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謠言恢復期——媒體應更注重人文關懷
當謠言傳播擴散時,媒體要明辨是非,揭示真相,樹立社會主流價值觀。另外,媒體更應該注意貼近群眾,發現並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對受眾的人文關懷,是媒體公信力建設的重要環節。
國內各大媒體從日本地震一開始就一直追蹤報道,在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的《新聞會客廳》節目裡,一直都有專家坐陣解釋,謠言卻在一段時間內依然大行其道,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國內媒體的傳播技巧還不夠成熟,特別是針對科學性較強的事件時。實驗室裡走出來的專家往往以居高臨下的態度做出生硬的解釋,不僅沒有達到祛疑解惑的目的,反而更加深了某些受眾的對無知的恐懼感。
相比之下,作為直接受害者的日本媒體似乎做出了更為合理有效的反應。日本NHK電視台時時播放防輻射知識,在科學解釋時又做到了形象報道。如第一時間把輻射量每小時1015微西弗的准確數據傳播出來,並解釋“這相當於普通人一年可以承受的輻射量”,而不是籠統不清地說“影響不大”。[8]
除了應該努力在傳播突發性事件時實現口語化、形象化、生動化之外,傳統媒體更要與新媒體加強合作,積極善后辟謠,充分准備應對以后的類似事件。謠言傳播是網民群體思考的結果,不應將所有網民置於對立面,而要以開明態度贏得網民信任。謠言既是一種未經証實的的消息,也是社會矛盾及民意民情的體現。媒體在把好信息關的同時,也要傾聽來自普通人群的聲音,及時解讀和預防民眾的不滿情緒和片面認知,從而能更有效的達到正面的傳播效果。
(三)受眾——謠言傳播的篩選者
1.增強受眾信息責任意識和公共道德意識
首先,要樹立公眾的信息責任意識,即每個信息用戶必須認識到自己既是信息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信息的生產者和提供者,在享有信息社會交往的一切權利的同時,也應承擔信息社會對其成員所要求的責任。它體現了信息主體道德權利和義務的統一。
其次,要遵守公眾信息道德規范。在新媒體時代,傳統的道德規范已不能完全適應信息社會的發展,傳統道德直接映射在信息網絡中並不適用。除了要堅持固有的道德准則,還必須根據新媒體環境的特點制定一些適合信息社會的道德規范和規則。日本早在十幾年前就提出的教育改革報告中就指出:“為了建設理想的信息化社會,我們必須盡快地確立面向未來的倫理道德,即確立作為基本的社 會准則的‘信息道德’,探討有關信息本質的客觀基准和以個人資料為代表的信息保護制度。......‘信息道德’相當於交通道德和汽車的制動裝置,正如駕駛員有了交通道德和制動裝置,才能安全、舒適、快速地行駛那樣,確立‘信息道德’是最大限度地發揮信息功能的前提。”遵守信息道德,將日益成為作為信息公民的我們的重要准則。[9]
2.提高自身的謠言鑒別能力
面對虛擬網絡中虛虛實實的大量信息,受眾作為謠言傳播環節中的接受者,如何客觀、有效地識別有用信息就成為了首要問題。其中由於相關知識的欠缺、受教育程度的差異以及判斷力的不足,使得許多受眾在面對突發謠言尤其是災難性謠言時,感到不知所措、盲目跟風。因此,政府應該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素質教育等多種形式,在提高民眾知識水平、個人素養的基礎上,加強其辨別是非的能力。對於接觸到的各類信息內容,普通受眾也應當要做到正確識別,區別對待,堅定信心。一旦辨別出謠言信息,一定要棄之,不做網絡謠言的“二傳手”。[10]
六、結語
處於現代化進程中社會轉型期的中國,所面臨的社會問題日益增多,各種社
會矛盾相繼浮出水面。因此,各類公共突發事件時有發生。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由於政府的缺位,主流媒體的失語甚至失位,社會情緒難以控制,正常通訊渠道受阻,導致真相首當其沖,淹沒在無盡的“路邊社”新聞中。新媒體的盛行和發展,互聯網和手機等新媒介信息技術的出現,因此網絡謠言往往異軍突起,在突發事件中迅速擴散開來,造成社會恐慌和失控。
網絡謠言在傳統謠言的基礎上,由於以互聯網為基礎,又衍生出了很多獨一無二的特征,比如由網絡匿名性所帶來的信源的不確定性,網絡謠言信息的重復性等。這些都使得網絡謠言在突發事件中更加顯眼,也更難控制。
通過對這一次由日本大地震引起搶鹽風波的突發事件研究可以看出,一次完整的網絡謠言傳播通常會經歷四個階段—“潛伏期一爆發期一變種期一消亡期”。
在網絡謠言的潛伏期,民眾的恐懼心和好奇心,是謠言產生的溫床。隨后,在政府信源渠道不暢、主流媒體選擇性失語,日益增長的群體壓力以及網民滿足心理需求等多方面動機的合力下,網絡謠言以幾何倍的速度迅速傳播開去,直至達到爆發期的高潮。面對網絡謠言的迅猛勢頭,政府不得不出面澄清、正式辟謠,主流媒體也逐漸恢復理智,開始積極發揮它們的輿論引導作用。再加上網絡意見領袖的有效配合,謠言就會趨向消亡。最后,隨著民眾興趣點的轉移,網絡謠言也會逐漸被遺忘,最終自然消失。
突發事件中的網絡謠言,在其傳播的過程中,政府、媒體、民眾都在其中扮
演著相互配合、缺一不可的重要角色。政府第一時間做到積極調控、信息公開,各大媒體客觀公正地跟進報道,有意識地選擇網絡“意見領袖”加強傳播效果,不僅有助於維護政府的公信力,樹立媒體的良好社會形象,同時還能及時排除不安民心、滿足民眾的信息需求,有效地控制著事態的發展,從而推動問題的解決。(作者系英國利茲大學傳播學院學生)
參考文獻
[1][美]奧爾波特等.《謠言心理學》.劉水平等譯.遼寧: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P3一36.
[2][法] 讓一諾埃爾•卡普費雷.《謠言》.鄭若麟,邊芹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1991.P15一17
[3]胡鈺:《大眾傳播效果》,新華出版社,2000年.
[4]劉建明:《輿論傳播》,北京: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0
[5]巢乃鵬,黃嫻.網絡傳播中的“謠言”現象研究.情報理論與實踐,2004年(5)
[6][法]弗朗索瓦絲•勒莫.《黑寡婦:謠言的示意及傳播》.唐家龍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Pg.
[7]陳力丹: 《輿論學》,輿論導向研究,103頁。
[8]方紅.謠言止於媒體公信力——從“搶鹽潮”看國內媒體對突發事件的應對.《青年記者》,2011年4月中
[9]羅晉輝,試論信息道德{J} 思想理論教育,2001,(8)
[10]蘇才美,黃敏.群體性突發事件下謠言傳播與控制研究.東南傳播。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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