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的新闻传播学界对构建中国式公共领域的渴望,造成对哈贝马斯的认识较多地局限于他的早期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而对他的后期作品《合法化危机》、《交往与社会进化》、《交往行动理论》的探讨,则主要在哲学界进行。
其实哈贝马斯对交往行动相关理论的思考,在早期著作中就初露端倪。1962年,哈贝马斯出版自己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84年,出版最后一本著作《交往行动理论》,前后跨越22年。实际上,哈贝马斯后来的研究兴趣已经远离“公共领域”,但《公共领域》一书开始关注“合理性”、“有效性”、“交往”等诸多问题。在上世纪70年代出版的《合法化危机》一书中,哈贝马斯考察了现代资本主义一系列的危机,可以看作是为“立”而“破”。在他另一本70年代的论文集《交往与社会进化》中,哈贝马斯“合理重建秩序”的思想已经初步成型。哈贝马斯明确提出,如果从交往行为领域看待语言,那语言必须真诚、真实、正当,才能促进交往行为。由此可以说,“合理交往”、“促成合理交往”是始终贯穿哈贝马斯著作的线索,《交往行动理论》是这条线索上的集大成之作。
越到后期,哈贝马斯的著作越呈现出一种严谨论证和驳杂知识的学养气质。就拿《交往行动理论》的《导论》来说(人民出版社的版本),它在第一卷中占有140页(全书去掉参考文献共380页),占三分之一还多。在导论中,哈贝马斯对本书所讨论的问题、语境和涉及的概念,进行了具体而细致的探讨。
“行动”被哈贝马斯分为四种:目的行动、规范行动、戏剧行动、交往行动。除交往行动之外,其他三种行动都具有片面性,是交往行动的临界状态。其中,目的行动是一种间接沟通,规范行动只是把已有的共识付诸实践,戏剧行动是与观众相关的自我表现。而交往行动是语言的、主体间性的、程序的、暂时的、可悟的,这使得因贯穿目的理性而走向危机的西方社会重新找到一种依托——交往合理性。
由于哈贝马斯的理论通常具有很强的语境特征,在论述之前必须将论述得以成立的条件一一列出。但是在现实生活世界,这些繁杂的条件同时成立的可能性极小,于是,哈贝马斯的理论一般被看作是“先验的”。然而没有人能预测未来,即使是总结历史,也由于当时的情况不可知而难以做到。但是先验的理论不意味着无意义,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仍然为后现代社会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一种抵制“系统”入侵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