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隨著媒介技術的進步,各種新媒體形態層出不窮,它不僅帶來了媒介的革命,也深刻地變革了整個人類社會,而這種變化與影響又具體體現在人類生存於其中的社會空間。本文在新媒體語境下,運用社會學理論工具,反思新媒體給社會空間本身所帶來的一系列挑戰,以期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與警惕,從而更好地在新媒體參與構建的社會空間裡求得生存與發展。
【關鍵詞】媒介技術 新媒體 社會空間 影響
尼葛洛龐帝在其著作《數字化生存》中開篇就曾預言,如今計算與技術不在隻和計算機有關,它可以決定我們的生存。同樣,作為數字技術的一種具體代表,新媒體已經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了全方位的影響,海量的信息、方便的檢索、互動交流的無時不刻……我們已深切地感受到了媒介技術給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福利,它們也在不斷地提醒著我們,新媒體已經融入了我們的生活、擴展了我們的生活空間並進而改變我們的生存方式。時下,人類越來越多地依賴和受制於各種新媒體,我們在享受其帶來的便利同時,也應該對新媒體有足夠的理性思考與認識,否則這些新的媒介形態就會在我們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對人類社會產生不良影響。基於此,本文以新媒體環境下人類生存於其中的社會空間為研究對象,從各種影響得以發揮作用的基本場所出發,反思目前新媒體已經對人類社會所產生的一系列不良影響。希望通過這種探討,能促使人們用一種更加成熟與批判的視角來認識新媒體語境下的社會空間,進而更好地在其中生存與發展。
一、什麼是新媒體
什麼是新媒體,我們首先需要對其下一個定義。實踐是檢驗認識正確與否的唯一標准。自各種新型媒介形態誕生之日起,人類就從未停止過對其定義的腳步。無論是來自業界的實干家還是研究理論的學者都對新媒體的定義進行過種種有益的探討。與此同時,隨著時間的流逝,各種新媒體形態也在不斷涌現,從早期的EVR(電子錄像)產品到時下大熱的微博、微信等“微事物”都是新媒體家族的成員。伴隨著這種發展,人類對新媒體的定義也在不斷修正,也正是在這種不斷的實踐與修正過程中,我們對新媒體的認識逐漸由感性上升為理性,從而一步步接近、了解新媒體並利用其更好地為我們的生產與生活服務。
新媒體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67 年。當時,在一份關於開發EVR(電子錄像)產品的商品計劃書中,美國哥倫比亞廣播電視網技術研究所所長P· Goldmark第一次提出了“新媒體”這個詞組。隨即,兩年后,美國傳播政策總統特別委員會主席E·Rostow在給總統提交的報告中就多處使用了“新媒體”一詞。從此“新媒體”這個詞組開始嶄露於美國社會,並且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傳播到了全世界。
但是截至到目前為止,無論是業界還是學界,對新媒體的定義均沒有得出統一的認識,研究者們觀點各不相同。作為一本主要反映電腦技術對人類未來社會生活影響的雜志,美國《連線》雜志將“新媒體”定義為:“所有人對所有人的傳播。”而美國學者Vin Crosbie則認為:“新媒體是一種能夠同時為多數人提供服務的媒體,並且這種服務內容是一種基於服務對象的個體特點而展開的個性化服務。通過新媒體,傳播主體與傳播對象成了平等的對話者,而無限的對話者之間可同時進行個性化的交流。” 那麼在我國,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是由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熊澄宇教授提出的。他認為:“新媒體是在計算機信息處理技術和互聯網基礎之上,發揮傳播功能的媒介總和。”而郭慶光教授也認為,“我們所談論的新媒介主要指伴隨衛星通信、數字化、多媒體和計算機網絡等技術的發展而出現的新型傳播媒介,包括跨國衛星廣播電視、多頻道有線電視、文字、音像的電子出版以及作為信息高速公路之雛形的互聯網絡等。
不過,無論研究者們在為“新媒體”下定義時基於何種角度,也無論這種分歧有多大,關於“新媒體”的一些基本特點還是得到了大家比較一致的看法。那麼根據這些共通的意義空間,筆者認為,新媒體可以定義為一種相比之前的媒體而言,在傳播內容與方式上產生了新變化的媒體。這種新變化以互聯網技術為基礎,通過多種傳播手段,創造出了一系列以互動為主要特色的全新的媒體形態,如電子商務、微博、微信、微電影、即時通訊、電子郵件等。
二、新媒體的特點
比較是認識事物的一種方法。新媒體之“新”是一個相對於舊有媒體而言的相對性概念。我們通過與舊有媒體所進行的一系列比較,得出新媒體的以下特點:
(一)傳受主體的交互性
在各種類型的新媒體出現以前,在整個大的傳播環境中,媒體無疑是佔據主導力量的。信息的傳播主要是依靠媒體向受眾進行單向傳播,受眾極少獲得反饋的機會也根本不可能決定媒體的報道內容。所以,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媒體的議程設置一直決定著受眾選擇並按照媒體規定的方式來理解信息,受眾一直處於被動地位。而基於互聯網技術的新媒體產生之后,以傳統媒體為主導的舊有的傳播方式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種以互動為主要特色的傳播方式。這種新型傳播方式,顛覆了過去媒體與受眾之間鮮明的界限,人人都是傳播者,人人都是自媒體。來自主流媒體的議程不再能夠單獨決定受眾的議程與他們理解新聞的方式,反而是來自民間的議程與輿論很可能會倒逼主流媒體。信息的傳播者與接受者獲得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相對平等的地位。在這種新的傳播環境下,信息的傳受主體處於一種動態的交互過程中,正如學者馬克•利維所說:“一旦進入網絡空間,個人和組織都能夠憑借電腦化的大規模信息交流系統建立多向的相互聯系,這時候,同一個人或組織既可以是新聞和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成為新聞和信息的傳送者。”
(二)傳播內容的海量性與易檢性
新媒體時代,是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沒有時空限制的新媒體實現了海量信息的存儲和傳播。今天,隻要你願意,就可以在各種新媒體數字平台上獲得大量信息,而不必擔心信息的缺乏。無論你瀏覽哪個網站,這背后的相關鏈接都非常豐富。新媒體給予你的是一個信息的海洋,其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通信網絡允許無限與海量信息的延伸,而這種無限性則是有限的傳統媒體所無法給予的。與此同時,信息的海量並沒有帶來檢索的不便。相比較紙質媒體檢閱的不便與傳統電子媒體的轉瞬即逝性,新媒體可以即時儲存,隨時檢閱,你隻要在搜索框裡輸入關鍵詞,就可以瞬間找到大量的相關信息。新媒體的這種易檢索性不得不稱之為人類媒介技術史上的一次巨大飛躍。
(三)傳播范圍的廣泛性
曾幾何時,有誰想過,麥克盧漢所言的“地球村”能夠真正得以成為現實?時下,在新媒體不斷涌現的傳播環境下,這種預言成為現實生活的寫照。過去,就拿我們國家來說,在傳統媒體的形勢下,媒體的信息傳播范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暫且不論對各類媒體的地域性管理限制,就是在同一個地域范圍內,由於受眾選擇媒體的不同,信息的接收情況也往往大相徑庭。而誕生於互動網絡平台的新媒體則成功地打破了這一地域局限,使得信息的傳播不再面對的是那麼一小部分人,不再是一個地區的人,而是面向了全世界。各大重要信息在全球范圍內共享,人類真正走入了“地球村”當中。也正是這種信息交流的全球性,使得我們知道了在遙遠的非洲還有那麼多飢餓的兒童,從而給予他們一定的幫助﹔也正是這種世界信息的共享性,讓我們在汶川地震后獲得來自全世界的支持與援助。
(四)傳播方式的多樣性
過去,在傳統媒體為主導的傳播環境下,就信息的傳播者而言,往往是專業的媒體從業人員。他們供職於各自所在的媒體,因此一條新聞從採集到面向公眾大多需要經歷繁瑣的環節,這也極大的影響了新聞的時效性。而在新媒體傳播環境下,這種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於新媒體即時交互性與方便操作等特點,使得人人都成為潛在的信息發布源。近年來,在越來越的突發事件中,最先向世界報道信息的正是這些非專業媒體從業者,是普通的公眾,自媒體時代真正到來,這也極大的擴展了新聞信息的來源。與此同時,就每條新聞具體的傳播方式而言,也越來越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互聯網和手機等新媒體的普及與應用,深刻的影響著傳播內容的改變。傳統的單一的媒介傳播方式,向著更加融合的方式轉變,更多的採用文字、圖片、聲音、圖像等相結合的方式,從單純的一元化向多元化轉變,從而使我們獲得一種全方位、立體化的信息體驗。
三、了解社會空間
從哲學上講,所謂空間,隻不過是人們根據自然事物所呈現出的形態特征而建立起來的一個概念,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周圍的生存環境。楊伯漵老師認為,人從屬於社會性動物,而作為社會性動物勢必會受到社會結構的制約。這些制約具體發生作用的場所就是社會空間。
