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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业版权的现实思考

王志刚

2014年03月10日13:00    来源:中国报业    手机看新闻

鉴于近年来一些报业集团所属报刊社、出版社及新闻网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出现侵害他人版权事件,而且转载图片、链接视频等版权纠纷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促使报业摆脱侵权纠纷的困扰,实现自身版权利益的开发与维护,笔者选择了国内一些报业集团作为研究对象,以点概面地分析我国报业集团版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指明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当前报业版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侵权纠纷时有发生

近年来,报业集团版权纠纷多发,侵权责任人包括报社、出版社和新闻网等单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报刊和新闻网站等未经许可刊登或转载他人文章图片,随着业务扩张也出现了视频链接侵权诉讼。整体来看,纸媒侵权纠纷相对减少,网络侵权增长较快且危险较大。

在以往结案的诉讼中,由于侵权事实比较清楚,法庭上没有任何谈判筹码,因而不得不接受和解赔偿的结局,每张图片报业集团支付的赔偿金从800元到2000元不等。而且目前的起诉主体是一些个人“诉讼专业户”和图片公司,批量诉讼纠纷明显增多。这不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影响了传媒公信力。

2.版权开发收益较少

目前,国内各家媒体单位创意资源的版权价值收益相对较少,主要收益来自与门户网站的合作。如一些综合门户网站每年给报业集团5-10万元,换取新闻的数字转载传播权,低廉的版权使用费显然无法体现产品的价值。而且随着门户网站新闻影响日盛,信息选择日趋多元,微薄的转载费用也难有保障。此外一些网站非法转载报业集团新闻,但由于数量较少或出于扩大影响等因素考虑,报业集团并未从中获得太多收益。

报业侵权频发的主要原因

总体而言,造成报业侵权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员工版权意识相对较差

从调研情况来看,一些报业集团员工不仅无法辨别侵权与合理使用的界限,甚至都不具备一些基本的侵权常识。如在图片使用方面,一些报业集团已经向图片公司购买数据库,但采编人员在使用图片时却不从专用账号下载,直接从网络上下载或转载。在视频链接方面,对嵌入式链接构成侵权的法律规定缺少了解。因此,相对淡薄的版权意识成为侵权频发的主要原因。

2. 信息传播的数量和速度要求造成侵权危险

报业集团大规模、大批量产出新闻,信息生产时间紧迫,往往造成新闻采编人员无暇顾及版权问题。当下报业更注重新闻的可读性,大量采用图片成为必然,由此引发的版权纠纷也必然增多。尤其是随着新闻网业务的不断扩增,巨量信息生产也必将产生诸多版权问题。

3. 外部环境因素

同传媒集团内部版权意识较差相反,企业外部版权人维权意识渐渐增强。一些摄影师、图片公司和网站极为重视版权,甚至出现版权诉讼专业户,更有摄影师凭借一张图片打官司赢了近500万元的案例。一些图片公司和视频网站也运用法律手段积极维权,在获取赔偿的同时,也通过协议等方式扩大公司的版权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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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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