初的節目定位有所偏離。一檔法律知識類欄目在收視率的壓力下最終變成了一檔情感問題類欄目。

四、《法律講堂》生活版中女性形象的平衡途徑

(一)豐富案例話題類型

隨著社會的日漸法治化,受眾對法律知識的渴求越來強烈,但作為央視的法律知識類欄目卻不能給受眾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務。現有的案例大多是圍繞婚戀展開的,沒有注意關注女性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在現實生活中,不少女性在求職和工作過程中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性別歧視,因為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而隻能忍氣吞聲。還有一些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比如買房、租房等。為了提高節目質量,平衡女性形象,有必要豐富案例話題類型。

(二)提高人文關懷意識

電視法制欄目在給受眾提供法律知識的同時,也要注意節目的人文關懷。不能為了追求節目效果,而一味地將女性的負面形象夸大,以至於缺乏對女性最基本的理解和尊重。雖然案例中的女性多半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陷,但是任何問題都不可能是一個人造成的。當節目把故事中的問題或沖突都歸咎於其中的一方,而忽略問題背后的社會、政治或經濟原因時,必然性就會被偶然性所遮蓋,而削弱其普遍意義。 優秀的電視節目要以“尊重”作為起點去認識每一個人,並且讓每一個人的行為被其他人理解,建立人與人之間的溝通。

五、結語

《法律講堂》生活版在父權制思想的滲透下和收視率壓力的影響下,過分追求故事的傳奇性,未能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女性形象。為提高節目品質、平衡女性形象,應該注意豐富案例話題類型、提高人文關懷意識。(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理論專業法制新聞方向)

參考文獻

1.西蒙娜·德·波伏娃著,陶鐵柱譯:《第二性》,中國書籍出版社,1995年版。

2.王政、杜芳琴主編:《社會性別研究選譯》,三聯書店, 1998年版。

3.劉霓:《西方女性學起源、內涵與發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

4.卜衛:《媒介與性別》,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朱克斯著,趙星譯:《傳媒與犯罪》,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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