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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聞客觀性的辯証分析

王長杰

2014年09月28日14:10    來源:新聞愛好者    手機看新聞

【摘要】本文從哲學、現代傳播技術、現代媒介職業理念以及受眾的要求與監督等幾個方面對新聞客觀性作了辯証分析,認識到新聞客觀性是新聞從業者經過努力能夠達到的職業追求,又承認新聞客觀性的實現是一個過程,新聞從業者在追求客觀的同時也面臨諸多阻礙和挑戰。本文認為隻有辯証地看待新聞客觀性,新聞從業者才更有信心、更有義務去追求新聞的客觀,同時也能更理性地正視那些常遇到的困難並努力克服。

【關鍵詞】客觀性﹔新聞客觀性﹔辯証分析

“新聞客觀性”是新聞理論中極為基礎的命題之一,也是一個常談常新的話題。關於新聞客觀性的討論可謂眾說紛紜,但歸集起來較為主流的有兩類:一部分認為新聞是不可能客觀的,因為記者在新聞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摻雜著這樣那樣的主觀因素﹔另一部分則認為新聞客觀是可以實現的,但是在現實的新聞實踐中又很難做到,所以新聞客觀性應該作為一個職業理念存在於新聞人的意識中,並在實踐中努力向之靠近。對於第一種觀點,在懷疑新聞客觀性的同時也就懷疑了新聞的真實性,因為新聞的客觀性與真實性是密切相關的。新聞真實性要求在新聞報道中能真實地反映客觀事物、符合客觀實際。可是倘若記者的報道是從主觀出發的,那麼新聞的真實性何來保障?因此,沒有新聞的客觀性,新聞的真實性也就失去了基礎和保障,這樣新聞存在還有什麼意義?所以,我們是不能絕對否定新聞客觀性的,正如某些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其實,那些批判、否定客觀性的文章所採用的標准,仍然是客觀性的”[1]111。對於后一種觀點,在理論上缺乏有力的論証,在新聞實踐上又存在諸多問題,以至於有學者指出新聞客觀性原則是“態度和方法的悖謬”[2]。這裡我們在諸多學者研究的基礎上重新對新聞客觀性做一番梳理,以期對新聞客觀性有一個新的認識。

一、新聞能客觀

1.可知論為新聞客觀性提供哲學基礎。對一個事物進行研究必須有一個合理的切入點,尤其是理論視角的確定,一個好的視角能讓研究少走許多彎路,一個錯誤的視角甚至能讓研究步入歧途。以往我們對於新聞客觀性的研究出現比較混亂的局面,與研究視角多少有點關系。本文堅持以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為基本的理論視角,同時在其基礎上以新聞為背景作了一些延伸,以此來論証新聞客觀性的諸多問題。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區別於動物的特點在於人具有自覺能動性,而自覺能動性的重要表現之一就在於人們在實踐基礎上能動地認識世界。並且認為人們在尊重事物發展規律和客觀實際的基礎上,充分發揮人的能動性,人的認識是可以不斷深化、發展和向前推移的,即這個世界是可以認識的。

首先,新聞客觀具有過程性。我們所說的新聞能做到客觀,這裡的“客觀”是一個需要辯証分析的概念。一個人在遇到一個新事物時,關於它的認識必須構建在已有的認識資源儲備之上。當然,這裡所說的“認識資源儲備”既有物質的,也有非物質的。比如,我們在發現一種新的植物時,我們關於它的一系列的認識可以通過與其他相似的具體植物的比較中建立,同時也可以構建於現有植物學知識之上。同樣的道理,對於一個新發生的事件,記者對它的認識不可避免地構建在他已有的認識資源儲備之上。對於調用儲備中具體事物進行的比較是較為直觀的,但是如果在沒有先例可循的情況下,就不得不調用他的非物質儲備了,這就包括故有的知識構成、經驗積累、社會文化、價值觀念等。而記者調用這些非物質認識儲備,就一定程度上冒著“觸犯客觀”的危險了。也許起初他會不可避免地在認識和報道事件上不同程度地調用著這些非物質的認識儲備,並且認為這樣已經客觀,但是隨著對事件認識的逐步全面和深入,發現以往在自己認識儲備基礎上構建的對事件的認識與事件本來面貌有出入時,往往能夠通過重新調整對事件的認識,進而逐步做到新聞的客觀。同時,這也一定程度上補充和修正了他原有的認識資源儲備,又對下一次建立客觀認識提供了基礎。就以外國媒體關於我國的新聞報道為例,長期以來由於我國對外的信息公開有限,加之冷戰思維下意識形態方面的差異等原因,在外國媒體的認識資源儲備中,中國往往與“落后”“閉塞”“專制”“不講人權”等概念聯系在一起,所以在這樣的認識資源儲備基礎上構建的中國報道是不可能客觀的,所以在外媒中如有很大影響力的《紐約時報》對中國的負面報道居多。[3]但是在汶川地震的新聞報道中,一方面中國准許國外媒體採訪報道,另一方面中國方面也做到了高度的信息公開,所以在這一階段的西方媒體中對中國的負面報道明顯減少,因而外國人對中國的認識也更為客觀。[4]