具體來講,社會空間包括公共空間、私人空間與個人空間。其中公共空間指對社會所有人開放的空間,也就是說沒有任何限制的空間,是一個不限於經濟或社會條件,任何人都有權進入的地方。但實際情況下,公共空間並非絕對沒有限制,當有管理者介入以后,其制定的一些措施會使公共空間的公共意義下降,諸如噪音管制,開放時間,張貼標語,言論內容等都是一些公共空間管理者控制的對象。與之相對的一個概念就是私人空間,即有所限制的空間,這種空間既可以為社會所有,也可以被一個群體,一個公司、機關所有。如今社會空間中最典型的私人空間就表現為家庭。最后的一個概念是個人空間,無論是公共空間還是私人空間,最后都會回歸到個人空間裡來。一個人在個人空間裡展示的是社會對自己的影響以及個人的品性、特質。高層次的思索和創造力往往誕生於個人空間之中。
四、新媒體對社會空間的挑戰
伴隨著媒介的進化,各種形態的新媒體對我們的社會生活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並體現於我們生存於其中的社會空間。新媒體技術正在打破傳統生活中關於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的邊界設置,特別是在有互聯網參與構建的全新空間場景中,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已經開始倒轉、混同,甚至相互侵入,而個人空間也表現出公開性與網絡化等特點,由此給人類社會帶來了一系列新的問題與困境。20世紀末以來,基於互聯網平台的智能手機作為新媒體的代表在全世界范圍內迅速普及,目前已全面滲透於人們的生活之中,並逐漸改變了人類朝夕生活於其間的社會空間。據此本文就主要以手機為例,具體論述新媒體給社會空間所帶來的一些挑戰與不良影響,以期引起大家的思考,從而得出關於新媒體的理性的認識。
(一)新媒體挑戰公共空間
公共空間區別於私人空間的最大特點即其公共性。如今由於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過度依賴與沉溺於以手機為代表的新媒體世界,這極大的影響了公共空間的公共性並與之帶來了一系列問題。例如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已經是人們目前相當普遍的行為,但是由於手機傳播本身所具備的私密性與個人性,這種行為會導致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之間的邊界變得模糊,使公共空間私人化並進而影響其公共性。在手機誕生之前,人們遵循一定的“公共禮儀”來處理在公共場合進行私人交流的問題。 然而,在一個“不間斷的聯絡”的年代,這些“公共禮儀似乎一夜之間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公共場所的手機使用者通常會沉浸在私人交談之中,無視或忽略周圍的社會環境,給他人帶來一定不良影響。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餐館使用手機的情況,在我們國家人們在餐館裡大聲地交談、打手機是十分司空見慣的現象,並且因為長久以來一直都這樣做,也對這種行為表現出了約定俗成的理解與包容。結果就是一般情況下所有人在餐館就餐時都不得不提高音量講話來應對嘈雜的環境,這也是手機影響公共空間的公共性的一種具體表現。
除此之外,憑借新媒體技術搭載起來的互聯網平台本身也受到了一些影響。在網絡上存在的一些公共論壇與空間,讓人們曾經一度歡呼公共領域時代的真正到來,似乎所有人在這裡都可以理性的、自由的提供信息與表達意見。然而現實的情況是,拋開后台管理者的各種言論限制不說,正是由於手機等新媒體接入網絡世界的便利性與匿名性,極大地方便了各種人身攻擊、惡意言論與虛假信息的流傳,人類信息自由、真實與公正的美夢極有可能在這裡演變為全世界信息傳播的夢魘。
(二)新媒體挑戰私人空間
吉登斯認為,現代傳播技術的發展改變了人們的時空觀念,這其中一個最根本的變化就是時空分離。在前現代社會,空間、時間和地點基本上保持一致,社會生活的空間維度都受到“在場”的控制,即地域性活動的支配。而隨著時空虛化,通過與“缺席”的他者的聯系,時間、空間日益從地點中被分離了出來,其直接后果之一就表現為抽離化機制。所謂“抽離化”,就是“挖出來”,指人們超越時空限制而建立了遠距離的社會關系。 如今,以手機為代表的新媒體憑借其移動性和可攜帶性,為人們超越時空限制,保持“不間斷的聯絡”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手機普及之前,時間的分配大體上是以場所而定義的。當手機將交際從場所中抽離出來之后,社會活動和地點之間的聯系消解了,萬事似乎“每時每刻都在各處發生”。 然而,也正是這種交流的隨時隨地,在給予我們隨意與便利的同時,也給私人空間的發展帶來了一些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最典型的私人空間表現為基於夫妻關系而建立起來的家庭。