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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法治化治理是釋放紅利保障

2015年12月18日07:22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法治化治理是釋放網絡紅利的保障

  近幾日,以“互聯互通、共享共治——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為主題的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正在古老的江南水鄉烏鎮舉行。網絡安全與法治治理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子議題受到極高關注。習近平主席在開幕式上的講話中也特別提到,“要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

  法治是現代社會治理的共同准則,網絡空間法治化治理已經成為世界共識,也成為各國通力合作解決的一項緊迫課題。19年前,網絡自由主義者巴洛曾公開發表“虛擬空間獨立宣言”,聲稱網絡空間永遠不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互聯網創始人之一的戴維·克拉克也曾表示:“我們拒絕國王、總統和投票表決,我們隻相信多數人的意見和運作法則。”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互聯網實踐的進一步深入,這種觀點在眾多國家被証明難以行得通,互聯網最終還是回到了法治的治理軌道。

  作為20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之一,互聯網引領了社會生產新變革,創造了人類生活新空間,極大提高了人類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它讓世界變成了“雞犬之聲相聞”的地球村,變成了“平的世界”。中國接入國際互聯網不過21年,已擁有6.7億網民、413萬多家網站,網絡普及率接近50%。從經濟社會發展到人民生活,互聯網發展成果正惠及越來越多的民眾。

  “這是最好的時代”,網絡空間中的每個個體都在享受著互聯網所帶來的、超過以往的更多的想象和可能性﹔但這也是“最壞的時代”,互聯網治理正遭遇著有史以來最大的危機和挑戰。侵犯個人隱私、侵犯知識產權、網絡犯罪等時有發生,侵蝕著互聯網自由運轉的根基﹔網絡監聽、網絡攻擊、網絡恐怖主義活動等成為全球公害,“刷新”了國家安全治理的邊界和內容。傳統的行政治理早已捉襟見肘,唯有法治化治理能夠承載起人們對於構建健康的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美好願望。

  網絡空間法治化治理,是中國特色治網之道的根本和精髓,也是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其核心就在於在自由和秩序、安全與公共利益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網絡空間同現實空間一樣,既要提倡自由,也要維持秩序。

  我國一向強調網絡的法治化治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成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四中全會對網絡空間法治化作出部署、中央網信辦等部門開展多項專項活動、立法機構不斷完善我國網絡空間法律體系等一系列緊鑼密鼓的動作,都釋放出了強烈的信號,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年一度的“烏鎮時間”,網絡空間法治化治理再次吹響集結號。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讓法治筑牢互聯網發展的基石,既是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必然要求,也是釋放互聯網更多紅利的必要保障。(戴宇峰)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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