其次,新聞客觀性具有自我驗証性。世界上發生的新聞是實實在在的,記者在已有的認識資源儲備上逐步地構建關於它的客觀認識並將其報道給公眾。因為新聞傳播是一種特殊的傳播,它是一種廣泛而又公開的大眾傳播,因而新聞一旦傳播開來,就等於學生將答卷上交老師批改——這裡老師就是受眾,而標准答案就是客觀事實。所以,倘若記者的報道有失客觀,那麼“答卷”是不能得到“老師”認可的,因而他就必須進行修改。也就是說,記者的報道會受到客觀事實與受眾的雙重監督,因而,一篇新聞報道自它公開發表的那一刻起,它就在事實與受眾的監督下進行著自我驗証,而這種自我驗証也會使新聞趨於客觀。

馬克思主義認識論指出了世界是可以被認識的,認識是需要過程的。相較於18世紀佔相當地位的“不可知論”對人們思想認識上的影響,認識論無疑在很大程度上協調了人類主觀與客觀世界的關系,使得人的主動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這種觀念見之於新聞領域,就表現出記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自己通過努力是可以認識客觀世界的,並且通過客觀的表達方式,可以向受眾傳達客觀的新聞。而他們通常認為的實現新聞客觀的重要方法就是將事實與意見相分離。因而,19世紀中葉以后“可知論”的流行“無形中使得新聞工作者的職業理念發生了變化,19世紀的新聞工作者確立了一種理念——可以把外部事物比較全面地報道出來。”[1]102

2.現代傳播技術為新聞客觀性提供物質條件。可知論揭示了新聞客觀性成立的理論基礎,告訴新聞從業者和廣大受眾新聞是能夠客觀的,但是新聞總是以各種形式表現出來,如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因此,新聞的客觀性既需要新聞事實的真實、客觀,同時也需要記者新聞表達的客觀。如果新聞基本事實是客觀的,但由於記者的新聞表現手法不當,原本一條比較好的客觀報道的客觀性表現效果就會大打折扣,甚至受眾會懷疑其客觀性。而這些新聞表現形式又是建立在各種傳播技術之上的,所以現代傳播技術在很大程度上為新聞客觀性提供了物質條件。學者席勒(Schiller)就技術與新聞客觀性的關系,他覺得“另有一個根源可覓:19世紀后半葉那種對現實精確、准確並能被廣泛辨認的照相式復制理念,影響了后來的新聞客觀性”[5]。在我國,李大釗於1922年在北大記者同志會上的一個演說上將新聞定義為“現在新的、活的社會狀況的寫真”,這當中的“寫真”一詞就是指“照相”,其關於當時照相技術與新聞客觀性之間的認識可見一斑。當然,對於技術與新聞客觀性的重要意義不可過於夸大,使用技術的最終效果還是由其使用者來決定,所以傳播技術可被使用者用來取得客觀效果,也可以被用來實現其他企圖,關於傳播技術對新聞客觀性的負面影響在下文將有所敘述。

