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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的歌手》回應抄襲韓國質疑:節目系本土原創

2015年11月05日07:49  來源:新聞晨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隱藏的歌手》回應質疑: 節目系本土原創

無圖說

由上海娛樂頻道、深圳都市頻道、北京文藝頻道、廣州綜合頻道,聯合愛奇藝共同制作播出的音樂模唱類節目《隱藏的歌手》,自10月18開播以來,在全國13個地面頻道收獲了不錯的收視與口碑,愛奇藝網絡點擊量超過了1000萬,並在網上引發了“全民猜歌手”的熱議。

然而近日,有媒體指稱,《隱藏的歌手》涉嫌“抄襲”韓國一檔名為《Hidden Singer》的綜藝節目。就此,記者分別採訪了《隱藏的歌手》 節目組宣傳負責人及法律界專業人士,雙方均表示,“無論從節目的內核、模式、流程還是在注冊商標層面,都是貨真價實的原創,不存在抄襲。”

節目組:節目版權歸四台所有

針對日前媒體報道的涉嫌抄襲一事,負責該節目宣傳的上海新娛樂頻道宣傳組負責人陳曉曉強調,《隱藏的歌手》系自主原創節目,在節目核心內容和制作理念上,與《HiddenSinger》有著本質區別。

陳曉曉表示:“《隱藏的歌手》由上海娛樂頻道、深圳都市頻道、北京文藝頻道、廣州綜合頻道四個頻道聯合制作、聯合播出、聯合招商。節目的版權為頻道所屬四台廣告部共有。”同時,陳曉曉強調,節目由上海廣播電視台的節目制作團隊,幻維數碼承制。周日晚在北上廣深等13家電視台首播后,隔周周五深夜在東方衛視精編重播,並非網上所言由東方衛視制作。

陳曉曉告訴記者,在節目內核上,“《隱藏的歌手》是一檔全新的‘星素’結合的都市情感音樂綜藝節目,牢牢聚焦都市人群的情感訴求,強調的是素人視角和明星產生的共鳴,注重呈現素人遇到偶像給自己帶來的提升”﹔在節目結構上,“總計11期,並且最后一場不是PK類的總決賽,而是素人和明星共同參與的經典歌謠大聯歡”﹔此外,在節目設計和包裝層面,“節目的包裝及Logo 都是原創制作,舞美設計、色調和裝置方面都與韓國《HiddenSinger》完全不同”﹔在注冊商標層面,“隱藏歌手”已申請商標注冊,“節目沒有對《HiddenSinger》節目構成任何任何惡意的版權侵犯”。

專家:版權“抄襲”難界定

從法律層面,《隱藏的歌手》是否存在侵權嫌疑?上海華誠律師事務所朱晶晶律師表示,僅從韓國JTBC電視台提供的截圖來看,並不能認定《隱藏的歌手》在著作權上構成侵權。

朱晶晶稱,綜藝節目本身是許多“作品”的集合,指稱著作權侵權不能一概而論,“如果節目台本、商標、拍攝等出現完全雷同,那麼可以說存在侵權嫌疑。但是,綜藝節目模式是綜藝節目創意、流程、規則、技術規定、主持風格等多種元素的綜合體。節目模式屬於思想范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新模式:“真假難辨”引懷舊潮

據了解,《隱藏的歌手》在國內是一檔全新的歌唱類綜藝模式,原唱明星和5位“模唱素人”一同置身於門后歌唱,觀眾隻能憑相似度極高的聲音來分辨孰真孰假,隻聽聲音看不見臉,意味著明星也有可能會被素人淘汰。這樣的設置增加了節目的懸念感和吸引力。

節目已播出了三期,包括費玉清、張信哲、李玟等大牌歌手參與節目,收視率一路飄紅,觀眾、網友反響良好,並引發了全民懷舊潮。節目組表示,后續錄制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中,包括張韶涵、周蕙、品冠、趙傳等歌手將參加錄制。(記者 殷 茵)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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