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
人民網>>傳媒>>正文

七歲女兒用媽媽手機網購玩具 小學生買2000元手機

2015年10月14日07:50  來源:上游新聞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7歲女兒網購

“這肯定是騙局,快遞員上門強制消費,請你們來看看。”11日,巴南區的王女士報警說,快遞員送來價值40元的毛絨玩具,稱貨到付款,王女士拒收,因為自己並未網購此物。巴南區警方趕到現場調查發現,結果是……

快遞員送來毛絨玩具

11日下午4時許,巴南區龍洲灣一小區的王女士正在家中做家務,突然門鈴響起,她以為是讀小學二年級的女兒回來了。

“你好,這是你訂購的玩具,請簽收!”打開門,站著一名男快遞員。他遞上一款毛絨玩具和簽收單,上面寫著貨到付款,玩具價值40元。

王女士傻眼了,自己並沒有網購這樣的玩具,更不會選擇貨到付款的方式。

報警懷疑是新型騙局

這也難倒了快遞員喬某,他取出快遞單,當著王女士的面核對信息,結果信息吻合。如果她不簽收,喬某不但收不到貨款,連運費都沒得。“你自己購買的東西,如果不是質量問題,是不能退換的。”喬某解釋。

王女士堅持說自己未買,她認為,毛絨玩具可能是以次充好,或者有人盜取賬號惡意購買,這可能是一種新型騙局。見快遞員不走,她撥打了110報警。

7歲女兒回家語出驚人

巴南區龍洲灣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發現快遞公司是正規的,快遞員身份也真實,單據也沒問題。正當民警納悶時,門開了。

王女士的7歲女兒小倩放學回家了,一眼就看見快遞,一臉喜悅:“媽媽,胡巴公仔終於到了。”

小倩說,這是她網購的玩具。原來,小倩觀看了電影《捉妖記》,喜歡裡面的小妖王胡巴,聽說可以在網上訂購。

前一天晚上,小倩悄悄拿來媽媽的手機,在網上選了胡巴公仔毛絨玩具。由於王女士手機上的網購賬號自動登錄,不需再次輸入密碼或驗証碼,登錄網站后小倩就按照提示完成訂購。

由於不知道網絡支付密碼,聰明的小倩選擇貨到付款,害怕被媽媽批評,小倩未將此事說出來。

得知情況,王女士表示了歉意,並支付了40元的網購費用。(記者 黃河 採寫)

國內案例》》

小學生網購2000元手機

2013年春節期間,廣西南寧小學五年級女學生貝貝,做了一件讓爸爸媽媽瞪大眼睛的事:用自己的壓歲錢,網購了一部價值2000多元的手機。

原來,貝貝的媽媽經常網購,耳濡目染之下貝貝也學會了。為了不讓家長提前知曉,11歲的貝貝選擇了貨到付款方式。貝貝說,她在購買之前,還去手機賣場看過,她看中的那款手機要3000元。她感覺太貴了,於是就在網上購買了。媽媽原本想退掉手機,但快遞人員表示,手機沒有質量問題,不能退貨。奈何“木已成舟”,手機隻好給貝貝用了。

廣州曾有調查顯示,近五成小學生開通了微博微信,三成孩子習慣網購。(據南國早報、中國青年報)

律師說法》》

小孩網購是否有效

重慶晚報律師新聞團成員軒正律師事務所周永強律師認為,買賣合同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王女士的女兒隻有7歲,屬於完全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本身不具有締約能力,訂立合同后王女士作為監護人沒有追認該合同為有效,此合同也不屬於完全沒有行為能力的人純獲利益的合同,合同未得到監護人的追認本應無效。

如果小倩是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隻能進行與她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如果是小額消費,應當視為合同有效,如果是大宗消費例如購房、買車,依然屬於無效合同。

不過,王女士作為監護人存在監護失職,導致商家產生的運費等費用,監護人應該承擔。

專家建議》》

訓練孩子自我控制

注冊咨詢師、亞洲心理及教育輔導人員協會會員梁天明博士表示,因為孩子年齡小,對任何新鮮事物都感到好奇。網購也是理財能力之一,7~12歲正好是最佳的理財學習時間。“堵不如疏,注意訓練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例如提前設定每月的購買額度,或者建議孩子把物品在購物車裡放一放,冷靜幾天后,再考慮是否購買。”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