3.現代普遍的職業理念為新聞客觀性提供思想條件。關於新聞客觀性的理念最早追溯到18世紀的英國,1702年英國第一家日報《每日新聞》創辦人馬利特(E.Mallet)在告白中寫道:“本報創辦之目的,在於迅速、正確而公正地報道國外新聞,不加評論,而且相信讀者的智慧,對刊載消息的確切含義,一定有正確的判斷。”[1]103這一告白中雖沒有直接出現“新聞客觀性”的字眼,但含義與新聞客觀性應該算是很接近了。傳媒把客觀性作為一種理念明確地提出則是19世紀的事情了,1900年美聯社以“社訓”的形式提出“報道事實,而不發表自己的意見”。《國際新聞道德信條》草案第一條就規定:“報業及其他所有新聞媒介的工作人員,應盡一切努力,確保公眾所接受的消息絕對正確。他們應當盡可能查証所有的消息內容,不應任意曲解事實,也不應故意刪除任何重要的事實。”國際新聞記者聯合會1954年通過的《記者行為原則宣言》第三條也寫道:“新聞記者僅報道知識來源的事實。不刪除重要新聞,不造假資料。”[6]在我國,1991年全國記協制定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准則》第五條也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當然,以上只是選取一些典型的事例加以介紹,實際上,現在世界各國的媒介普遍地將“客觀性”作為自己的職業要求加以標榜,這些媒介內部各種各樣的規章和工作准則都對新聞客觀性或多或少有所體現。

4.受眾的要求與監督是促進新聞客觀性的前進。提起新聞客觀性,其出現最為直接的推動力應該是廣大的受眾了。19世紀初期,正是美國政黨報刊大行其道的時候,各政黨間通過報紙互相謾罵,甚至憑空捏造事實互相攻擊,所以這段時期被美國新聞界公認為是“政黨報紙的黑暗時期”。正是這段“黑暗時期”使得報紙的公信力喪失殆盡,受眾十分反感這些充斥著惡毒罵語與虛假謊言的政黨報紙,急需一種立於政黨之外的報紙,而這種報紙的報道風格定然是需要“客觀”的。於是,19世紀30年代,一批批大眾化報紙在美國紛紛涌現,而這些大眾化報紙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開始擺脫政治的控制,獨立於政黨之外。這些以盈利為目的的大眾化報紙必須贏得廣大的報刊消費者——受眾。“其發展邏輯是,要盈利必須大量發行,而要大量發行,報紙的言論又必須超越黨派,在保持中立的狀態下贏得最廣泛的讀者,由此客觀報道應運而生。”[7]大眾化報紙如此,以各個不同報紙為消費對象的通訊社則更需要這樣,因為不同的報紙,其所持的政治立場、價值取向是各不相同的,通訊社在支持某一立場,獲得相同立場報紙支持的同時必然會導致與其觀點相異者的抵制,這對於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業通訊社來說無疑是愚蠢的,於是在保持中立的狀態下,客觀、中立、平衡的報道方式成了通訊社的必然選擇。

此外,受眾也對種種有失客觀性的新聞報道大加鞭撻與排擠。西方國家的人們對新聞自由是十分重視的,新聞自由從最初的出版自由、言論自由發展到現在,已經成為一個內涵豐富,又被人們普遍珍視的自由權利,這其中就包括“知的權利”(the right to know),即“知情權”“知曉權”[8]。應該說,在民主社會,公民有權依法聞知政府及公務員的行政行為信息的權利。而公民的知情權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新聞媒介的。由此看來,受托於受眾的新聞媒介如果傳播的信息不是客觀的,受眾的信息需求得不到滿足,甚至被媒介捆綁被迫接受媒介的觀點和立場,這樣勢必會引起受眾的反感與譴責,是商業媒介自毀之道。因而,無形中媒介會被置於受眾的監督之中,新聞是否客觀,最終還是受眾說了算。