而目前由於手機等新媒體的過度介入促使以家庭為代表的私人空間出現了以單個手機使用者為中心的個人化傾向。弗提娜蒂認為,手機不但從公共維度上使人們能夠“獲取人際關系的親密感,”同時,從個人、家庭的層面而言,手機也為“發展新的私秘交際空間開創了可能性”。 而這種可能性的直接后果就表現為對家庭關系穩定性的破壞,表現為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婚外情。雖然我們知道,婚外戀這種社會現象早在手機出現以前即已存在,但至少我們可以肯定:手機強大的“個人間”溝通功能使得婚外戀的發生和維系變得更為簡便。家庭的四壁再也不能有效地將家庭空間和社會空間隔離開來。以手機為主要工具的私人空間個人化過程改變了婚姻家庭的生態環境,即使是夫妻之間每時每刻的共同在場也不能確保相互之間的忠誠。
以上的家庭問題主要是當下私人空間個人化所帶來的不良后果,而目前隨著互聯網全面滲透進入人們的生活,私人空間在某種程度上也表現出了過度公共化的傾向。
基於互聯網平台的手機等新媒體的使用,正在打破我們傳統生活中對於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的設置。在互聯網這樣一個全新的空間場景中,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已經開始倒轉、混同,甚至相互侵入,不僅有公共空間私人化與私人空間個人化,也有私人空間公共化,即一個人的后台生活場景,也可能成為前台表演的一部分。
(三)新媒體挑戰個人空間
無論是公共空間還是私人空間,最終都會回歸到個人空間。也正是這一個個單獨的個人空間組成了私人空間、公共空間,建構完成了社會空間。我們可以將個人空間理解為個人的行為方式以及才能、品性的發展。目前伴隨著個體對手機等新媒體的過度依賴與使用,許多人出現了媒介依存症等問題並在不知不覺中影響了個人性格的健康發展。
例如面對現代社會中的人際交往,媒介技術的進步使得我們可以跨越物理范圍,擺脫時空限制,建立遠距離的社會聯系。人們之間的交流允許身體的不共同在場,時間的不同時進行。表面上看,這給予了我們極大的便利,有利於我們彼此之間聯絡感情,增進人類的親密性,消解孤獨。實際上,諸如打電話、發短信等非面對面的虛擬交流方式並不能完全替代現實世界的面對面交流與因此帶來的積極意義。過去人們所經歷的面對面的傳統交流方式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其結果與發展方向不可預測,每個人在實際的交流情境中都是真性情的展露,並因此需要對個人行為負責與承擔相應的后果,進而據此修正個人行為,使得人格獲得一次發展完善的機會。而現在的情況是,由於手機等新媒體的介入,人類之間的交流不再需要面對面,於是交流就變得可以操控和預測,每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理想中的樣子與彼此建立聯系,可以隨時修改完善,並盡量避免問題。這種虛擬交流的直接惡果之一就是人類越來越多的失去通過交流產生問題進而能夠自我反省的機會,我們所進行的僅僅只是一種淺層的、虛擬的交流,面對面交流所創造的人格完善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會顯現。久而久之,我們將逐步喪失自我意識,缺乏自我思考的能力,看似親密無間的彼此之間將產生越來越多的問題。
就在我們越來越依賴手機等新媒體進行虛擬交流的同時,我們發現自己已完全進入了一個由媒介技術建構的世界。互聯網對我們生活的影響無處不在,我們習慣了從各種新媒體與網絡上獲取信息而不再是汲取於實際的生活場景與經驗。但是在數字生活空間中信息是以海量的、難辨真假的形式存在,這讓我們在獲取自身需要的信息時將感到徹底的迷茫與無助,沒有人會告訴你該怎麼做,每個人都將產生嚴重的自我認同危機。吉登斯認為,數字時代的現代社會存在著一種被迫的制度反思性。在數字空間中,各種信息持續不斷地流入我們的生活並成為我們實際生活的一部分。傳統和風俗越來越被消解,每時每刻各種蜂擁而至的信息成為決定我們身份和我們該做什麼事情的基礎。每個人都可以獲得大量的相關信息,並迫使我們不斷根據新的信息調整自己的生活,隨時隨地進行反思。 這種海量性與不確定性,讓每個人都產生了焦慮,我們的位置感及對意義、歸屬和價值判斷的確定性越來越脆弱,越來越缺乏社會和文化歸屬感,我們將越來越難以把握自身所處的關系和環境,陷入難以進行自我認同的困境中去。
如今面對新媒體對社會空間的全面侵入,我們必須對其保持理性的思考與認識,在這裡發現並總結它帶給社會空間的各種弊病決不是故意危言聳聽或堅守技術決定論的悲觀論斷,隻希望通過這種探討,能促使人們用一種更加成熟與批判的視角來認識新媒體語境下的社會空間,進而更好地在其中求得生存與發展。(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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