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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主體、輿論泡沫與輿論領袖的歷史之境

劉建明

2014年08月26日10:03    來源:新聞愛好者    手機看新聞

【摘要】輿論有三級主體:公眾是輿論的基礎與支撐者﹔輿論人作為輿論的鼓動者,維持輿論的活力﹔輿論領袖是意見的生產者,成為公眾的代言人。任何社會運動和變革,都由公眾、輿論人和輿論領袖的正確意見轉化為民意,凝聚為巨大的創造力,從而開辟社會前進的道路。錯誤意見的發出者,時而制造輿論泡沫,時而冒充輿論主體,企圖銷蝕公眾的智慧。

【關鍵詞】輿論主體﹔輿論泡沫﹔輿論人﹔輿論圈﹔輿論領袖

人們在談論輿論時,常常忽視其主體作用,有時把沒有公眾的意見視為輿論。1958年9月15日張春橋曾發表《破除資產階級法權思想》一文,由於某種壓力,全國大小報刊不得不轉載,有人稱“頃刻,破除資產階級法權的輿論震動舉國上下”,“在當時引起很大反響”。﹝1﹞實際上,對這個艱深的政治經濟學問題,當時除了發表持有不同意見的20余篇文章外,全國工農大眾和知識界一片緘默,“舉國震動”和“很大反響”都是子虛烏有。沒有公眾的輿論,隻能是“一言堂”或“輿論泡沫”。作為輿論主體的人,在輿論傳播中始終處於主導地位,從公眾、輿論人的言說,到輿論領袖的深刻見解,三級輿論主體構成輿論的行動者。

一、公眾:輿論的基礎與支撐者

社會輿論的第一級主體是公眾,所以西方把輿論稱為“公眾意見”(public opinion)。當公眾的看法越來越一致並取得數量優勢時,社會輿論便開始萌芽。人們在社會活動中交流觀點,是為了尋求和取得共識,社會共識一旦達成,參與的無數個人便凝聚為公眾。公眾似乎是輿論大廈的基礎,沒有他們的呼應和支撐,輿論就不存在。

英語“public”(公眾)這個詞是從拉丁語“populus”(人)來的,意味著經常有很多人出沒一個場所相互交談,養成一種流行的公共習慣。[2]所以泰勒指出:“公共就是指整個社會或者屬於社會的,能夠成為社會共有的設備、組織和場地等。”[3]《牛津拉丁語詞典》對“public的解釋是:A.經常共同使用一個場所﹔B.公開露面,公開交談﹔C.站在共同的立場上表示態度。[4]對於早期使用拉丁語區域的人(例如雅典人)而言,在公共場所發表高論,能把他推入極高的贊譽或極為嚴厲的斥責聲中,立刻融入公眾或站在公眾的對立面。

到15世紀中葉,活字印刷為大眾閱讀書刊提供了手段,印刷廠、書籍、報刊的增加,使新思想和公眾的看法向廣闊的領域擴展。進入文藝復興時期,公眾的議論被視為奇妙無比的力量,因為公眾的意見使暴君在他的寶座上瑟瑟發抖。斯密特(Schmitt)寫道:“公眾的光亮就是文藝復興的光亮,一種從迷途、幻影和野心詭計中走出的解放。在文藝復興的專制中,公眾意見扮演了純粹的矯正物。”[5]18世紀的公眾是有知識、有公民權的大眾,在開放空間交流意見,咖啡店、酒吧、討論會、幫會等不再被國家與教會干涉,公眾為追求共同利益、知識和興趣聚集起來,產生了公共圖書館、演奏會、沙龍等公共活動。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在1762年出版的《社會契約論》一書中,(我們至今看到的)首次將“公眾”和“意見”兩個詞聯結起來,創造了一個新語匯“Opinion Publique”(法語,即公眾意見)[6]。

1962年哈貝馬斯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提出公眾意見形成於公共領域的理論。公共領域,首先意指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某種接近於公眾意見的東西能夠在其中形成,報紙、雜志、廣播和電視就是公共領域的媒介。[7]哈貝馬斯還指出:“公共領域說到底就是公眾輿論領域,它和公共權力機關直接相抗衡。”[7]隨著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發展,公眾逐漸從邊緣走向中心,他們不僅自由地表達意見,而且還為捍衛自我權利,由權力的統治對象變為公共權力的建構者。

公眾是社會輿論的發出者、承載者和表達者,這個第一級主體不僅使輿論每天都在督導權力,而且使公共領域遍及社會。公眾不在某個組織及其機制中,而是不經組織則有一致意見的大眾。盡管絕大部分成員互不相識,但意志相同﹔盡管他們的見解也有許多差別,但核心觀點的從眾者則山呼海應,矢志如歸。作為獨立的集合人格,公眾不再有奴隸身份和對統治者的依附,隨時關注自身的命運,自願結合為整體表達對公共事務的主張,具有一呼百應的行為能力。公眾的主體性發揮得越充分,社會思潮越活躍,社會就更加富有生氣,輿論也就表現出整體力量。任何輿論都有兩個最基本的元素——公眾和他們的意見,否則就是輿論泡沫。