二、新聞難客觀

1.新聞客觀性與傾向性的博弈。首先,一個人,隻要他具備思維的能力,他就是一個主觀和客觀的統一體:他的身體構成是客觀的,他所處的各種社會關系是客觀的,可同時他又是意識的產生載體。另外,實踐是人類能動地改造世界的客觀物質性活動。毫無疑問,我們的新聞活動當然屬於人類實踐的一種。而實踐的一個重要特征即是主觀聯系客觀、主觀見之於客觀。由此看來,既然人類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體,那麼新聞記者也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體﹔既然實踐是一種主觀見之於客觀,那麼新聞實踐也是主觀見之於客觀的。這是否與我們前面說到的記者能做到新聞客觀相矛盾呢?其實不矛盾。我們在談到人的主觀性與客觀性時,往往混淆了一組關系,那就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系。我們承認一系列主觀因素在我們認識客觀事物時產生一定的影響,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但是有些事實本身就無所謂構成主觀評判要素或曰主觀批判要素不構成主要矛盾,如地球在自轉、某年某月某日會有流星雨等等,這些信息,記者是很容易做到客觀報道的。此外,如果某種價值觀念已被全人類普遍接受,並深入到全人類的意識之中,記者在報道新聞時會出自本能地調用這種認識資源儲備來構建,我們不應該指責他的新聞報道不客觀,甚至我們根本就意識不到要去指責。這裡花這麼大的篇幅在闡述新聞能做到客觀,足以說明新聞作為一種人類認識實踐活動的產物實現其客觀性的難度。

另外,我們前面提到世界是可知的,但有幾個條件:(1)尊重事物發展規律﹔(2)符合客觀條件﹔(3)充分發揮人的能動性。也就是說,人們在發揮主觀能動性去認識客觀世界的時候還要受客觀規律、客觀條件以及主觀能動性發揮的程度等諸多因素制約,隻有滿足了這些條件,人的認識才可以不斷深化、發展和向前推移。這樣說來,作為一名新聞記者,如果想較為成功地認識並向公眾客觀報道一個新聞事件,他就必須遵循與該事件相關的一系列客觀規律,借助必要的新聞認識工具和記錄工具,同時發揮極大的個人努力,以期採集到最全面的原始信息,然后在其基礎上採用最為公正、平衡、使意見與事件相分離的手法,來做到最大限度的客觀。

2.新聞客觀性實踐的挑戰。首先,從社會歷史文化傳統方面看,記者本身是一個社會歷史和文化的集合體,他們“對待事物的客觀性態度實際上已被他們身處其中的傳統先驗地構造好了”。當他們在要求自己客觀地認識事物以求獲得“屬於人類的絕對多數主觀對於客觀世界的反映”時,他們也許會有意識地告訴自己減少主觀因素的參與,但是“傳統賦予他的文化價值觀,這是他沒有意識到的深層次意識,它不是客觀的,而是作為類的整體的主觀而賦予個體的主觀性”[2]。正如保羅•法伊爾阿本德所說的那樣,“與某些價值判斷相聯系的表面上的客觀性產生於這樣一個事實,即使用了一種特殊的傳統卻沒有認識到它:感覺不到的主觀性並不等於証明了‘客觀性’,而是証明了疏忽”[2]。其實他們都說明了一個問題:記者是無法超越從他出生那刻起就天然作用於其身的社會歷史文化傳統。而這種歷史文化傳統,最直觀的體現就是語言,它不僅影響著一個人的思維方式,更直接關系到他關於世界認識的表述,而這表述又與新聞報道的客觀與否密切關聯。

其次,從新聞媒介的商業運作來看,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媒介,不管何時,利益最大化這個總方針是不變的。媒介的商業化運作,就其本身來說,是一把雙刃劍。但不可否認,媒介的商業化運作對新聞客觀性有一定的負面影響。“新聞界一直強調新聞客觀性,卻常常在實踐中輕而易舉地扭曲客觀性原則。如果說造成這種扭曲的淺層原因是記者的職業技能、職業道德和職業精神不足,那麼從媒體功能的角度看,其深層原因則是組織化的需要,即媒體生存的需要。”[9]從宏觀上說,現在整個世界傳媒業的競爭都十分激烈,本地各媒介間、各地區媒介間、各國媒介間都存在著嚴酷的競爭。而現今的傳媒基於傳播技術的普及化、同質化,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內容同質化現象。也就是說,以往基於傳播技術和設備上的時效性優勢、獨家性優勢漸漸縮小,於是媒介在激烈的競爭中為爭奪更多的受眾,為了追求時效,往往在“唯速主義”的牽引下,難對新聞事件作深入全面的採訪,一方面內容的不全面導致新聞有失客觀,另一方面過多的主觀臆斷因素也使客觀性缺乏保障。在追求獨家報道方面,由於過於追求獨一無二,往往認識的視角也會過於邊緣化,甚至偏離客觀事實,求新求異有時會流於斷章取義或牽強附會,這斷然談不上客觀,也是對受眾的誤導,是不負責任的。從微觀上說,作為具體媒介的從業人員,尤其是記者,在媒介商業化運作的模式下,多勞多得,稿件數量決定了取得的報酬多寡,也成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參考,所以在記者生存壓力的迫使下,為了追求用稿量,往往會使用一些“新異”“轟動”等手法去吸引編輯,而這些“新異”“轟動”的新聞又是新聞不客觀的高發區。

