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貴學院與英國斯特靈大學簽署了合作培養研究生協議,貴學院在復合型傳媒人才培養方面有哪些措施或方法?您作為教育部全國卓越新聞人才培養專家委員會委員,依您看,西方國家在傳媒人才培養方面有哪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顧院長:合作中開拓眼界,融合中尋獲機會,在人才培養中,我們十分注重這一點。除了英國的斯特靈大學外,我們還和奧地利的薩爾斯堡大學簽署了合作培養研究生的協議,近年來每年都有3∼5名研究生去那裡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訪學。2015年,我院又與台灣世新大學簽訂了合作培養研究生、本科生的協議,雙方將互認學分。下半年,預計有30名左右的學生將去那裡進行為期半年的交流學習。除了與這些大學合作培養學生外,我院在研究生培養中重點採取了這樣一些措施:第一,關卡前移,選好生源。在研究生招生階段比較重視知名高校(985高校、211高校)保送生的接收,目前接收的保送生已超過錄取計劃數的50%。保送生在本科階段優異的表現會讓他們在研究生期間獲得更大的發展可能﹔第二,團隊培養補足養分。優秀的導師固然可以指導出優秀的畢業生,但團隊的合力一定比單兵作戰效率更高。所以我們的研究生培養強調導師為主,團隊協作,所有的導師是所有研究生的導師,所有研究生也是所有導師的學生,學生可以隨時根據自己的研究興趣求教於任何一位導師﹔第三,論文寫作融合項目。這裡的項目包括兩類:研究生自己申報主持的各級各類項目和參與導師們的項目。這種方法讓研究生在畢業論文的寫作中既有科學性,又有緊迫感,收效明顯。在本科生培養中,我院嚴格按照如前所說的“四級遞進,兩翼開放”的教學體系,培養適應時代需要的合格人才。
多年的追求也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在畢業生中,涌現出了一批優秀的學界和業界精英,如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所長唐緒軍教授、中國新華電視網總編輯兼中國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陸小華教授、中國新聞史學會會長、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陳昌鳳教授、副院長崔保國教授、華南理工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蘇宏元教授、江蘇省記協主席周世康先生、新華日報社社長周躍敏先生、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兼省政府新聞發言人肖泉先生、鳳凰傳播集團總經理周斌先生等。
基於中西方文化和社會背景的差異,在新聞傳播人才培養的過程中,既有共通之處,也有各自的措施和追求,彼此取長補短,尊重新聞傳播規律,堅守專業主義精神,這是中外所有新聞傳播教育工作者共同的任務。
記者:如今,社交媒體日益活躍,這極大地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同時不可避免地會對社會產生某些負面影響,您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的。我國的相關規章制度應該怎樣管理新聞媒體?
顧院長:我們應該以欣喜和欣賞的態度對待社交媒體的日益活躍,同時,應本著“事后追懲”的法治理念規制因此出現的問題。社交媒體的發展帶給整個社會及其成員的影響令人難於估量。小而言之,人們情感的分享、信息的傳遞、感情的聯絡……在社交媒體的作用下顯得十分方便和快捷﹔大而言之,社會文化的積澱和傳承,社會經濟運行方式的堅持與更新,都與社交媒體的快速發展息息相關。因此,對社交媒體發展的欣喜和欣賞態度,實際上是人們對信息時代社交方式與生活方式的一種主動接受與融入,是現代人社會化的一種主要表現方式。
與此同時,我們不能對社交媒體日益活躍帶來的某些問題,尤其是給社會文明和進步帶來的消極影響問題視而不見。從根本上來說,對社交媒體的規范應著眼於后置的“追懲”而不是前置的“預防”。社交媒體擁有蓬勃的生命活力和良好的發展前景,給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日常生活帶來巨大的正面作用。採用各種前置的“預防”,即採取各種方式的限制、規定、禁止性義務要求,不僅會影響社交媒體的活力和發展,也會因不適應其運行特點而難於產生的預期的效果。事實已經反復証明了這一點。后置“追懲”實質上是一種授權性管理,強調在現有法規框架下,給社交媒體及其使用者以足夠多的權利,但一旦有濫用權利的行為存在,則依法依規予以“追懲”。事后追懲表面上看似乎會導致社交媒體的失控,但實際上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足以因“追懲”的威攝力而防止失控局面的出現。事實上,授權性的管理因有后置“追懲”的存在,反而會讓社交媒體使用者事事時時注重“自律”,以防不良后果發生。採取“事后追懲”的法治理念管理社交媒體的方式,同樣也適用我國包括傳統媒體在內的所有新聞媒體。我相信,法治是給所有新聞傳播活動的參與者以一種“明確的預期”,在這種“明確的預期”下,所有的社會成員都可以自由地享受信息時代的快樂時光。
(作者系:今傳媒雜志編輯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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