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明年起網絡音樂需先審核后上線
近日,文化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網絡音樂內容正式實行企業自主審核、承擔主體責任,文化行政部門進行事中事后監管的管理制度。
通知表明,網絡音樂經營單位要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社會效益優先,切實履行內容審核主體責任。另外,要建立網絡音樂自審工作流程和責任制度,嚴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內容審核標准和規范,對擬提供的網絡音樂產品進行內容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上線經營。自審制度和產品自審信息要向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通知還強調,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指導、監督網絡音樂經營單位開展自審工作,包括指導企業培訓自審人員,建立網絡音樂市場巡查、隨機抽查制度。同時,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單位,建立健全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等網絡音樂市場信用管理制度,對網絡音樂市場實行信用管理。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網絡音樂經營單位自2016年4月1日起報送網絡音樂自審相關信息。(實習記者 韓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