再次,從新聞職業道德來看,自18世紀以來,新聞客觀性就已悄悄進入新聞職業要求之中,隨著大眾化商業報紙的興起,在多種因素的綜合制約下,新聞客觀性漸漸被新聞從業者廣泛接受,並構成他們職業道德准則的重要方面,但是不可否認,具體到每個新聞從業人員,他們出自種種不同的利益考慮,往往在踐行新聞客觀性時就明顯表現出了不足,比如上面說到的記者為追求發稿量而採取的有違新聞客觀性的做法。當然,這只是從記者自身經濟利益的角度思考,現實的原因是很多很復雜的,諸如政治原因、經濟原因、宗教信仰原因、社會關系原因、文化傳統原因等,而這些因素大部分情況下並非單獨作用,而是呈現出多種因素綜合交替式的影響,這也說明了人們在處理新聞客觀性問題時的難度之大。

最后,從新聞傳播技術手段上看,前面我們在分析新聞能夠做到客觀時說了,現代新聞傳播技術手段為其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和技術保障,可是物為人用,其性在人。如果先進的技術手段被有意要歪曲新聞報道者使用則又成了新聞客觀性實現的“攔路虎”。例如,現在先進的圖像處理軟件可以十分微妙地任意改造甚至憑空“創造”新聞圖片,各種先進的攝影攝像設備及其編輯軟件亦同樣實現了修改和“再創造”的功能,這不能不算是新聞真實性、客觀性的重大隱患。

三、結語

以上我們從多方面對新聞客觀性進行了分析:既從哲學、現代傳播技術、現代媒介職業理念以及受眾的要求與監督等幾個方面對新聞是否能客觀做了正面回答,同時又從這些方面看到了新聞客觀性在操作上常常遇到的阻礙和挑戰。通過辯証地看待新聞客觀性,既認識到新聞客觀性是新聞從業者經過努力能夠達到的職業追求,又承認新聞客觀性的實現是一個過程,這樣我們的新聞從業者才更有信心、更有義務去追求新聞的客觀,同時也能更理性地正視這些常遇到的困難並努力克服,而不至於限於對新聞客觀性的極端失望而無視新聞客觀性的存在,或是限於對新聞客觀性的盲目樂觀而忽略新聞客觀性遭遇的挑戰。“新聞客觀性原則之於新聞工作者就是這樣一種信仰,我們不必糾結於在新聞實踐中究竟把客觀性踐行到了什麼程度,也不必糾結於新聞客觀性是否真的可以完全做到,最重要的是每一位新聞工作者都把客觀性原則當作一種信仰,銘記於心。”[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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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陳力丹.信息公開:從危機應對到常態現象[J].新聞與寫作,2008(12).

[5]黃旦,孫藜.新聞客觀性三題[J].新聞大學,2005(夏).

[6]陳桂蘭.新聞職業道德教程[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7:245-251.

[7]單波.重建新聞客觀性原理[J].現代傳播,1999(1).

[8]徐耀魁.西方新聞理論評析[M].北京:新華出版社,1998:186-188.

[9]陳英程.新聞客觀性原則的扭曲及原因[J].新聞愛好者,2011(6上).

[10]常麗娟.新聞客觀性的局限性及其現實意義[J].新聞愛好者,2012(6下).

(作者單位:河南日報報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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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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