現在有一種“媒體輿論”的說法,即大眾傳媒發表的意見也是輿論。如果媒體意見沒有得到公眾的贊同和呼應,就會失去主體的支撐,隻能是媒體意見。即使千萬種媒體發出同一種聲音,連篇累牘,勢如燎原,公眾不理不睬,甚至嗤之以鼻,這種意見也不過是輿論泡沫。“四人幫”控制全國媒體時,制造了很多這種輿論泡沫,今天,在歷史之境前已昭然若揭。

公眾建立了情感與意志聯系,跨越互不相識的界限,發出的共同呼喚注定形成咄咄逼人的聲勢。在同一信念的支配下,公眾有明確、共同的表意目標,因而從眾洶涌魚貫,內心的感應熾烈,熱情激蕩,牢牢打下社會輿論的根基。公眾具有整體性、不相識性、相互感染性、參與公眾事務的主動性和發表意見的踴躍性,如果他們的意見符合全民利益,就會一步步推動輿論的高漲。公眾不是預先形成的,而是因共同問題的產生,又因共同問題的解決而消失,不斷變換言行的向度和匯聚結構。而大眾、群眾則不同,隻要有政府、官員存在,大眾、群眾就總是存在的,不會消失。公眾輿論的蔓延,輿論態勢的擴大,都是公眾意志互動的結果,表現出整體觀念的集群化和緊迫感。

二、輿論人、輿論圈與輿人

當某種意見得到較多人的贊許,社會溝通就在若干人中間進行,出現了議論圈,這標志著個人意見正在轉變為公眾意見。公眾意見處在討論階段的特征是:1.以輻射的方式向四處擴散,在具體場所出現多人聚議,街談巷議隨處可見﹔2.意見討論的范圍不斷擴大,出現了不同形式的、有組織的社會溝通,諸如論壇、沙龍、各種小型會議,直至發展到大型集會﹔3.多數議論圈中總有一個或幾個主動發言並善於言談的人,發揮引路和鼓動作用,他們被稱為輿論人﹔4.公眾的議論或討論進入網絡、報刊等大眾媒體,很快風靡整個社會。

議論圈又稱輿論圈,由少至幾個、多至十幾個人聚合在一起交談,是一級輿論主體——公眾的初級活動。輿論圈是自發形成的,若干人對議論的話題表現出興趣,自願聚合共議,成為民間輿論的主要形式。輿論圈之所以出現和不斷擴大,因為在每個輿論圈中都有一個積極、主動和活躍的發言人,即輿論人。

中國古代,輿論人簡稱為輿人。《周禮·考工記·輿人》中說“輿人為車”,指“駕駛車輛的人”,后來與車有關的各種人都通稱為輿人,如車夫、隨車師卒和差役。春秋后期,輿人——愛發表意見的人越來越多,“輿者,眾也”[8],先后出現了“輿人誦之”“輿人之謗”“輿人之謀”的說法。積極發表意見或向國君進言的人,有的頌揚國政、獻計獻策,有的散布流言蜚語,攻擊時政。《國語·晉語三》中有:“惠公入,而背外內之賂,輿人誦之。”《左傳》記載,子產執政鄭國,“輿人誦之曰: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繁殖)之”。秦國宰相李斯評價這類人說:“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9]進入戰國時期,傳播輿論成為一種職業,出現了專職的輿論人,代表國君、貴族或豪杰,游說四方,鼓吹思想說教,被稱為說客。

輿論人分布在社會底層,都是能說會道的“好事之徒”,一有風吹草動就到處“活動”。他們往往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比如一個人既是科長,又是學生時代的班長,還是社區的樓長,以特有的社會關系和威信,在不同范圍把個人知道的事件和意見向熟人訴說,使意見傳播的空間不斷擴大。有些輿論人聽命於輿論發動者的部署,充當民間宣傳家,扮演“大造輿論”的能手。衡陽賄選的發起者和推動者,唆使一些輿論人對參選人大代表的企業家私下說:“×總,你不懂選舉文化”﹔“上屆當人大代表的行情是千元一票,這屆要漲才能選得上”﹔“為了當選,縣鎮村上下都要打點,候選人一般要向選區內十來個行政村書記、村長各送3000,村小組長送1000,然后小組長會挨家挨戶找村民簽字投票,一般都能搞定。”[10]輿論人散布的這類言論,似乎在大造“賄選正常”的輿論。輿論人之所以這樣有恃無恐,是因為背后有人指使,或對賄選的信念堅信不移。

戰國時期各國列強都有養士之風,把能言善辯的輿論人招攬至門下。齊國的孟嘗君田文、趙國的平原君趙勝、魏國的信陵君魏無忌、楚國的春申君黃歇、秦國的文信侯呂不韋都養食客達3000多人,集各學派於一室。他們認為“坐而論道”的作用不大,四處奔波,周游列國,“上說下教”才能籠絡人心。有的“裂掌裹足,日夜不休”。孟子“后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孟子·滕文公下》),到處搖唇鼓舌。《淮南子·泰族訓》說:“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還踵,化之所致也。”墨子門下的180個輿論人都有異常的感染力,個個言論感化人心,遇到危險還不惜拼命,可謂文武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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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惠丹(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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