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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聲音"冠軍張磊遭"侵權"指控 唱火之功抵侵權之過?

2015年10月21日09:56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唱火之功抵侵權之過?

  ▲馬頔

  張磊

  “就算你把我的歌唱火了,也不代表可以隨意侵權,這根本是兩回事。比方你的孩子被拐走了,就算那家人把孩子養得再好,也不能說他就合法合理了。”

    稱《中國好聲音》新科冠軍張磊未經授權商演中唱《南山南》

  還處於《中國好聲音》冠軍榮光之中的張磊近日突遭“侵權”指控,他在比賽時曾翻唱過並由此廣受關注的成名曲《南山南》作者及原唱者馬頔前天發布微博,稱張磊在比賽之后仍於商業演出中演唱《南山南》屬於侵權行為。雖然馬頔的發言比較客觀冷靜,后來還特意追發了一條微博,請自己的粉絲保持克制,但仍然沒能制止住粉絲們的護主情切。除了在馬頔的微博后發表評論以示支持,還有不少粉絲跑到張磊的微博上叫戰,一方說侵權可恥,一方說我們不唱你的歌你還火不了呢。

  在參加《中國好聲音》的過程中,張磊一直以擅唱民謠著稱,尤其是盲選時演唱的《南山南》受到眾人稱道,也因此人氣猛增。之后在“好聲音”的“巔峰之夜”中,張磊又再度演繹了這首歌。馬頔在他發表的長微博《咱們來聊聊唄》裡言明,他所指的並不是這兩次演唱。因為第一次演唱雖然未得到授權,但馬頔有在錄制現場的朋友証實,張磊演唱時提到過原唱,算不上惡意侵權,也體現出對原唱者的尊重,所以他選擇了諒解﹔而第二次演唱時,雙方公司之間則已達成了授權協議。“但節目收官后,以我知情為准,至少兩次或以上,在不同場合以《南山南》為主要賣點進行商演及宣傳,沒打任何招呼,沒有任何授權協議”,這才是讓馬頔覺得不太能接受的地方。

  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下午聯系到張磊所屬公司夢想強音的宣傳負責人許婷,她証實公司之間簽訂的協議確實指明授權隻限於比賽期間,而其后張磊在央視某節目及合肥某音樂節上的翻唱,按照慣例應該由演出主辦方來負責協調版權事宜,夢想強音方面並不知道主辦方沒有和馬頔所屬的摩登天空唱片公司達成協議,也是看到馬頔的微博聲明后才知道已構成侵權。“前晚我們的法務部就緊急和摩登天空方面接觸,爭取得到授權,讓張磊今后在其他演出場合可以繼續演唱《南山南》。畢竟這樣的好歌應該得到廣泛傳播,而且也很適合張磊的風格。”許婷說目前雙方公司還在協商階段,不久后應該就會有結果,而在得到授權之前,張磊絕不會再演唱這首歌。至於馬頔接下來會不會訴諸法律,摩登天空方面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現在暫不回應。

  前天發表微博之后,馬頔至昨天截稿時為止沒有再提起這件事,張磊也一直沒有發聲。不過兩家公司及歌手的低調擋不住粉絲們的火爆互撕,就像之前“快男”左立翻唱宋冬野的《董小姐》一樣,雙方各據一詞,都覺得自己有理。張磊的粉絲們認為馬頔太多事太矯情:“一些音樂人啊,寫的歌不被人唱也惱火,被人唱了又說人家侵權”﹔“如果張磊沒火的話,馬頔還會告嗎?說到底馬頔還得感謝人家張磊支持呢”﹔“張磊沒唱之前,這歌默默無聞,現在唱紅了,原唱演出費也水漲船高,卻反過來告人家。要告也先去告“好聲音”、告浙江衛視啊”。馬頔的粉絲則回擊稱:“民謠大旗前后那麼多人在盯著,還真輪不到一個連原創作品都沒有的選秀歌手來扛”﹔“選秀節目唱毀了民謠,張磊毀了民謠!這樣爛大街對於民謠來說真不是一件好事兒”。

  對此,參與過多個選秀節目評委工作的著名樂評人盧世偉表示,粉絲們本來就主觀性太強而欠缺理智,所以他們的意見倒不用太當回事,但是這件事也給選秀節目制作單位提了個醒。“其實張磊是有他自己的原創歌曲的,但是這類節目追求的是好看和收視率,所以肯定更希望選手們唱一些大家耳熟能詳的經典老歌,而不鼓勵他們演唱原創作品,這也是這種版權糾紛時常出現的深層原因之一。”另外盧世偉還提到,這也體現出當下國人的版權意識依然比較落后。“就算你把我的歌唱火了,也不代表可以隨意侵權,這根本是兩回事。比方你的孩子被拐走了,就算那家人把孩子養得再好,也不能說他就合法合理了。再說馬頔、宋冬野這些獨立音樂人都是很有個性的,他們確實不太看重這種名氣,反而會覺得民謠音樂保持小眾才更純粹呢。”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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