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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蝦”能翻多大浪頭?

朱德泉

2015年11月13日13:43  來源:青年記者  手機看新聞

剛過去的黃金周,“兩微”被“一隻蝦”刷屏了。輿情由此而傳導發酵,“天價蝦”議題隨之“攻陷”網站和報紙,“一隻蝦”攪動起滔天巨浪,這是移動互聯網時代最真切的蝴蝶效應。

這不由讓人想起2010年12月,一名突尼斯小販的自焚致死,最終點燃了整個阿拉伯世界“顏色革命”的慘痛教訓。雖然兩者的性質、產生背景及介入外力有根本不同,但研究“這隻蝦”的實體處置得失及輿情傳導機制的內在邏輯,很有現實意義。

“天價蝦”事件的傳播,是社交媒體主導的一次全民傳播的案例,在官微選推、大V接力、網民轉發、平媒追蹤、彌漫傳播中快速實現話題化傳播、標簽化記憶和娛樂化傳導。

10月4日晚,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島善德燒烤店遭遇38元一隻的“天價蝦”,當晚9點56分,這名事主的女兒用一個新賬號發了第一條微博,不足60字,乞求“萬能的微博轉起來”。5日上午9點45分,@青島交通廣播FM987率先轉發,引起部分官微、大V轉發,形成“葡萄藤式傳播”的幾個主干,游客家鄉的報紙跟進追蹤又源源不斷還原事件,產生新的內容傳播。隨著主干、支干、次干的復式傳導,微信朋友圈與微博內容的各自擴散、相互傳導,迅速發酵成一起手機用戶到達率超強的公眾事件。這其中快速形成的議題話題化設置、圖片及“天價蝦”短語的標簽化記憶,不斷刺激公眾觀感、段子手內容的再創作,形成娛樂化的蒙面狂歡、病毒式營銷,並對“好客山東”、青島城市品牌形象進行負面化的延伸解讀。

應對社交媒體的滔天巨浪,需要輿情會商協調機制和實體快速處置機制雙管齊下、交互運行,准確地進行議題設置,防止傳播偏向引發的次生輿情災害。移動互聯網時代,輿情管控的最主要能力是議題設置能力。而現實的情況是,管網的管不了實體部門,實體部門往往不太懂網。責任主體單一還好辦,職能一交叉就會出現公共盲區,誰也不主動攬過,非得最高層出手才能解開這團亂麻。

反思“天價蝦”事件處置過程,糾紛當晚派出所調解,由於這不屬於公安執法范圍,公安也隻能調解,並且把餐費從1500多元調解到800元。但是,面對網絡質疑,公安應對及一些賬號隻為化解公安輿情而講了不少過頭話,這些過頭話引發一些次生輿情災害。畢竟,與這家店同類的糾紛屢屢出現,公安一味消極處置、被動應付而沒有主動向政府職能部門形成輿情預警。

這件事情被定性為價格欺詐,最關鍵的職能部門青島市北區物價局第一時間不作為,事后不發聲,使輿論把對“天價蝦”的質疑轉向對公權力的質疑,使整個城市為一個部門的不作為“背書”。

在“天價蝦”事件前后,青島還有一起“天價蟹”事件在網上發酵。管理部門市北區特色街管委會在10月7日通過官微@青島特色街進行了初步回應,稱調取了酒店監控錄像和顧客消費菜單。經初步調查,該酒店菜品明碼標價,凡需稱重物品均當顧客面進行了現場稱重,下一步將進一步調查。雖然這次回應比較及時,也晒出了店家進貨單,但由於沒有公開錄像,並且沒有與當地媒體協同發聲,沒有繼續發聲,因此傳播效果大打折扣,也失去了在整個青島旅游信任危機中的一次主動議題設置機會。若不是三天后北京媒體主動採訪管委會,“帝王蟹”不是“霸王蟹”的真相就不會被周知。

面對重大輿情事件,實體部門的快速處置機制與輿情會商機制必須雙管齊下,緊密協同。實情決定輿情,任何對輿情的研判和把握都需要實事求是,都必須面對隨時可能出現的輿情槽點做出第一時間的輿情處置決策。而輿情會商機制的建立,需要一個城市的中樞機構總體協調,進行制度化設計,否則就會屢失先機,被動挨打。必須有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牽頭的輿情會商機制,各部門各負其責,共同決策。會商機制還要吸收當地主流媒體、輿情專家參與,借助大眾化媒體、專業化處置的引導力、傳播力主導議題設置。

社交媒體時代,“一隻蝦”也能掀起大浪頭,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隻有因勢利導,才能劈波斬浪。一座城市的綜合治理能力來自線上線下兩方面。這不僅取決於單一部門發揮作用,更重要的是取決於政府協調、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執行的能力。這一點,知易行難,但再難,也要做下去。這是青島“一隻蝦”帶給我們的深刻警示。

(作者為大眾網總編輯)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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