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
人民網>>傳媒>>正文

法院認定蔣勝男違約 判令停止《羋月傳》小說出版

2015年11月26日07:39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法院認定蔣勝男違約

  《羋月傳》還未開播,版權糾紛已白熱化。先是原著小說作者、編劇之一蔣勝男訴稱權益被侵害,隨后出品方又將蔣勝男訴至朝陽法院。24日下午,法院宣布了一審判決,認定蔣勝男違約,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說的出版發行。

  在《羋月傳》開播發布會當天,原著小說作者、編劇之一蔣勝男在網上發文,聲稱制片方“巧取豪奪”其原著作者身份和編劇名分,隨后《羋月傳》出品方迅速作出聲明,稱蔣勝男“歪曲事實”,希望其“謹言慎行”。后蔣勝男就此事提起法律訴訟。《羋月傳》出品方認為,根據協議,蔣勝男將《羋月傳》原著創意(2009年網絡流出的7000字草稿)的改編權、攝制權等權利授予權利人,蔣勝男並受托創作《羋月傳》電視劇劇本。由於蔣勝男交付的《羋月傳》劇本不符合協議約定和權利人要求,權利人另行委托王小平女士擔任電視劇《羋月傳》總編劇。電視劇《羋月傳》的署名合法合約,不存在任何侵權或違約情形。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蔣女士與星格拉公司簽訂的《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補充協議》《授權書》,蔣女士負有在電視劇播出前不出版原著及在網絡上發布的義務。蔣女士未提供有效証據証明制片方同意小說在2015年6月底出版或小說出版發行得到花兒影視公司授權,故其在電視劇播出前出版、發行小說《羋月傳》的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北京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蔣女士立即停止小說《羋月傳》的出版發行,同時駁回了花兒影視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記者 楊文杰)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